⑴ 农机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详细手续如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⑵ 二手车交易都需要什么资料流程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身份证。卖方出示车主身份证,用以证明车主的合法公民身份;买方同样也需要出示身份证证明其合法的公民身份;如果买方为外地人,但是想要上当地的拍照,则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证)。
3、车辆登记证。车辆登记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其上记录着车辆的有关情况,在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的过程中极为重要,卖方需出示车辆登记证才能表明其车辆的所有权,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卖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出示车辆登记证,那么买方就必须有所警惕,因为车辆很有可能是非法盗窃得来的黑车。
4、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因此,车辆行驶证是车辆过户手续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手续,因为如果缺了它,你过户到的车辆是不能到道路上行驶的,这就相当于你买了个大玩具,而不是可以开出门的车。
5、购车原始发票或过户票。按照规定,丢失机动车发票后,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重新补开机动车售票发票的程序很麻烦,所以广大车主想知道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的,在购买新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开具发票并妥善保存。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如果卖方是单位的话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如果买方是单位,也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7、二手车买卖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在二手车怎么过户和上牌中极为重要,在签订之前必须注意合同的规范化,车辆信息要透明。避免不法分子在内容中利用“文字游戏”钻了空子损害买方的利益。
8、属于小、微载客车辆,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2)二手农机交易需要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在一些限号的城市,例如北京,你就必须有指标才能够买二手车了,材料中还要附上“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才能进行过户。
过户完成后,还有保险的过户问题。其中交强险是随车走的,如果没有按时交纳,按照法律是禁止上路的。而商业险则可以继承前车主的保险或把之前的保险退掉并自己上新的商业险。保险过户建议大家去原保险公司,在二手车市场内过户需要交纳几百元的“代办费”,去原保险公司则完全免费。
如果是在外地购买二手车则需要按照相应城市的二手车限迁政策提档及过户,不符合标准则无法交易。如果符合标准,外迁车辆所需的外迁证明,需要5-7个工作日才能提出档案。如果时间实在不方便,二手车过户也可以代办,不需要车主本人去,只要将以上材料携带齐全,并出具代办委托出以及代办人个人证件材料即可。
参考资料:二手车过户-网络
⑶ 拖拉机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小型农用车并没有什么档案,
两个人私下交易就好,
达成一个有效合同就行了。
⑷ 农用车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农用车辆过户也属于车辆过户的范畴,具体手续如下:
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所需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购置税本、养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 / 卡 / 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详细流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⑸ 拖拉机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手续
到县区一级农机站办理过户手续
⑹ 农机车辆过户
可以办理过户。
步骤如下:
一、去车管所咨询。首先去需重新上牌的所在地车管所咨询二手车的允许年限以及二手车排放标准。
二、材料的准备。
1.卖方材料: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三手车需要上次过户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
2.买方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车管所官网可以直接下载,可提前准备)。
三、办理手续。材料准备齐全到二手车交易大厅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注意需要买卖双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及车辆到现场的。
⑺ 开办二手农机交易所需要申办的相关手续,以及主管部门都是那些
农业部第37号和第38号部令中有关部分农机法规修订和废 二00四年七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38号 《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业经2004年6月25日农业部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杜青林 二00四年七月一日 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农业部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凡本次未予公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无效。 十二、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2003年7月4日农业部令第29号) 1.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备案,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部门制定。 2.删除第八条。 3.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应当配备相应的交通、通讯等服务设备和技术人员,为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提供优质服务,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第十二条修改为:“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机主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申领《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对符合条件的,农机管理部门免费发放《作业证》,并逐级向农业部登记备案。” 5.第十四条修改为:“《作业证》由农业部统一制作,全国范围内使用,当年有效。严禁涂改、转借、伪造和倒卖《作业证》。” 6.第十五条修改为:“严禁没有明确作业地点的联合收割机盲目流动,扰乱跨区作业秩序。” 7.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不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没有兑现服务承诺,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退还服务费,可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有关收费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配合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8.第三十三条修改为:“外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在我国境内成立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从事跨区作业中介服务活动,应到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备案。” 十三、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1993年8月21日农业部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 删除第九条。 十四、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1984年11月15日农牧渔业部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 1.第二条修改为:“开办农村机械维修点的,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农村机械维修点分为一、二、三级综合维修点和专项维修点。各等级维修点的开业技术条件按照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2.第五条修改为:“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机)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机维修经营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相应的维修设施和场地使用证明; (四)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五)主要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后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决定不予发放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五、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1999年4月30日农业部令第10号) 1.第五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具体办理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证和安全监理业务。” 2.第八条修改为:“联合收割机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规定并经技术检验合格的,自申请受理之日起5日内,由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一)农业机械登记表; (二)农业机械来历凭证; (三)农业机械产品合格证; (四)农业机械所有人(单位)身份证明。” 3.第十七条修改为:“初次申请或申请增驾学习联合收割机驾驶技术的人员,应当填写《驾驶员登记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并交验身份证;申请增驾的,还需交验驾驶证。经理论科目考试合格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3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日后约考技术科目”。 4.第二十条修改为:“初次学习驾驶联合收割机的人员,经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5日内核发正式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经规定科目考试合格后,5日内核发新驾驶证,收回原驾驶证”。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1982年8月31日农牧渔业部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 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更名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一条“特制定本条例”改为“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修改为:“农机鉴定,是指通过科学试验测定和生产考核,综合评定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价值,为农业选择适用机具、推广农机化先进技术提供依据。” 3.第九条、第十二条中的“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改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 4.第十七条修改为:“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可以纳入国家促进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的财政补助、优惠信贷、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37号 《关于废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业经2004年6月25日农业部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杜青林 二00四年七月一日关于废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定废止下列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 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1994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1997年农业部第39号令修订) 3. 农业部农业机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4月3日农业部发布,1997年农业部第39号令修订)(信息来源:农业部)
⑻ 购买二手拖拉机要注意哪些事项
(1)弄清出厂年限
发动机上和拖拉机的前方,都有出厂的标牌,上面有出厂日期。询问车主购买日期,用以判断拖拉机的新旧程度。
(2)查看轮胎的新旧程度
购买前要查看拖拉机的轮胎,如果轮胎花纹都磨平了,就没有使用价值了。同时,还要注意检查轮胎上有没有划坏的“硬伤”痕迹。
(3)查看拖拉机变速器的技术状态
查看拖拉机底盘有无变形的地方,重点看拖拉机变速器的技术状态。先从外观看有无裂纹和渗油现象,然后再驾驶,检查挂挡是否准确顺利,倾听有没有杂音,判断变速器齿轮的磨损程度。
(4)查看发动机功率变化
在不减压的情况下,摇转曲轴应该是很费力的。如果摇起来不费力,那就说明功率下降情况严重。在减压的情况下,摇动曲轴检查燃油供给系统,如果供油声微弱,说明燃油泵或喷油器已老化。发动机着火后要注意倾听有无敲击声,如果后部有沉重的敲击声,说明曲轴瓦或连杆瓦的间隙过大。
⑼ 买二手拖拉机需要注意什么
1,静态检查:
1)看外表的整体形象,看有没有肇事的历史
2) 查看轮胎的磨损程度
3)发动机的各连接点是否松动、也没有渗漏现象
4)检查转向机构的灵活性能,例如:方向盘、十字架、转向联动球头的磨损程度
5)检查各部位的链接螺丝的紧固情况、弹簧垫、平光垫是否齐全
6)驾驶室的牢固程度
2, 动态检查:
1)发动机启动是否灵活
2)发动机运转是否平稳
3) 发动机加油排烟的颜色(黑烟表示发动机没有劲头、蓝烟表示烧机油、咔咔响表示点火时间不对
4)起步挂档是否灵活
5)变速是否听见齿轮响
6)车整体是否平稳,是否有摆动现象
7)到坡地或泥泞地方测试前后驱动的能力
8)检查液压系统的升降能力是否灵活
9) 检查灯光关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