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或变更指定交易
你好,投资者欲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证券进行买卖,可直接选择一家本所会员(证券公司)营业部并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然后该证券营业部向本所交易系统申报,指定交易申报一经本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即生效。
投资者若要变更或者撤销指定交易,必须先在原指定营业部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手续,该营业部审核其无交易交收责任后,由该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的撤销,指定交易撤销后,投资者即可到新的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指定交易即时生效,完成后即可进行证券买卖。
Ⅱ 机构户撤销指定交易需提供什么资料
法人代表人或代理人在交易时间带齐以下证件到开户营业部柜台办理。(建议办理业务前可进行提前预约)
1、若是境内法人,则所需证件为: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禅樱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部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件。
2、若您是境外法人,则所需证件为:法改举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国公证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核袭碧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符合规定的其他相关授权书。注意:
1、办理撤销指定交易需在证券交收完成后办理,即A股在买入成交的T+1日起可办理,B股在买入成交的T+4日起可办理;
2、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当日不能有在途业务以及未完善的账户情况,否则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