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乡镇卖烟花爆竹好办证件吗要些什么证件
在乡镇卖烟花爆竹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3、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 卖烟花爆竹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在当地安监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应提供的材料有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销售合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要求材料。
受理申请的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申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时,除了提供相关资料外,规定零售经营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