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机构违反大额和可疑交易制度怎样处罚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区别不同情形,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二)取消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三)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报告其上一级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或提出建议。
② 金融机构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时效和方式主要有哪些
金融机构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时效为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方式主要有电子报告和纸质报告两种。
1. 金融机构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时效:
金融机构在发现大额交易后,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告。这是为了确保监管机构能够及时获取有关大额交易的信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活动。若金融机构未能在规定时效内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可能会面临监管机构的处罚。
2. 金融机构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方式:
(1)电子报告: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向监管机构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这种方式具有报送速度快、节省成本等优点。金融机构只需将大额交易的相关信息录入电子系统,然后通过网络将报告发送给监管机构。监管机构收到电子报告后,可以立即进行处理和分析。
(2)纸质报告:除了电子报告外,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纸质方式向监管机构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这种方式相对传统,需要金融机构打印出纸质报告,并通过邮寄或亲自递交等方式将报告送给监管机构。纸质报告的报送速度相对较慢,成本也较高,但在一些情况下,如电子系统故障或网络不通时,纸质报告仍然是一种有效的报送方式。
例如,某银行发现一笔客户存款超过规定的大额交易标准,银行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这笔交易的信息以电子报告的形式报送给相关监管机构。如果银行的电子系统出现故障,无法及时报送电子报告,银行可以选择通过纸质报告的方式将交易信息报送给监管机构。这种情况下,银行需要打印出纸质报告,并通过邮寄或亲自递交等方式将报告送给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