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同市私有房产交易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房产交易管理,保障房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买卖房产必须到大同市房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市交易所)办理交易手续。禁止私卖私买房产或利用房产交易进行牟利等非法活动。第三条私有房屋交易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1.售房者房屋自住有余,产权明确,并具备合法的产权证件。凡售房者已居住公产房屋的,其私房不准出售。
2.买方应具有大同市常住户口证件,以自用为目的。买房后三年之内一般不得将所买房产出售。后若出售,须扣除折旧费后方可进行交易。
3.出售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建、扩建的房产,产权人应向房产登记部门办妥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出售。
4.凡属继承、赠与、交换和分家析产的房产,必须提交公证机关确认的公证书和房产所有证。
5.经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后产权发生转移的房产,必须提供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和房产所有证。
6.遗失房产所有证者,出售其私产房时必须提交申述原因的报告,街道办事处证明,并经房管部门核实无误方可成交。
7.出售本市建城区和郊区镇建城区内由个人自筹资金、投工投料兴建的房产,卖方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经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易手续。
8.凡出售已出租的私有房产,卖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9.凡私人享受国家、单位补贴或以优惠价格购买、建造的房产需出售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进行房产交易:
1.产权有纠纷未经确认为合法的私产房;
2.已出租给他人居住因出卖逼迁其住户的房产;
3.已批准为城市改造或扩建地域内的房产;
4.拖欠国家房地产税的房产;
5.已列入规划拆迁范围、户口冻结的房产;
6.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或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的房产;
7.临时房屋、违章建筑的房产。第五条房产交易可由市交易所介绍买卖双方商谈,也可由买卖双方自行商议,严禁黑市经纪活动。第六条房产交易的价格,买卖双方应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协商,不得隐瞒真实价格,不准投机钻营任意抬高房价。成交后必须如实向市交易所申报成交价格,经市交易所审查批准后方能办理过户手续。第七条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产。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如因新建或业务扩大等特殊需要,确需购买私房的,应事先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再向市交易所提出申请,并报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办理交易手续。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出售私产房时不准将原占地皮作价出售或变相作价出售。第九条私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应持身份证明和房产所有权证到市交易所申请填写《大同市房产交易申请书》,亲自办理房产交易手续。如本人不能经手办理的,可由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有合法的资格证书。第十条房产买卖成交后,买卖双方应按成交总价的3%向市交易所缴交易手续费;契税按房产成交总价的6%缴纳,由买方负责。第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第二、五、六规定,私买私卖房产,利用房屋交易进行牟利活动,隐瞒成交价格者,除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隐瞒金额外,并按其非法所得总额、隐瞒金额的一至五倍处以罚款。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人都可以检举、揭发。第十三条房产买卖成交后,如发生产权纠葛时,由原卖方负责。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大同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B. 直系亲属房产交易新政策
法律分析:1、从2020年5月1日开始,我们国家就明确规定了房屋所有权人把自己的房产过户给直系亲属的时候,不需要再缴纳房屋转让手续费,至于契税、公证费、工本费、印花税、个税、增值税等费用则仍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正常缴纳。
2、在新政策中,我们国家还调整了契税、营业税的相关收费标准,不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4个城市暂时不实行本政策。假如房屋是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家庭成员名下的唯一住房的话,那么房屋面积没有超过90平的房屋,需要根据1%的收费比例进行缴纳,而房屋面积超过90平的房屋,则需要根据1.5%的收费比例进行缴纳。
3、假如房屋是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家庭成员名下的第二套住房的话,那么房屋面积没有超过90平的房屋,需要根据1%的收费比例进行缴纳,而房屋面积超过90平的房屋,则需要根据2%的收费比例进行缴纳。
4、假如房屋所有权人所购房屋不满2年就要对外进行销售的话,就需要全额缴纳营业税,假如房屋所有权人所购房屋超过2年再对外进行销售的话,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5、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方式一般有三种,分别是房产继承、赠与过户、买卖过户,选择的房产过户方式不一样的话,所需缴纳的房产过户费用和相关的过户办理手续都会有所区别。
6、若直系亲属是以房产继承的方式把房产从房屋所有权人手上过户过来的话,那么就不需要缴纳契税,不过仍然需要缴纳公证费和工本费。这种房产过户方式一般都需要等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以后才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且办理的手续会更加复杂一些,但是需要交的费用是最少的。
7、若房屋所有权人是以赠与过户的方式把自己的房产过户给直系亲属的话,那么就需要根据3%的税率来缴纳契税,另外还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缴纳个税。这种房产过户方式的出售成本会更高一些。
8、若房屋所有权人是以买卖过户的方式把自己的房产过户给直系亲属的话,那么就需要缴纳较高的交易费用,但是过户风险却是最低的,并且还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缴纳各种税费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C. 房地产交易的方式有哪些
一、房地产交易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条:房地产交易的形式主要有房地产转让、房地产 抵押 和 房屋租赁 。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 抵押权 人提供 债务 履行担保的行为。 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运斗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屋租赁,是指 房屋所有权 人作为出租人将其 房屋出租 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二、房地产交易的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土地使用权 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 (4)房地产转让、抵押当旁樱磨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房地产交易的方式 并不仅仅包括了房地产的转让,即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认知的房地产买卖的方式,它还可以通过 房产抵押 与房产租赁的形式来实现。在房地产交易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颂耐,无论是房产的转让还是抵押,都需要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以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