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徽省:重点整治住房问题
根据“合肥发布”8月18日消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住房领域突出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着减少,涉房信访投诉量显着下降。
具体看,在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在房屋买卖方面,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在住房租赁方面,重点整治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在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整个整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2021年9月底前,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0月至2024年,为检查和整改阶段。要求全面复查:各地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率达到100%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复查。要合理安排进度,原则上在三年内,对正在销售、在建建设、正在提供服务的项目(企业),复查率要达到100%;重点检查:近期,对群众信访、投诉较为集中、媒体曝光的不良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每年检查面不低于25%。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进行处理。而建章立制和监管水平提升阶段,将贯穿整治全过程。
安徽要求各地要加强部门协同,集中力量,对本地区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逾期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群众投诉信访量较多的合肥、阜阳、滁州、蚌端口、宿州、亳州、芜湖等市,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应成立市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报请市领导担任组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进行。
今年以来,安徽省省会城市合肥市已针对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6月23日,合肥召开全市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重点整治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经营服务、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服务、涉房网络传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合肥市还要求,从严整治,对参与制造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顶风作案、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追究到底、处理到位。
在此之前,6月12日,合肥发布消息称,合肥葛洲坝中和府摇号选房存在不规范操作,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此后,6月22日,合肥市宣布此次选房的结果无效,同时禁止合肥葛洲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年内在合肥市参加土地竞买等。
6月25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违规销售“鹭湖花园”项目商品房。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前期调查后,于5月20日将案件资料移交行政执法部门,5月21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正式立案调查。经查明,2020年9月,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该公司位于高新区方兴大道与彩虹路交口西南角的“鹭湖花园”项目1栋、2栋商品房进行了擅自销售,截至立案共销售商品房52套,收取购房款6818.1628万元。该公司被处以罚款68.18万元
7月6日,合肥发布《关于公布合肥市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的公告》。按照《全市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坚决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线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告》称,针对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对首次举报人奖励2000元;针对房地产中介企业、住房租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对首次举报人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