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产交易大厅属于哪个部门
通常属于当地的房管局。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
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
(4)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房地产交易所的工作职能:
1、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
2、开展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
3、提供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政策咨询,接受有关房地产交易和管理的委托代理业务。
4、对房地产交易进行指导和监督,调控市场价格,查处违法行为。
5、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鉴证和权属转移登记。
网络——房地产交易所
‘贰’ 产权交易中心隶属哪个部门
产权交易中心是国有企业改制的产物,有十多年的历史,现在主要是资产处置的一个平台。大部分产权交易中心隶属于发改委,设区市以下的直接隶属于当地政府;但是现在出现了很多行业性的产权交易所,如南方林权交易所隶属林业部门,文化产权交易所可能隶属于宣传或文化部门。应该是不一概而论,要看具体的交易所。
‘叁’ 交易所是被哪个部门监管
法律分析:目前在中国内地,股票交易所主要由证监会监管,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场外交易市场主要由地方政府金融办监管,包括各级地方性股权交易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六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角势,明确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