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房屋赠与税费多少
目前房屋赠与如果是房子直接赠予父母属于直系亲属赠与。缴纳的税费为3%,赠与后的出售将会根据赠与前的时间计算是否满五年,同时还需要根据受赠人也就是自己的父母名下是否只有一套住宅,如果满五年并且只有一套住房的话,交易时会产生契税,并且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等。非普通住宅需要缴纳差额的5.6%,还有增值税等等。此外公有住房还有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再次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也是按照契税的3%来进行缴纳。如果房子将来需要进行买卖的话,可以选择交易过户,因为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1.5%,测绘费1.36元每平米还有权属登记费以及取证费,个人所得税1%,营业税差价的5.5%等等。但如果是以原价过户的话,可以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私房赠与是把房屋的所有权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㈡ 接受赠予的房产交易时如何交纳个税
法律分析: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二、 将第二条修改为:“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