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卖房屋需要哪些材料
一、买卖房屋需要哪些材料
1、买卖房屋需要有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买卖房屋的流程是什么
买卖房屋的流程是以下:
1、受理登记或申请。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外省市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或北京市居住工作证或中国护照;房屋买卖合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文件和证明在交易所进行登记;
2、权属审核。交易所在双方登记之后,将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房地产买卖行为进行审核,并向主管部门报批,待批准后再通知买卖双方来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3、买卖双方在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同时到交易所,在交纳了买卖过户手续、契约、印花税等税费后就可以办妥过户手续;
4、颁发证书或证明。办理完了过户手续,买房人还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产部门的房政科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B. 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卖方应该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二手房交易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下:
1、二手房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2、买卖双方和中介凭购房合同到指定银行任一网点填写申请协议,明确交易流程和房款放款时间;
3、买家把钱划入银行专用账户内,银行出具收款单据。银行再与中介定期对账;
4、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5、交易过户手续办理后,买卖双方按约定到银行申请放款。
C. 房屋交易卖方要准备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卖方需提供以下资料:房主本人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公房)购房协议原件、央产房(上市登记表)原件、本人不能到场需要做委托公证。买方需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原件3、结婚证原件4、暂住证原件5、银联卡(交税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D. 房产过户买卖双方需要带哪些资料
1、卖方:如果卖方是单身无共有权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户口本、手章。如果卖方是已婚状态,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手章、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如果卖方房屋存在共有权人,需要共有权人根据其婚姻状况携带以上对应材料。
2、买方:如果是婚前个人(或多人)购买房屋,需要携带购买人身份证、户口本、首付相关票据及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如果是已婚者购买房屋,需要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首付相关票款以及后期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出售国有住房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十条 出售国有住房的单位或个人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住房产权变动或核定的产权比例文件和财政征收机关开具的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等,作为办理立契过户和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要件。
E. 二手房买卖自主交易需要哪些材料呢
1、产权人身份证2、户口簿3、房屋所有权证4、买卖协议5、物业的供暖费清徼证明6、名章7、财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名章以上原件均需复印件两张
买方需提供的材料: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2、户口簿3、本人名印章4、如委托他人办理手续,须提供委托书并公证5、买卖协议
二手房买卖的交易流程一般要注意以下九个步骤:一是看房,一般通过房产中介去或自己看房源;二是签订定金协议、居间协议,签订协议后付定金;三是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在网上做合同备案;四是付首付款,若上家有贷款,通常上家会用首付款去提前还贷;五是办下家的贷款手续,下家贷款要持买卖合同等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六是办过户交易手续,过户手续办好后,交易中心会出具收件收据;七是领取房地产权证,在收件收据出来后20天,下家就可以拿到房地产权证;八是贷款银行向上家发放贷款,放贷款的时间有可能在产权办出前,也可能在产证办出后,这取决于下家和银行怎么约定;九是交房和付尾款。-在交易中手续及费用:
买方持身份证,卖方持房屋两证等相关证件到房产交易所具体办理。
需要:
双方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不能过期);
卖方的房产证。
手续:
去公证处凭有效身份证办理公证手续。
手续费:
第一部分费用:公证的手续费;
第一部分费用:2015年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如下:=============================================================================
(1)卖方
营业税5.5%(房产证满两年可免)
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两年且是唯一一套住房可免)
印花税0.05%(90平方以下可免)
土地交易服务费3元每平方
(2)买方
契税1.5%(90平方以上144平方以下1.5%.非普通住宅/144平方以上3%。90平方以下1%,)
土地交易服务费3元每平方
印花税0.05%(90平方以下可免)
登记费50元每人
=========================================================================买房交接的八大注意事项1.结清水表账单
市自来水公司目前实行的是户名住宅地址制度,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按自来水公司的规定不论是谁使用的,凡发生逾期未缴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如经30日催缴后仍未缴清水费和滞纳金的住户,则停止供水。建议下家在交房前要询问上家是否已付清水费,交房当日要求上家携带好近期的水费账单,查询该房产已往的水费欠缴情况。
2.告知电表状况
按电力公司规定,凡发现私自装拆电表箱、私自开启封印、擅自改变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行为,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交房时建议下家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在实际操作中,现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名基本为业主本人或是开发商名字。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
3.协助煤气过户
按照煤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证,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更名手续费10元由下家承担。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4.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如遇上家拖欠费用的情况,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交房时下家可要求上家提交交房当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下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要查询欠费情况只需拨打114查询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即可。
5.结清电话,宽带费用
如果下家无需延用上家的电话号码,则上家可以去电信公司注销或迁移该号码,然后下家另外自行申请安装电话。如果下家需要延用上家的电话号码,则上下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话费账单。至于宽带费用以交房当日为准并以上月账单结算。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0000号查询。
6.结算维修资金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资金账户中余款是不予退还的,因此上家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结算交割单》绿色联可向下家按实结算或赠送给下家。同时维修资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下家。
7.物业更名及结算物业管理费用
建议上下家到房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处办理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物业管理费。同时下家办理物业进户手续。
8.迁移户口
在交房时上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因此下家在交房当日前一天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上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下家一定要与上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并做好书面确认。
F. 房屋买卖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的材料有,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登记申请书、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有利害关系人的还需要提交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的材料有,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登记申请书、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有利害关系人的还需要提交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G. 房屋买卖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房屋买卖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搜掘本、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散握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冲漏庆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