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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哪里可以交易

发布时间:2022-04-14 11:50:11

A. 购买商品房需要什么流程

1、确认开发商是否是有合法手续的房地产公司,关键是检查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然后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

2、认购书中应约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因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卖方应退回定金。

3、购房者在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售楼处签订正式买卖契约。

4、办理预售登记及转让、办理入住,发展商最后要为业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办理房地产权证。

B. 商品房买卖交易流程

商品房买卖交易流程:1、首先应先签订认购书;2、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缴纳首付款或者全款;3、办理预售登记备案;4、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房屋;5、交房时办理产权证件。还应缴纳各种税费,购房应缴纳的税费有合同印花税、房产权属登记费、契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C. 商品房几年后可以进行买卖

房子几年可以买卖

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5年过户,会增加惩罚性税收,使税费翻一倍,如房贷已批,还得将贷款还清才可办手续,想想都怕。

2、卖房号,卖房号最容易。有些人房子没买成,就急于转手。这时他们可卖房号,对热门楼盘而言,一个房价就可赚来数十万的差价,且无需办理繁杂的手续,这钱来得真是太容易了。

3、签完合同就转手,一般人不会在刚签完合同就转手,除非有这几种原因:刚买就后悔了;有人愿高价买房;资金紧张,钱不够。这时转手非常容易,你只需说服房产商,将合同改名即可。

4、房产证到手之后,房产证到手后转手,周期有点长,可等待交房2年或5年,甚至更长时间。

卖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挂牌:房主在卖方时照一个靠谱的房屋中介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在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时需要明确委托模式和挂牌期限,有些房屋中介为了压低房间费用而赚取中间差价,会下支付给房主一些定金,因此在卖房过程中千万别收取中介的定金。

2、委托不等于所有放权:房主在卖房时较好不要全权委托,否则有些中介公司会不经卖方同意,完全按照自己意愿出售该房间,同时也会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方案,因此在卖房时不要完全放权。

3、谨慎交钥匙:在购房过程中,最麻烦的就是带有人来看购房了,如果不留钥匙给房屋中介公司,那么中介每次携带人里看房子都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如果留给中介钥匙,又可能因为看房的人多而导致房间显示损坏或者被盗的风险,因此交纳钥匙需要谨慎,较好与中介约定好看房子的注意事项。

4、合同不要留空白:在签订房屋买卖房合同的时间,较好不要留合同上留下大量的空白,否则很经常让人在细节上钻空子。

5、报价要合理:许多房屋中介为了赚取高额的费用,会对于卖方的房间多方挑剔,从而压低楼盘,因此业主的要对于小区租房行情进行了解,从楼层、朝向、面积等因素上给出合理的报价。

D. 房产有哪些类型,哪些可以进行交易

类型如下:

房屋按照政策属性分类有以下多种:
1、公房:国家所有的房,就好像国有土地一样。是一种租赁关系,国家是出租者。无《土地使用权证》、无《房产证》。

2、商品房:可自由买卖,产权十分明晰(不会有国家、集体的影子)的最正常的房。有《土地使用证》,有《房产证》。

3、经济适用房: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有《房产证》、向国土局交了土地出让金之后才会有《土地使用证》。

4、限价房:可简单理解为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但可自由进行二手房交易;供应对象为中低等收入家庭。

5、廉租房:租给困难家庭的房子,甚至连租金也是政府给的。无《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

6、小产权房:也称为乡产权房,是开发商在集体(一般就是村)中建房,然后出售,因为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即使购买到房子,也没有国家给予的房产证。没有房产证,就不能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没有房产证在国家拆迁时不会给予补偿,连遗嘱与赠送这些要过法律程序的,也没法走法律程序。无《土地使用权证》(这块地不是国有的,而是集体的,所以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房产证》。

7、集资房: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出资建设的房,产权按出资比例分配。集体有《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

8、房改房:国家从国有经济转向混合经济,房屋改革后,允许公房买卖,用标准价或成本价购得的公房就叫作房改房(房改(房屋改革)的房子):以成本价购买的,产权归个人所有,五年后可上市自由买卖;以标准价购买的,只拥有部分产权(但一般人不会这么做)。有《土地使用证》、有《房产证》。

9、自建房:农村自有住房有的是《农村自建房宅基地使用权》是乡镇集体颁发的,没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房产证》。

10、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11、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12、平价房: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13、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可以交易的房产:

商品房

1、有产权证且没在抵押期间。

2、不拖欠物业费、供暖费等相关费用。

3、有产权证但在按揭期间的需要通过转按揭方式交易。

已购公房

1、有产权证且没在抵押期间。

2 、不拖欠物业费、供暖费等相关费用。

3、原产权单位在原购房协议中未对职工购房后上市出售有特殊限制(如果原购房协议中有特殊限制,需征原产权单位同意,方可上市出售)。

4、符合各区 县房地局的其它规定。

5、以低于房改政策的价格购买,按规定补足成本价(如优惠价或标准价出售的住宅)可上市交易。

6、符合央产上市交易的国关房改(2003)165号文件的央产。

经济适用房

1、尚未满五年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以住满五年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限制类房屋在二手房交易中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它是指政府提供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由于取得的产权方式不同,虽属于全完产权,但它属于限制类产权类房屋,在使用、转让、出售时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四、集资合作建房

集资合作建房是指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筹集资金,共同进行建房的一种方法。此类房屋由于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所得,在二手房上市交易、抵押、继承等环节需要向政府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

五、回迁房

回迁房分两类:一类是城市危改回迁房,是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或安置政策标准,被拆迁人回迁取得的新建房屋。这类房屋在二手房的交易管理中使用经济适用房的产权管理。

另一类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新建房屋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这类房屋产权一般是商品房性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权的管理跟普通商品住房一致。

房地产交易有哪些分类?交易的一般规则是什么?

1.房地产交易的分类。

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地产租赁。

按交易客体中土地权利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与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对后者现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国,一般而言,房地产交易仅指前者。前者还可进一步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 按交易客体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受限交易(如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带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按交易客体存在状况的不同,可分为单纯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房地产期权交易和房地产现权交易。

2.房地产交易的一般规则。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权利、义务承接。房地产交易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房地产交易中,前一权利人负载于房地产上的权利义务依法或依约按序承接给后一权利人。

(3)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刚刚建立市场机制,目前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4)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申报。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

(5)依法登记。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E. 商品房是不是在有预售证后才可以买卖

必须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可以买卖。

西安市房管局严格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对外销售,或以采取发放VIP卡、内部认购、缴纳诚意金等形式变相预售。

同时,要求以上项目的开发企业,尽快到土地、规划、建设、城改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发现存在无证售房等违法销售行为,将对其进行严肃查处,一律顶格处理。

房管部门提醒市民,在购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房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坚决不能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其他项目,谨防上当受骗。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对开发企业和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的违法售房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5)商品房哪里可以交易扩展阅读: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近日,西安市房管局出重拳严查违法违规售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房产销售代理公司,并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第一批全部或部分楼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据悉,2015年至2017年,西安市已批准颁发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共1106个,市民在购房时应在名单之内进行选购。同时也可登录市房管局门户网查询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F. 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应该去哪里办理

1、到房屋登记部门
2、一般商品房是到所在区房屋交易中心

G. 商品房交易信息平台在哪里看

交易信息平台可以在交易信息网与App上查看。
商品房的交易信息平台一般在公众号或者是其他App上就会进行推送推广,然后多关注这些平台就可以,进行商品房的买卖交易。
交易信息透明化,公开化,现在更是网络时代,更加的便捷便利化。

H. 商品房买卖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销售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其次是要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3、接着就是立契过户,缴纳税费: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4、最后就是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相关部门换取新的房产证。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8)商品房哪里可以交易扩展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I. 怎么可以买商品房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

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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