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你好,新三板的交易方式 :
股票交易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单笔申报数量或交易金额标准的,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优先股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规定。
1/精选层股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包括连续竞价与集合竞价)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精选层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2/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国股转系统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为其提供相应的撮合频次。
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股票交易方式。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拟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Ⅱ 精选层股票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1、精选层交易时间安排
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段
9:25—9:30:静默期
9:30—11:30、13:00—14:57:连续竞价时段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段
15:00—15:30:大宗交易时段
注:
(1)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
(2)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4:57;
(3)9:20-9:25和14:57-15:00禁止撤单。
2、申报数量
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大宗交易除外。
3、价格涨跌幅限制:3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连续竞价股票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
(2)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即首笔成交当日不受限制,从首笔成交后的次日设置涨跌幅限制。
4、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要求
(1)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2)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5、临时停牌情形
(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注: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6、精选层市价订单类型
本方最优:以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本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对手方最优:以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对手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 :在对手方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在对手方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 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价格转为限价申报; 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7、交易行情揭示规则
(1)连续竞价期间行情揭示内容与沪深一致;
(2)集合竞价期间行情揭示内容,有集合竞价参考价时与沪深一致;无集合竞价参考价时,揭示最优1档申报价和数量;
(3)精选层首日证券简称首字符显示为“N”;
(4)精选层首日前收盘价为其发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