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联方交易的5种类型分别是什么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购买或销售商品是关联方交易最常见的交易事项。例如,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相互购买或销售商品,从而形成关联方交易。这种交易由于将市场交易转变为公司集团的内部交易,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确保供给和需求,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标准化。此外,通过公司集团内部适当的交易安排,有利于实现公司集团利润的最大化,提高其整体的市场竞争能力。这种交易产生的问题是,可能为公司调节利润提供了一种良好的途径。披露这种关联方交易,有利于中小股东、债权人等报表使用者了解这种交易的性质、类型、金额等信息,判断这种交易的价值取向,为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提供了非常有用的信息。
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也是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比如,母公司销售给其子公司的设备或建筑物等。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关联方之间相互提供或接受劳务,也是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
例如:甲企业是乙企业的联营企业,甲企业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乙企业的所有设备均由乙企业负责维修,乙企业每年支付设备维修费用20万元。作为企业外部的报表使用者来说,需要了解这种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定价标准,以及关联方之间是否在正常的交易情况下进行。在附注中披露这类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为报表使用者分析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了依据。
四、担保
担保有很多形式,以贷款担保为例,某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资金,往往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保证所贷资金的安全,需要企业在贷款时由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是有风险的,一旦被担保企业没有按期履行还款协议,则担保企业就成了还款的责任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能有效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有利于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但也形成了或有负债,增加了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有可能因此而引发经济纠纷。因此,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相互之间担保的相关信息,对于分析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是非常有用的。
五、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贷款或股权投资。
例如:母公司利用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向子公司提供贷款,母公司向子公司投入资金、购入股份等等。
⑵ 企业间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四、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一)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
有形资产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资产的转让。
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三)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特许经营权、政府许可、着作权等。
(四)资金融通。
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借贷资金(含集团资金池)、担保费、各类应计息预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劳务交易。
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营销策划、代理、设计、咨询、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合约研发、维修、法律服务、财务管理、审计、招聘、培训、集中采购等。
”
⑶ 企业间交易分为几种
企业之间:现金,银行转帐,汇款,支票,本票等。
企业易货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无需现金、用自有产品与对方交换,将自身的产品售出,换回本应急需用现金购买的生产原材料及生活用品,从而达到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的效果。
随着金融风暴席卷全球,银行放贷意愿下降,企业融资成本增加,甚至出现融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不需涉及现金的以货易货做法逐渐为许多企业所采用。借助易货服务公司还可以将企业的商品或设备进行抵押换取易货额度,从而用易货额度换取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间拖欠款项增加。但企业易货很少产生新的债务关系,从2008年第4季度开始,易货交易方式在机床工具企业间悄然流行。某工具企业2009年底采用易货方式有效化解了700多万元的债务,用自身的工具产品与其他企业交换,换人生产原材料及消费用品,如企业过冬取暖用的煤炭和更新通勤车辆等。
⑷ 什么是内部交易
内部交易概念
1.内部交易解决的是集团企业内部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间、三方、组织间、组织内;
2.内部交易的交易实体:调出方、调入方、出货方;
3.内部交易的载体:调拨申请、调拨订单(公司间调拨订单、组织间调拨订单、组织内调拨订单、三方调拨订单);
4.内部交易分类:直运调拨、入库调拨
5.内部交易环节:调拨申请、调拨申请安排、调拨订单的生成、执行、结束、内部交易结算、转财务形成交易企业双方的应收应付、内部交易查询分析;
⑸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哪些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
1、核心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一个层次。核心企业主要通过资产纽带(其方式戚举滚主要是控股和参股)将企业集团中的其他企业联系起来。购买或销售商品是关联方交易最常见的交易事项。例如,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相互购买或销售商品,从而形成关联方交易。这种交易由于将市场交易转变为公司集团的内部交易,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确保供给和需求,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标准化。此外,通过答埋公司集团内部适当的交易安排,有利于实现公司集团利润的最大化,提高其整体的市场竞争能力。
2、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二个层次。紧密层企业是受集团核心企业直接控制的从属企业,通常称为子公司。
3、半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三个层次。半紧密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参股企业。核高余心企业对其参股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均低于50%以下,并不足以达到控制水平。这些参股企业不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且通常只受集团核心企业的影响,不受核心企业的控制。
4、松散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四个层次。松散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协议企业。这些协议企业一般与核心企业订有较长期的经济合同,存在较稳定的协作关系。它们虽然与企业集团内部的其他组成成员之间不存在资产联系,但在经济上往往会与企业集团共进退,因此也被视为企业集团的组成成员,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联企业。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有形资产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⑹ 什么是内部交易
内部交易,内部交易是指集团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其所属的子公司之间以及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除股权投资以外的各种往来业务及交易事项。
内部交易核算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经济活动单位的界定除了考虑其自身特点之外,还需特别注意能否获取所需的原始资料。例如,在定义基层单位时,要求“能够获取有关生产活动的投入与产出资料,包括劳动和资本生产要素的投入”。但对内部交易而言。其流量的获取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内部交易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活动的隐蔽性或非公开性,这无疑增加了核算的难度。
拓展资料:
基于此,在进行内部交易核算时,需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问题。
1、定义区分。 必须注意的是,内部交易仅仅是发生在一个机构单位内的经济活动。至于在一个机构部门或一个国家内,发生在机构单位或机构部门之间的经济活动不能称为内部交易,前者是通常所认为的一般性交易,后者是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易。
2、虚拟交易。 从某种角度来看,内部交易是一种“有实无名”的交易,即确实存在这种经济活动,但未发生在机构单位之间。由于SNA~1993的核算对象是交易,因而必须将内部交易做显性化处理,即虚拟。一般来说,虚拟就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赋值。但
这一看法对于实物交易核算来说是有道理的,但从内部交易核算来看,这也许不够全面。正如SNA~1993所指出的:“在过去,价值的估计有时称为虚拟,但是最好是把虚拟这个术语留给不仅要估计一个价值,而且要构想一个交易那样一种情况”。因此,虚拟一般分为两个步骤,即首先构想一个“交易”,尔后为流量赋值。
由此可知,内部交易核算的首要问题是创建两个“交易主体”,并将其虚拟为一般性的“交易”。尽管内部交易只涉及到一个机构单位,但该单位往往具有两种身份,如生产者与消费者(自产自用)、生产者与投资者(自制设备)、所有者与使用者(固定资本消耗)等,这意味着可将单主体的内部交易转化为发生在双重身份之间的一般性“交易”,并在此基础上确认和记录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