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产市场具有哪些特征
房地产产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开发周期长。
2.投入金额大,风险性高
3.产品差异性大。
4.房地产产品具有不可移动性。
Ⅱ 房产交易的交易特点
房产作为一种商品,同其它商品一样,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只有通过市场交换才能实现其价值。但房产商品的交易,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1.房产交易不发生物体的空间移动
在一般的市场上;商品交换都是以货币和实物的反方向流动为特征的。即货币从买主流向卖主,商品从卖主流向买主。但在房产的交易中,由于房产具有不可移动的特性,不可能以实物形式进入交易场所。因此,房产商品的交易,只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权属关系的转移,而没有物流的形态。
2.房产交易市场是“多位一体”的市场
由于房产产权性质的多样性,使房产交易市场成为一个由多种所有制结构组成的综合体,又由于人们对房屋需求和使用目的的多种多样,使房产交易形式多样化。房产交易市场是房屋买卖市场、房屋租赁市场、房屋互换市场以及房屋其它交换形式市场相统一的综合性市场。
3.房产交易市场是一种区域性市场
位置的差异性是房产商品区别于其它商品的显着特点。房产交换,一方面受居住或使用者地理位置布局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受房屋本身固定在某一位置这种自然空间的制约。因此,房产市场一般具有区域性的特点。同时,由于地理位置不同,人们生活习惯的差异,对房屋的结构、式样、功能的需求或爱好也各不一样,从而更强化了房产材场区域性的特征。
4.房产交易价格具有相关性
房产商品不像其它商品那样,其使用价值利价值的独立性明显,房产商品受同类商品的影响较大。一个大型旅馆的修建,将会使附近的饮食、百货商店的生意兴隆,价值上升:一个大型商场或购物中心的兴建,则会使附近的中小百货商店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甚至会改变一些房产的用途;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修建,同样会使它周围房产的价值产生影响等等。同时,房产价格本身也会随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建筑地段地租、地价的增长,而呈向上波动的趋势。
Ⅲ 房地产市场具有哪些特征
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不可移,房屋也不可动);
2、房地产地域的差别性(每宗房地产的价值都不同);
3、房地产的高值、耐久性(价格贵、土地永久的);
4、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货币贬值、房产保值、货币增值、房产增值)。
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人们从已经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手段不难看出,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采取了步步为营、多招密集连发的策略,说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是明确且有决心的。
从一定意义上讲,银行收紧房贷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会起到积极作用,进行利率优惠政策调整有利于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购买房地产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
Ⅳ 房地产交易特征
房地产交易是人们对房地产转让、出租和抵押等活动的总称。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房地产交易是指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对象而进行的一种商品交换活动,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等。作为一种商品交换形式,房地产交易具有一般商品交换的性质和法律特征。但由交易客体的特殊性所决定,其与一般商品交易又有重要的区别:(1)房地产交易标的价格通常会远远高于一般生活消费品的价格。交易的安全与成败对买卖双方的影响远大于普通商品的交易;(2)房地产交易标的物具有固定性;(3)房地产交易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都会涉及土地资源占用和土地收益的重新分配,并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社会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具有较强的社会性;(4)房地产交易比一般商品交易复杂得多。交易的顺利完成,通常需要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士的介入。 房地产交易所固有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国家对其进行管理和干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房地产交易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预售、房地产抵押以及房屋租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