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提几个关于大宗交易的问题,大小非通过大宗减持的股票一般被谁买走了 无论是谁,势必要抛
都是被散户给买走了,不知情的多得是,还有的就是被自己公司的员工给买了。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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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股票注意事项
1、要选小市值股票,不要选大盘股这轮调整行情跌的就是那些大盘权重股票,而小市值股票跌幅明显小于指数的跌幅,成了当前市场比较安全的避风港。
2、要选无解禁股的股票,不要选在当前有解禁压力的股票如今大小非解禁的压力很大,很多投资者持有的股票,突然发现当前有大量的大小非可以上市流通了,这对股价的上行会带来很大的压力。
3、要选无再融资压力的股票,不要选有再融资题材的股票如今上市公司圈钱的冲动很强烈,前期曾经增发的上市公司,如今相当一部分的股价已经跌破了增发价。做股票要“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回避这些烦事,选股的时候要选没有再融资题材的股票,这样安全性比较好。
二、选股四大铁血纪律
1、买跌不买涨:在下跌的过程中买入业绩优良的股票,而不要等到涨了一大截才追高;
2、买大不买小:买大盘蓝筹股,不买盘小、没有业绩的股票;
3、买低不买高:在同一类或相同概念的股票中,选择价格还处于低位的股票,而不选择处于高位的股票;
4、买新不买旧:新股的机会,总是比老股的机会大,炒新股仍然是最佳的投资策略之一,只有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才不会是死水一潭。
B. 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人工受理方式减持股份,具体应如何办理
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人工受理方式减持股份的,与正常办理大宗交易方式基本相同,需与受让方分别向各自托管券商提出申请。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按照《业务指南》相关要求,股份转让双方还需配合托管券商,填报相关交易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减持方需填报其开立的所有证券账户减持同一证券的相关信息。
C. 大股东在大宗交易减持股票,受让方后来怎样卖出股票
大股东如果在大宗交易识别坚持的话,那么受官方影响,他手也也会出售股票的。
D. 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问题
有,最新规定是“要求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受让方比例参考上面的规定。价格没有具体规定,这个是市场行为。
对于受让方抛售,交易所称“对大宗交易买入方的后续卖出行为,已采取重点监控措施,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冲击市场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情形。一旦发现,将及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E. 大宗交易减持卖给了谁
大宗交易减持卖给了:
1.公募基金,金融学词汇,与“私募基金”相对。指面向社会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基金。在我国采取契约型的组织形式。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有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方面的制约。 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 of Fund)是指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公众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
2.私募机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部门单位。由于私募机构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部门或者单位。
3.原始股股东是指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主体参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在公司章程上签名且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的设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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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的注意事项:
1.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时间进行,有涨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者当日竞价时间内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由买卖双方采用议价协商方式确定成交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
2.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F. 股票大宗交易平台减持是什么资格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必须通过大宗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4修订)》
3.7.14 本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本交易所网站公布以下交易信息:
(一)股票和基金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量、成交价格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
3.7.15 大宗交易涉及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卖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大股东而言,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虽未达到法定比例,但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低于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公司披露提示性公告,也就是说减持公告,应当在大宗交易公告之后的3天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