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期货交易中支付保证金的目的是
保证金交易制度的实施,降低了期货交易成本,使交易者用5%的保证金就可从事100%的远期贸易、发挥了期货交易的资金杠杆作用,促进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
(2)期货交易保证金为期货合约的履行提供财力担保。保证金制度可以保证所有账户的每一笔交易和持有的每一个头寸都具有与其面临风险相适应的资金,交易中发生的盈亏不断得到相应的处理,杜绝了负债现象。因此这一制度的严格执行为期货合约的履行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保障。
(3)保证金是交易所控制投机规模的重要于段。投机者和投机活动是期货市场的润滑剂,但过度的投机则会加大中场风险,个利于期货币场的稳健运行。当投机过度时,可通过提高保证金的办法,增大人市成本,以抑制投机行为,控制交易的规模和风险。反之,当期货市场低迷、交易规模过小时,则可通过适量降低保证金来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活跃交易气氛。
在期货市场上,交易者只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种资金就是期货保证金。
在我国,期货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按性质与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两大类。结算准备金一般由会员单位按固定标准向交易所缴纳,为交易结算预先准备的资金。交易保证金是会员单位或客户在期货交易中因持有期货合约而实际支付的保证金,它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两类。
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新开仓时所需交纳的资金。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始保证金=交易金额调保证金比率。
❷ 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
1.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交易所的特点之一,是指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制度,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2.涨跌停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3.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
4.当然无负债结算制度
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5.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6.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期货交易所对强行平仓制度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7.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