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市集合竞价的时间和规则
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9:25(产生开盘价),下午14:57-15:00(产生收盘价),集合竞价是指一段时间内交易所接受投资者的买卖申报委托单后,整体集中撮合价格的一种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欲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价,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就被称为集合竞价。
深沪两市的9时15分至9时25分为集合竞价时间,在开盘集合竞价时段前5分钟(9:15-9:20),投资者可以下单,也可以撤单,但在集合竞价时段后5分钟(9:20-9:25)只能下单,不能撤单;集合竞价是每个交易日第一个买卖股票的时机。这也是主力借集合竞价高开拉升或者低开打压的黄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