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产权交易所规定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什么意思这样的规定有什么作用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将先前以各类名目设立的交易所,推到了被清理整顿的风口浪尖。今后,“野蛮生长”的各类交易所或许将结束监管真空期,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也将进一步加强。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各类交易所面临的诸多法律困惑仍有待解决
交易所乱象丛生
近年来,一些地区为推进权益(如股权、产权等)和商品市场发展,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在交易场所设立和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风险不断暴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非经中央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种交易场所达300多家,交易标的涉及稀贵金属、艺术品、股权、碳排放权,以及农副产品、医药产品等。如今年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天津文交所,以及噱头十足的华西村商品交易所、中国期酒交易所等等。这些交易所质量参差不齐,存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日前,在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上海律协期货专业委员会、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共同举办的“交易所规范发展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指出了目前国内各类交易所存在的四大“乱象”:
一是交易场所组织者放弃管理,或交易规则设计不合理,或擅自频繁变更规则,运营模式混乱、交易信息不透明,致使投机分子出没,违规炒作、价格操纵等风险事件频发,行情波动剧烈,完全背离规避风险、发现价格的初衷,沦为投机赌博者的舞台,组织者亦牟取暴利,给市场和投资者者带来了严重损失。
二是片面追求交易量,盲目扩大市场规模,通过各种手段吸引投资公众参与。一些未经正规合法注册的交易场所四处诱骗投资者开户交易;一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吸收自然人参加交易,直接埋下社会不稳定的隐患。某交易场所试营业一年内,客户数量已经超过了1万户;某交易所的投资者为达到金卡开户门槛,不惜举债办卡,日开户量曾一度达到300人,平均每天吸收资金1.5亿元。
三是一些交易场所未经批准,违法开展变相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将股权、文化艺术品等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和转让,采取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或采用期货方式交易大宗现货商品。如个别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将不能分割的品种,份额化后集中竞价交易。
四是个别交易场所股东直接参与买卖,甚至发生管理人员侵吞客户资金、经营者卷款逃跑等问题,如2008年华夏交易所数亿元保证金被卷款潜逃,遗留问题至今尚未解决。
除此之外,光大证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法学博士胡茂刚也指出了目前国内类期货交易所泛滥,带来的一些不规范运作,例如,自营商代理自然人客户入市,交易占比畸高;交易制度权威性不足,修改没有法定程序;客户资金未实现三方存管;保证金较低或者仓单质押融资超过50%等。
各类交易所“野蛮生长”、“乱象丛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在吴弘看来,“既有地方政府受强烈的金融热情驱动,热衷于发展本地交易市场,忽视市场建设规律和政府监管责任的现实;也有相关法制尚不健全,存在监管盲区的问题。”
“当年"原始股"欺诈活动教训应该吸取”,吴弘谈道,“不法分子与非法中介机构就是借助了某些不规范的产权交易场所交易非上市公司股权,被害的投资者数量巨大且具有不确定性,其合法权益遭受了严重的损害:由于受让后没有合法流通渠道,其股东身份也难以获发行公司承认,投资者如同持有废纸一般;一些投资者用自己的血汗钱投入其中,结果钱款被卷走,肥了非法倒卖的中介公司;加上非法交易的行为人往往转移、挥霍部分或全部资金,查处和清退资金的工作也非常困难,以致酿成群体性矛盾,危及社会稳定。”
由此可见,不规范交易场所问题风险性大,社会影响大,如任其发展蔓延下去,极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必须及时清理整顿。
上个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规定,“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专家指出,我们应乘着国务院38号文的“东风”,认真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对涉及社会公众参与、采用变相证券期货方式交易的场所坚决整顿。
监管真空期何时结束
各类交易所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之一,是监管的缺失,因此,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制度至关重要。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院长助理刘春彦一针见血地指出,“证券交易所受《证券法》以及证监会制定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调整的,受证监会监管;期货交易所受《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及由证监会制定《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调整的,受证监会监管。与之相比,文交所等各类交易所是新生的事物,目前处于模糊地带,既无配套的法律法规对其约束,也不受统一的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文交所性质的难以定位,使得对其监管难以找到明确的归口。天津文交所目前发展形势类似于证券化交易市场,但其交易的又是文化类产品,证监会对其监管难以找到有效的法律依据。”
“现在国内各文交所主要是由文化部门监管,或者根本就没有监管部门。某文交所受到质疑后在媒体上声称向监管部门汇报,未见其下文。目前,郑州文交所因涉嫌违法经营文物被文物局核实调查,虽然最终结果未成定论,但对监管法律的缺位敲响了警钟。”刘春彦补充道。
的确,加强有效监管,是交易所规范发展急需跨过的一道门槛。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贝政明分析道,“目前,从交易所自律管理和对违规行为处罚的权力来源来看,证券、期货交易所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其权力来源,一是证券法律、期货条例和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授权;二是会员大会或股东大会对相关规则表决通过的集体意志;而《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对此付诸阙如,可谓自设权力。与此同时,天津文交还自行免除义务。”
“二十年交易所潮起潮落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政府监管缺位、急功近利、放任资本逐利与投机,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为此,贝政明律师建议,“建立统一的交易所监管机制势在必行。”
自国务院38号文发布以后,对各类交易所的监管,将提上日程。据了解,此前,对于文交所的监管单位,各方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文交所从工商局注册登记后就处于“放任自由”的状态,规则频繁更改、市场大起大落等问题接连不断。但根据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之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有业内人士猜测,可能会将判断文交所以及相关的艺术品交易是否合乎规定的权力交给地方政府。
不过,也有专家持不同意见,“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批准建立文交所的,文交所进行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实际上就是证券化的交易模式,所谓的文交所操作的是股份,操作的模式和规则应该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模式来进行,成立也必须通过证监委甚至国务院批准。如果有人将文交所的保证金卷走,地方政府是否有赔偿的义务?”
不过,“文交所如果让证监会来进行协调、监督、监管,也是存在问题的,证监会按照国家《证券法》规定,只对公募进行管理,而对于文交所涉及的私募,《证券法》并没有给予证监会管理职能。”业内人士表示。
除了文交所的监管职能需进一步明晰外,贵金属交易所和大宗电子市场也需要清理整顿。业内人士指出,“这场监管风暴其实反映了中国资本市场深层次体制上的问题。这一点在黄金上最明显,即中国分业监管的困惑。按照商品属性,黄金应归商务部,按货币属性则应归属央行,按照类似证券、期货的交易方式又属于证监会管辖范围。或许黄金可以作为混业监管的先例,应该成立一个综合监管部门。”
解决三大法律困惑
交易所要规范发展,一方面,需解决好监管难题,而另一方面,需直面三大法律困惑。刘春彦告诉记者,“一是各类交易所的规制法律体系建立;二是各类交易所的法律性质、组织形式;三是各类交易所的规则法律效力。”
首先,需建立各类交易所的规制法律体系。
刘春彦表示,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法律规范体系的主体是由2005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颁布的《证券法》和2001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颁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构成。自《公司法》和《证券法》修订以来,辅助以中国证监会发布或者联合国务院其他部门发布的各种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基本上形成了覆盖证券市场各个主体、各个环节的规章体系,使证券市场法规体系基本健全。
我国虽未颁布《期货交易法》,但2007年2月7日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议通过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国证监会作为期货市场的监管机关,为贯彻执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规章,从而强化了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明确了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地位。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与各地文交所和艺术品权利份额发行、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艺术品份额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各地文交所的筹建和艺术品份额的公开发售和交易活动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足。许多交易所实际上是一个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根据一般金融监管的原则,金融类的交易所或者交易场所一定要通过国家强制的法律监管起来,否则会引起系统性风险,引起社会不稳定。”刘春彦分析道。
其次,各类交易所的法律性质、组织形式待明确。
“我国目前没有对文交所等交易所进行规制的相关法律,现有二十四家交易所根据他们的官网载明信息,都是采用公司制的,这就决定交易所要受到《公司法》的调整。这产生两点问题,第一,我国《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4条也将股东的资产收益权作为股东的第一项权利加以规定,体现了公司的营利性的特征。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等多家交易所在交易规则中规定其为非营利性的机构,其实际经营仍然是以盈利为目的,这就造成了矛盾;第二,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都是采取的会员制,公司以会员的身份共同组成。根据会员制交易所的组织规则,只有取得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才可以参与证券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非会员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可参与交易。而文交所没有类似A股券商的中介机构,基于文交所内部的电子交易系统,向文交所上缴一定比例的佣金,投资者可以进行艺术品份额交易买卖,事实上文交所还承担了"交易中介"的角色。由此看来,文交所其实是执行了交易所和券商的双重职能。这样就会造成各方责任不清、信息不透明等一系列的问题。现有的两家证券交易所和四家期货交易所从本质上属于场内交易,其他的交易所不都属于场内交易,场内交易的本质是交易所履行中央对手方职能,交易所也承担履约担保职能。这是其它交易所所不具备的。”刘春彦表示。
第三,如何体现各类交易所的规则法律效力?
据了解,现有的交易所都是公司制的,交易所单方制定的交易规则的法律效力如果存在疑问,交易所是否有权单方更改规则?投资者参与交易是否默认规则的法律效力,这些规则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批准?根据《证券法》第118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现有的这些文化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未经有关机构批准,其法律效力存疑。
而此次国务院发布的38号文件,则对交易规则规定非常严厉。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律师、高级合伙人曲峰分析道,“一方面,出台相关规定,控制现货和证券的交易广度,如禁止自行将权益均等化并连续集中竞价,且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另一方面,清理交易规则。如非经批准的电子交易场所,禁止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匿名交易、电子撮合等类期货的标准化合约交易方式,其中还规定同一投资者就一个产品的交易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不难看出,监管层试图规避频繁操作和高杠杆风险。”
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此前,各类交易所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制,存在巨大的风险。尤其是艺术品证券化之后带来的大幅涨跌,使得一些人在暴富的同时,也让部分在高位买进的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
今年1月,画家白庚延的《黄河咆哮》以总价600万元在天津文交所上市,短短两个月后,其账面价值被推高到1亿元以上,但此后价格一路下挫,到了10月中旬,《黄河咆哮》的“股价”已从最高点时的18.7元下挫到2.59元,呈现出极端的价格走势,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专家指出,文交所发行艺术品份额进行交易,将多余资金疏导到文化产业这个蓄水池里,具有一定的资源配置和融资的功能。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增加了艺术品的流动性,同一件艺术品在“上市”以后,可以给出更高的估值,因此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具有一定的价值发现功能。但是,目前的文化产权交易所都没有统一稳定的定价机制,艺术品的估值缺乏客观依据,没有客观衡量标准的估值体现决定了其涨跌无度的情势,就像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艺术品股票一个月暴涨十几倍,更为严重的是,这为市场操纵和投机行为提供了温床,很容易被用来误导和诱惑大众进入陷阱,加大普通投资者的风险。
如今,在交易所整顿风暴的影响下,各地文交所的投资者特别关注自身权益的维护。例如,泰山文交所投资者强调,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如果是被直接清理,必须以保证所有投资人不受资金损失为底线,按投资人的买入成本价格回购份额。
而汉唐文交所投资者则表示,汉唐文交所无论整顿或关门,原先投资者与汉唐交易所签订的交易合同都将终止,投资者有权选择退出或者继续和汉唐交易,现在汉唐长时间停牌,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的资金隐患和不确定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维护投资者权益。对此,汉唐文交所相关负责人回应,“无论采取怎样的解决方案,都会尽最大努力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对于投资者来说,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有律师建议,“应该详细研究相关材料后再提出具体的维权方案。不能仅仅根据主体是工商登记过的,就认为其行为合法,设立交易所需要以国务院等批准作为前置程序,故即使主体注册合法,也不影响其交易所本身的违规性。”
此外,要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还需要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获得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这方面仍需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投资者到底有哪些法律权利还不清楚,目前多数的文交所交易规则只规定了知情权和按份享有所有权,而对投资者的其他权利及其如何行使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刘春彦进一步指出,“如《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暂行规则》第15条规定,投资人享有对艺术品和份额交易信息的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的基本情况、发售上市过程中披露的重要信息、交易过程中披露的相关信息;第16条规定,投资人按本规则规定享有份额交易权,购买并持有份额即成为该份额标的物的共有人。与我国的证券投资者相比,对艺术品份额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艺术品退市的交割机制,艺术品份额发行期间投资者享有哪些权利和应如何行使这些权利,都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定。更为重要的是,投资者的投资如果受到侵害是否享有民事诉讼的权利不清。而《证券法》则规定了投资者可以对因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受到侵害时享有民事诉讼的权利。”
“清理整顿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发展。”刘春彦告诉记者,“当然还有一个深层次问题,就是如何发挥各类交易所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与加强国家监管之间的平衡,维护企业经营自由权。”
⑵ 常见的5种投资陷阱,希望你在投资的路上一种也不要碰上
巴菲特有句名言:“投资的第一原则是永远不要亏钱,第二条原则是永远不要忘记第一条规则。”
投资者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防范风险永远比博取收益更重要。如果做不好风险管理,积累再多的财富都可能化为乌有,从1万到1亿可能需要 一辈子 ,但从1亿到1万有时却只需要 一瞬间 。
常见类型:e租宝,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钱宝网、唐小僧
一句话:打着高年化回报,在网络吸引你投钱,投向产品完全不明朗
如何避坑:不贪心高回报,做好低风险投资
P2P互联网借贷平台,就是通过网络,把钱借给平台方,平台方再借给需要资金的一方,实现点(poin)对点的资金融通,所以称为P2P,通过网络实现资金的融通,资金需求方获得资金,资金供给方获得利息,这不是两全其美吗?但实际中间存在很多不透明的环节,也就是人性作恶的环节。
P2P自出现诞生以来,由于一直没有被纳入到现有的监管体系中来,行业中的乱象纷呈。主要是很多骗子平台以高收益为诱饵,虚构项目信息,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从激进经营爆雷到直接诈骗跑路的事件比比皆是,e租宝、鑫利源、校园贷、月光宝盒等曾经炒得火热的机构生存一两年就纷纷跑路停业。
第一种投资陷阱是平台自融自保。 自融是平台发标为自身融资,自保是平台为投资人提供本息保障。比如快鹿系就曾用自己的影视公司,走自己的通道公司,靠自己的担保公司,用自家的P2P平台,最终投向了自家的《叶问3》。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借新还旧。 这种骗局是典型的庞氏骗局,主要是通过借新还旧,偿还高额利息,一旦新增资金放缓或者停止进入时,整个体系就会崩盘。大部分P2P问题平台都有庞氏骗局的影子如善林金融、中融民信、钱宝网、唐小僧等。
第三种投资陷阱是打折回收债权,收割投资者。 P2P平台不只是投资之前全是雷,甚至平台出了问题也都是雷。很多P2P平台在爆雷后都会在兑付计划中为投资者提供即时退出的选项,只不过如果选择这一选项,就要接受投资者持有的债权进行打折。一般来说,厚道靠谱一些的打折在七折左右,窟窿太大只能通过收割投资者完成兑付的打折比例一般在1-3折。
常见类型:炒股群,内幕消息,炒股大师
一句话:警惕网上炒股大师,特别是拉群,给你推荐股票那种
如何避坑:遇到推荐股票,内幕消息的,果断拉黑,举报
我们国家大部分的股民,都是中老年人,而这部分人群,很多都是缺乏金融知识的,但是手上却有闲钱的,而这些内部炒股群的骗子,就是瞄准这类钱多,头脑简单的,想赚钱的大爷大妈。
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某天有人加你微信,或者打你电话,说某某炒股大师有内幕信息,邀请你进群听分享,然后开始几天的分享,最后推荐几只股票,让你高位买进,最后他们却高位出货,完成一波完美的收割。
这类陷阱的实际就是配合庄家操纵股价收割。
股价操纵的手法多种多样,但总体来说,主要有四种操作方式。
第一种是单纯通过多账户操作拉高股价吸引散户高位接盘然后再出货。
第二种是勾结上市公司实控人通过“高送转”等利好消息或者热点题材拉升股价然后出货获利。 前面两种股民应该深有体会,之前被罚了超百亿的某徐姓大佬,擅长的就是此类操作。
第三种是利用自身的市场影响力,散布虚假消息给散户荐股,拉升股价然后再高位出货的方式。 这种一般都是通过各种包装出来的专家荐股、冒用名人、专家相似账号的方式来欺骗投资者。
第四种是操纵境外股票尤其是港股。 近些年来,很多庄家也走出国门,不只局限于A股市场的操纵股价,港股等海股票市场股票操纵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我们说的推荐股票,内幕消息交流群,主要就是第三类操纵股价的手法。
常见类型:XX原始股快要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了,赶紧买
一句话:用投资原始股上市的造富梦割韭菜
如何避坑:普通投资者请在正规二级市场交易
人无股权不富”是一句老生常谈了。股权投资作为高收益、高风险的一种投资品,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暴富神话,但同样地,各种股权投资陷阱也开始逐渐出现。总的来说,股权投资陷阱主要是两种:
第一种投资陷阱是单纯的诈骗。 通过邀请投资者成为公司合伙人或向投资者虚称企业已经或即将上市、发售原始股的方式,向投资者鼓吹一夜暴富的美梦,实则利用投资资金非法集资。
最开始的股权投资陷阱是所谓的原始股骗局,现在随着大家对股权的认知越来越深,这类陷阱正在逐渐减少,但依然有很多这样的骗局活跃在中国的三四线城市。公司登陆主板及创业板之前的股票都可以被称为是原始股。比起其他投资方式来说,相比于其他投资品,原始股一直都是一种骗局高发的投资方式。
这种骗局一般直接或间接出售空壳公司股权。 比如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上海优索环保以定向发行“原始股”作为手段欺诈投资者,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向投资者承诺48%的年收益。非法融资超过2亿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
或是借由新三板协议转让,提前买入某只公司股票然后高价转让给投资者。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接盘高价股权。 一般这种陷阱里出现的公司是好公司,股权也是好股权,唯一的问题就是股权价格非常贵,远远超出合理的价格,只是前一持有人套现的一种手段。这种陷阱往往见于知名独角兽公司上市前的一段时间,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轮番炒作,将独角兽股权炒作的非常高,在上市后又会面临破发的风险,因此在上市前突击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者就是最好的选择。
常见类型:微交易,微盘交易,原油期货黄金交易盘,买涨跌
一句话: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前期拉盘让你疯狂,然后再进行收割
如何避坑:远离警惕操纵价格的期货,外汇交易平台
交易所投资陷阱通常有一定的实物和商品,但是会 通过控制操作平台价格 ,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 社会 公众出售来非法吸纳资金,并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事实上,在中国境内,只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连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 这八家交易所是国务院和证监会批准成立的正规交易所,其他则均为地方政府或者商务部此前批准的交易所。而现在,一些野鸡交易所却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纷纷涌现,宣称能短期获得超高回报,实则吞噬着投资人的财富。
在交易所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规模和影响最大的是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昆明泛亚通过金属现货投资和贸易平台,自买自卖,操控平台价格,维持泛亚的价格比现货市场价高25%—30%,每年上涨约20%,制造交易火爆的假象,然后借此包装所谓“日金宝”等诱人的高收益产品。但实际上每年涨价20%只是为了让泛亚的价格永远高于现货市场价格,因此也永远不会有真正的买方,并没有带来实际增量资金;而交货商也因此不需补交保证金,投资者年化13.5%的日金宝理财收益,都是自己的本金或者新增投资者的本金。当新增资金放缓或者停止进入时,整个体系就会崩盘,投资者基本血本无归。泛亚模式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委托日金费和短期回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2015年12月,昆明泛亚兑付危机爆发,涉及28个省份的22万人,非法集资金额总计超过430亿元,上千名泛亚投资者聚集在证监会门口集会抗议。
常见类型:五行币,各类传销币,to the moon
一句话:以数字货币为噱头的传销资金盘
如何避坑:远离山寨空气数字货币,远离宣传一夜暴富的传销币
比特币十年暴涨上万倍之后,尤其是2017年末和2018年初比特币接近2万美元之时,人们对数字货币充满幻想,但实际上,真正有应用价值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只是极少数,大多数字货币是毫无实际应用价值的庞氏骗局。
第一种投资陷阱是空气币。 空气币就是没有实际落地项目支撑,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发行的数字货币,并不具有任何实际价值。它唯一落地的只有两项,一项是白皮书,一项是交易所上市交易。白皮书是为了画饼,上交易所是为了把饼卖出去。
一般空气币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白皮书注重讲故事胜过讲应用,项目、技术路线图根本无法落地。二是营销能力出色,远超自身的技术能力,甚至团队根本没有技术人员。三是代码并不开源,让人无从判断项目到底进展到了哪一地步。
第二种投资陷阱是传销币。 数字货币投资陷阱层出不穷。除了我们上面说到的空气币之外,还有一种披着数字货币外衣的传销骗局。这种骗局本质上还是传销,跟数字货币没有半点关系,骗子们只是把原先传销骗局中的商品替换成了时下最热门的数字货币,有些甚至只是名为“数字货币”,其实根本没有使用区块链技术。 一般在境内的传销大多是打着数字货币的名义,行传销之实。
我个人是信因果规律的 ,种什么因,就会结什么果,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
各类金融投资陷阱,骗局的组织者,发行人,种的恶因,所以即使是前期多么风光,大部分人还是进去了,还没有进去的那些人,估计拿着钱,也只能终日惶恐。
如果你在投资路上已经被骗了,可以评论或者私信我,教你如何维权追款。
⑶ 网上为什么不能随意买卖黄金了
黄金作为一种货币,被赋予了互联网的属性后,其交易出现了快速增长的趋势,但一些潜在风险点也开始显现。近日,央行下发《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就互联网机构销售黄金理财产品进行规范,这也成为央行迈出整顿贵金属市场乱象的第一步。
为了防范互联网黄金业务风险,央行对互联网机构设置一些门槛:一个是3000万的注册资金,一个是有相关的从业人员。
《意见稿》指出,金融机构应在各项风险可控的范围内选择互联网机构,并对互联网机构的资质负责。互联网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同时应具备熟悉黄金业务的工作人员。
多家互联网黄金平台均不及3000万元,介于800万元-1500万元之间,如要继续开展业务,想要尽快跟金融机构合作成为代销机构,必须先补充注册资本。
互联网黄金一直游离于监管边缘之外,央行此次整顿备受关注。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孙长华认为,央行此次新规有助于治理互联网贵金属理财的乱象,接下来可能会继续整顿。他指出,黄金是贵金属的一种,除此之外,白银也占据了贵金属交易的很大份额。在整顿了黄金之后,白银等贵金属势必也将纳入到整顿的范围内,以防监管套利。
⑷ 币圈“三国杀”:谁才是行业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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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魔幻的2020,哪怕进入下半年,形势依旧严峻,大洋彼岸的Leader无视抖音的火星格局,立誓封杀;微信或将被 米国 政府再度封杀。全球整体经济金融环境恶化的情况下,中国币圈在一波DeFi狂潮之后,陆续出现项目跑路,依旧处在多事之秋。
直观感受,这波DeFi热潮本来将中心化交易所拦在门外,但无奈太热闹,先布局完智能链的币安一猛子扎了进来,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的OKEx和火币就这样成了局外人。随着币安智能链的不断表演,OKEx和火币只能狂奔补课,据各种有意无意的透露,这两家极有可能在defi和公链领域有较大的动作。
据统计,OKEx、币安和火币Pro的成交量接近全球成交量的四成。现货交易量来看币安位列第一,衍生品领域目前前四名当中这三家都位列其中。上述三家交易所在中国市场来看是名副其实的三足鼎立。而这三家由中国人创办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之间的恩怨情仇,简直可以写就一部币圈的“三国杀”。
2018年5月,爆仓维权者光顾OKEx的关联公司,OKcoin办公楼被曝出遭到保安殴打;币安和红杉资本闹僵、火币却向红杉资本热情招手;OKEX创始人徐明星刚和火币李林喝完“交杯酒”,OKEx原高管李书沸就宣布离职,并光速入职火币;火币 Pro、币安、OKEx纷纷被央视《经济信息联播》点名;2020年3月12日币市大动荡之后,OKEx和火币的宕机上演维权大戏;近期,由于币安智能链上的挖矿项目无常损失较大,币安迎来了维权罗生门.....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币圈里的“黑稿”就从来没有缺席过,用制造各种花边绯闻的形式来“互黑”同行,使出“三十六计”的浑身解数来舆论“打压”同行...甚至还有人专门推出个“币安黑幕”的网站。(截止笔者发稿时,不知道是网站建设者良心发现还是被举报投诉了,已经无法打开)
至于币圈里的“人身攻击”,就更不一而足了。比如,恶意P图,抹黑同行进行色情营销——币安的何一、六六、七七均被恶意P图,对她们展开人身攻击。奇葩的是,OKEx竟然一度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关于同行的负面新闻,后做了删除处理。
币圈的“撕逼”程度,比国内 娱乐 圈还奥斯卡,当然,对于熟悉币圈的“吃瓜群众”来说,三大交易所之间“明争暗斗”的事可能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就在去年7月,三大知名交易所 (币安、火币、OKEX)因为币安第八次销毁BNB引发了一场撕逼大战,看的咱们吃瓜群众一愣一愣的。更有各种“黑公关”,不一而足。
例如本月刚刚主网上线的币安智能链,完全就是一个“招黑”的项目,因为目前三大里面,只有币安先搞出了智能链,另外两家暂时做不到,所以斗争就不在台面上了。加上智能链刚开始跑起来的时候,线上入驻的某个项目开场演砸了,虽说这口锅扣在币安身上有点冤,但总算被抓到了小辫子,所以真假“维权群”等黑公关方式又接踵而至。
实际上,OKEx、火币、币安三家交易所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 我们从三家的 历史 脉络就能看出端倪。OKEx的“前身”OKCoin和火币都是国内交易所老字号,均创办于2013年。 据熟悉币圈的“老人”说,刚开业的时候,两家还是邻居,窝在同一栋楼里。
比特币的“疯狂”使得这两家交易所成为行业头部,一度占据全球 50%以上比特币现货交易份额。初期OKCoin非常注重用户体验,哪怕用户说自己丢了几个币,OK也会给个交代,“越努力,越幸运”,OK在早期接连获得百万天使投资,后又获风险投资机构千万美元的A轮投资。OK很快进入高速发展期——这也是徐明星最开心的一段创业时光。
火币网以永久免交易手续费吸引了大量用户,上线半年后就获得红杉资本A轮数千万美元投资。2015年开始,火币在市场占有率上开始占有绝对优势。
到了2017年,比特币再次迎来大牛市,价格暴涨接近2万美元。 另一个巨头币安,进入大众眼线,打破了火币、OK两强对峙的局面。更何况,币安创始人赵长鹏和“币圈一姐”何一都曾是OKCoin的前高管。所以,这些为后面几家的缠斗埋下了伏笔。
三家交易所中,币安最年轻,2017年7月上线。“九四”过后, 国内监管加严,火币、OK忙于保身,币安主打差异化,一开始就走国际化路线,服务器均注册设立在海外,迅速占领海外市场。币安的杀手锏是只做币币交易,不涉及加密货币对法币的交易对,巧妙地绕开监管。凭借着这张王牌,币安迅速崛起,用户体验不断提升,一度超越火币、OKEx,成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数字货币交易所。
币安也是三家交易平台中崛起最快的:从创立到晋升全球第一(按24小时交易量),仅用了5个月。至此,数字货币交易所“三强鼎立”之势形成,币圈“三国杀”也正式开演,并延续至今。而在国外市场占据地位的币安如今“杀回”国内市场,自然难免被同行业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
但是,谁才是行业的敌人?
2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纷争。币圈撕逼的背后,涉及到的都是切身利益,有着深层的原因和 历史 必然。 赢家通吃的“马太效应”在任何领域都是残酷的真理。
大牛市下,人人致力于赚钱,虽然竞争不可避免,但市场在增长,属于做大蛋糕阶段,无非就是抢多抢少的区别。如今借着挖矿热潮才摸到了一点大牛市的边儿,市场已经到存量竞争阶段,抢蛋糕之下,无序竞争也就不足为奇。
可以预见,在下一轮热潮或者大行情到来之前,交易所间互相揭短、举报、制造负面会成为“新常态”。
其实,这些“内斗”行为不仅浪费行业资源,而且给行业外的人落下笑柄。没错,竞争平台被攻击是竞争平台的事,该头疼脑热是竞争对手的事情,我自壁上观就好。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若整个行业被攻击,币圈生态链上的每一个平台,都可以用张艺谋的一部电影名来概况——【一个都不能少】。
倾巢之下,焉有完卵?!
最好的行业“出路”就是三大交易所以竞合的共识来推动行业良性发展。虽然以目前币圈现状来看,不可能实现,但似乎是唯一的最好的出路。殊不知,币圈“内斗”与“乱象”才是 整 个行业的敌人!一直处于灰色与敏感地带的币圈,本身就是容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OPEC之前,中东各产油国乱成一团,互相倾轧,最终,他们意识到唯有团结合作,才能保护本国资源,维护自身利益。OPEC应运而生。跟石油比,数字货币当然很年轻,但发展态势有某种共通之处。所以币圈可以吸取这种成功经验,那就是合作框架下的竞争更加有利行业发展,各大交易所应该站在更高的一个高度去看待行业未来,督促行业回归正途。毕竟,现如今币圈的主要议题不是生存,而是发展。
作为链接技术和金融的纽带,交易所的地位非常重要,可以说,行业取得今日成就,交易所功不可没。那么,交易所的重要性就意味着币安、火币、OKEx就稳如泰山吗?这倒未必,其他方面不说,监管始终是悬在头上的达克摩斯之剑。
举个令人汗颜的例子,全球最大合规期货交易所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CME)的比特币期货,引用的现货结算价格,采用了全球6家交易所的现货价,币安、火币、OKEx占全球70%以上现货交易份额,居然没有一家入选。
这侧面看出三大交易所在监管眼里的尴尬处境。
P2P殷鉴在前,虽然疫情和国际形势暂时分散了政府的精力,但笔者相信关于数字货币的监管会很快提上议程。乱世用重典。币圈行业野蛮生长,乱象频出,部分平台触碰法律底线,需要国家层面强有力的监管出面干预。政府及相关机构应持续推进区块链安全标准化,完善监管机制与审查机制,规范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重点可放在业务规则的制定完善上,而非平台的准入审批程序,应着力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保障用户数据安全。从区块链企业自身来说,平台需要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与研发,确保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的自主可控。双重监管,保障区块链领域的 健康 发展。
如果币圈“三国杀”不思进取,依旧陷入交易所本身的纷争之中,不及时地进行行业生态布局,启动自身的“进化”,就注定被 历史 淘汰。只有站在致力于行业的整体繁荣的高度,从币圈到链圈到生态圈,方称得上行业的领先者和领导者。否则,就只是“割韭菜”的“一部机器”而已,必定没落。
3
不可否认,整个区块链行业正逢发展之 历史 机遇。其中,政府对区块链高度定调与政策扶持的态度与行动,可见一斑。早在今年4月,区块链就被国家发改委明确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继2019年10月24日区块链被国家高层重视后,有关区块链的又一利好消息。5月,人民银行金融 科技 委员会2020年第1次会议强调“要强化监管 科技 应用实践,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加强数字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提升监管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7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原则同意北京、上海、江 苏、浙江、深圳等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区块链建设工作的函》,原则同意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深圳等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各地的扶持政策也竞相出台,纷纷抢占区块链技术高地。这些都意味着区块链大潮再次袭来,开始步入应用阶段,并有望最先在政务和金融领域大规模落地。此外,区块链技术在溯源、供应链、医疗、司法、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应用前 景也被寄予厚望。
这无疑给一直在币圈里“闷声赚钱”的企业们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走一条进化的道路。不能再拘泥于币圈本身,而是要致力于区块链生态的布局。这也是币圈“三国杀”的同时,也开始了“变脸”的原因之一。
笔者一直称火币为币圈里的“忍者神龟”,一直“悄悄的干活”,意欲整合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业务,建立全球生态体系,与优秀的区块链产业研究伙伴共同赋能产业与协会。而前段时间,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币安,在其三周年之际,也公开宣布了自己的“阶段成果”:从数字货币交易、开放矿池、项目投资到慈善公益、底层技术搭建、币安智能链上线以及区块链产业研究,币安的生态版图轮廓正在一步步变得清晰和充盈。就在7月份,币安公布了自己的“星火计划”,链接全球顶尖专家资源,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合作伙伴提供新基建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咨询辅导、技术前瞻、行业分析的分享和辅导。
一直以来,更多人把币圈的交易所简单地理解成加密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而忽略了它们在区块链应用落地上的建设。但币圈行业的 健康 发展还需进一步“脱胎换骨”,各平台不仅要自律,而且必须呼吁和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共同为行业生态创造价值,让整个区块链产业在合规安全的道路上,快速发展。
越是行业大好的发展之际,越要呼吁行业监管和企业自律,以及考量行业的整体进化能力与生态机制。否则,“天 要 其亡, 必要其狂”,P2P就是前车之鉴。
⑸ 去中心化交易所是什么意思通俗易懂的解释
在了解去中心化交易所之前,我先和你谈谈去中心化。去中心化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和内容生成形式,是相对于“中心化”的一种新型网络内容生产过程。了解去中心化后回到正题。什么是去中心化交换?这个问题可以说很多投资者只是听说过。毕竟去集中交易所最近两年很火。那么,去集中交易所到底意味着什么呢?给大家通俗的解释一下去中心化交易所。
去中心化交易所是一家总部位于区块链的交易所,它不在服务器上存储用户资金和个人数据,而只是作为一种基础设施,为希望买中迅卖数字资产的买家和卖家牵线搭桥。在匹配引擎的帮助下,这种交易直接发生在参与者之间(点对点)。
与此同时,大多数现有的所谓“去中心化”交易所并不是真正卖祥此去中心化的:它们属于一个中心化的实体,默认情况下不能去中心化。实体的宴陵分布程度无关紧要。归根结底,去中心化意味着单一资源不能充当系统的主干。
⑹ 如何看待各大行发布禁止虚拟币交易
这个说法,以及相应的银行措施,会造成以下几点影响:
1)虚拟币交易者更难利用国内的银行系统进行出金出金操作。
2)在虚拟货币渠道,反洗钱反行贿加强了力度。
3)由于这次银行的禁令,和相应省市执行关闭比特机矿机的操作,会造成我们在虚拟币衍生金融市场的整体回撤,对于相关的金融工具触及的生产力、就业和资本提升,可能会有不利的影响。
这次禁止,行政命令的色彩比较大,并没有从法理上禁止。
因为法律上禁止,要通过立法审议,包括全国人大的审核,一方面效率慢,一方面也不一定就能得到压倒多数的赞成票,反而暴露了完全禁止的难以执行。
从信息来看,目前主要是监管会议和口头警告为主:
“虚拟货币交易和投机活动已经扰乱了经济和金融系统的正常秩序。它们增加了非法跨境转移资产和洗钱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目前,虽然比特币已经不存在国内交易平台,可是位于海外的虚拟币交易平台,仍然提供了各类P2P的出金和入金渠道。
个人用户仍然通过这些渠道获得比特币或将虚拟币换成人民币。
主要的渠道是个人间的微信转帐,支付宝转帐,以及银行卡转账。
广义来说,现在的微信转帐,支付宝转帐,最终还是对应到中国境内的各类银行当中。
那么,如果各大银行宣称不再接受虚拟币间接交易,就意味着要加强监管,对于个人间的转帐目的性和来源进行监管。
锁定长期从事虚拟币交易的银行帐户或支付宝帐户等,一旦有所异动,则可以运用银行帐户管控数据,
向金融监管机关举报帐户行为,或者配合监管机关动作,对帐户进行冻结。
由于这是银行内部的金融控制,并不受法律条款影响,行动迅速,
一旦被银行侦知你的帐户资金流与虚拟币有关,就可以冻结帐户,给个人带来许多麻烦。
当然,由于该行为并没有法律支持,
作为个人用户,
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银行解锁帐户,
举证自己的帐户操作与虚拟币无关,
或者非关键干系人,并非行贿,洗黑钱所得。
就算举证成功了,
也会影响巨大,
极大地支援虚拟币持有者及交易者的信心。
当然,这个措施也是双刃剑,
国内银行禁绝了虚拟币相关操作后,
是否有资产流向国外银行帐户,或者国外银行的离岸帐户,并不受人民银行直接指导的情况下,
是否会造成银行存款流失呢。
因为,目前中国居民每年可购买外汇5万美元,如果通过这笔许可将人民币转移到外币帐户,必然会对国内的银行业有所影响。
人民银行对对虚拟币交易的理由很多,主要包括:
勿须置疑,去中心化的各类虚拟币,最大的问题就是难以监管。
一旦用户习惯采用虚拟钱包,
很难象原有的金融系统那样实施冻结帐户,强制还款等措施,
甚至没法收税。
这几年以来,
通过下调取现力度,严控发票报销,以及统一报税等措施,
我国对于个人金融帐户的管控力度日益加大,
国税局的作用越来越倾向美国的联邦税务局那么强大的功能。
同时,通过数字货币的发现,
与人民银行相结合,税务部门可以把每个人的每一笔现金流掌握在手中,
随时进行税务审计,
相信不少人都会有几个回答不上来的问题。
而虚拟货币去中心化,加密,难以监管的特征,
与税务局的要求背道而驰,
所谓枪打出头鸟,
它不打击你岂不是少了钱袋子。
所以,
随着数字货币的加快推出,
虚拟币还会受到下一阶段的打击。
前面说过,加强监管的第一个坏处,是有可能将一部分有意愿参与虚拟货币的资金,转移到海外银行的离岸帐户中去。
这样一方面脱离了人民银行的监管,另一方面也会造成相应的金融资本流失。
另一方面来看,
全球的虚拟币的交易已经形成了8万亿到10万亿人民币左右的巨大金融市场。(以比特币为主)
还在不断扩大。
在区块链地发展中,也不断涌现出去中心化的各类应用场景和金融场景。
如Defi借贷,去中心化交易所,虚拟资产NFT等多项变种,确有一小部分是具备欺骗性质的工具,但也有一些能够稳下来,在西方 社会 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目前的关停矿场和禁止交易。
从短期来看,打击了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降低了电能的浪费,避免了资金外流。
但是从长远来看,
是否会让我们对这个快速发展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会完全绝缘呢,
很难确认。
更何况,
银行单方面的禁止交易,
或冻结帐户,
缺乏明确的法理依据和公信力,
很容易让个人投资者带来恐慌,
从而加快资金逃离。
这一点,
我们的长期目标和金融价值。
是需要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单位仔细思考的地方。
如果单单从力度上来看,是逊色于2017年9月的监管。2017年的9月七部委联合发文取消当时国内的所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限期一个月的整改时间。而这次只是针对国内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以及禁止各大银行和支付机构进行利用平台进行虚拟币交易。
我们不妨站在一个大的背景上来看,就能够明白为什么当前会严密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
当前的全球范围内的虚拟货币交易市值中有80%以上来自于美元交易。包括国内几个大平台使用的锚定货币USDT、USDC这种稳定币,也是等同于变相的数字美元。背后的实质依旧是利用美元在进行交易,而目前美元的超发和贬值已经成为一个大的趋势。
站在国家角度来看,虚拟货币的交易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国内资产的流失,在当前整个外汇金融行业都严加监管的大背景之下,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美联储超发的美元最终会回流美国,也会导致美股的泡沫急剧的膨胀,最终受损严重的还是美国经济。
所以最近这段时间央行明令禁止约谈一部分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禁止交易虚拟货币并不是单纯的只对虚拟货币行业进行监管,背后的博弈还是属于人民币和美元之间。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本身就具有去中心化的属性,但是这种去中心化的属性,却离不开中心化的交易平台和中心化的出入金,这本身也就是有问题的。
虚拟货币本身就是一种数字 科技 产物,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央行做背书, 所以本身并不具备货币的属性,但因为其特殊的属性,俨然已经成为了“全球通用货币”。
但虚拟货币并没有给全球各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反而浪费了很多 社会 资源,而且存在很多负面的影响。
也正因为如此,目前全球大部分国家都不承认虚拟货币的地位,甚至有些国家明确指出虚拟货币是非法货币,而在对待虚拟货币上,我国央行也开始出手整顿了。
2021年6月21日下午央行发布公告,公告内容指出,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这个通知明确要求各大银行不能为比特币交易提供服务。
这里面有4点要求:
1、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2、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
3、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
4、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在央行下发通知之后,各大银行也及时做出回应,纷纷切断跟比特币之间的关系,禁止为比特币交易提供服务。
这次央行之所以要禁止银行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只能说虚拟货币有很多负面的影响,其带来的负面价值远远要高于给 社会 贡献的价值,这种负面价值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扰乱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情,每个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都非常严,特别是对货币这一块,货币基本上都是由每个国家的央行发行的,由国家做背书,所以信用度非常高。
但最近几年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进步,一些企业纷纷开发出各种虚拟货币,俨然把自己当成了“央行”,但这些虚拟货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只是一个数字产品,现在却被当作货币来进行交易,而且不受任何监管,这完全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如果谁都可以随便发行货币,还可以正常交易,不受任何限制,那整个市场就乱了。
2、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工具。
最近几年虚拟货币之所以受到大家的追捧,因为它不受到任何约束,而且监管很难,因此虚拟货币就成为了一些犯罪分子主要的交易工具。
比如目前很多人都是通过比特币来进行洗钱,一枚比特币几十万,只需要买10枚就可以把几百万的资金洗掉,这无形当中就会给 社会 造成很大的损失,也会进一步增加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这无形当中会促使贩毒,抢劫,诈骗,行贿受贿,军火贩卖,恐怖分子等活动更加猖獗。
所以现在各国央行对这些虚拟货币进行打击,其实就是为了断这些犯罪分子的交易后路,让他们无处可寻。
3、损害了小投资者的利益。
虚拟货币目前已经严重脱离了监管,在没有监管环境之下,虚拟货币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自由发挥,结果我们看到虚拟货币大起大落非常正常。
虚拟货币的这种大起大落让一些人成为了暴发户,但受伤的更多是一些小的投资者,这些小投资者盲目进入到虚拟货币当中,结果成为了被割的对象,有些人一天之内就可能损失几万几十万,如果这种投资乱象都不加以制止,可能会发生更加严重的事情。
4、浪费了大量的电力资源。
虚拟货币完全就是一个数字产品,虽然这种产品可以带动电脑、挖矿机、发电设备等一些产品的销量,这貌似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相比这种作用来说,虚拟货币所消耗的大量电力要远远超过它能够带来的价值。
比如根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研究的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5月7日,全球比特币挖矿的年耗电量大约是1348.9亿度,这个耗电量可以排在全球所有国家的第27位,已经超过瑞典一年的耗电总量。
这种电力资源的浪费是触目惊心的。
也正因为虚拟货币存在的负面影响非常大,这种负面价值远远超过虚拟货币给 社会 创造的价值,所以现在各国央行开始加大对虚拟货币的打击力度, 让金融市场回归到正常的状态当中,只有将金融活动放进金融监管的框架之下,才能给 社会 带来积极的作用。
好消息呀!其实之前币圈的火热,跟咱们普通人还真没啥关系,不管是矿老板还是炒币客,他们赚了钱都和咱们没有一分钱关系,反而可能嘲笑咱们没眼光活该挣不了钱。只有在需要割韭菜的时候,才会疯狂鼓吹币圈,让普通人进来接盘。
天下哭币圈久矣 !
不过最近确实有不少好消息,一方面虚拟币政策不断收紧,不仅各大行在限制虚拟币交易,现在支付宝也限制了虚拟币交易。再结合各地不断清退矿场,可以说对咱们吃瓜群众是重大利好啊!
可能臭打 游戏 的朋友们应该最能感同身受了。之前网络显卡吧可以说是装机发烧友的聚集地,可惜不知何时现在已经变成了挖矿吧。贴吧里讨论的不是装机配置,而是如何挖矿。
当然这其实也怪不得网友们,毕竟显卡价格一涨再涨,有的显卡甚至你想多花点钱买都没货。最近B站的装机员也发话了,最近要矿难了,咱们终于可以买到正常价格的显卡了。
我对币圈是持负面看法的,这玩意不创造价值,甚至连股市都不如。至少股市还承担着为企业融资的任务,也正常接受法律监管。币圈这玩意号称去中心化,实际上就是没人负责的意思。哪天行情不好,交易所拔你的网线,你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玩意谁爱玩谁玩,至少在咱们中国,不欢迎这群人。
永远记住一句话:赌桌上的钱,只要不离开,就永远不是你的!
随着对虚拟币的监管越来越严,近日央行又放了大招。
约谈了多家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其不得为相关虚拟币交易的活动提供服务。
随后,农行、建行、工行、邮政储蓄行、兴业银行以及支付宝等纷纷宣布跟虚拟币划清界限。
随之而来的是毫无疑问的虚拟币大跳水:
比特币跌幅一度接近10%,32000点位被跌破;
以太坊跌幅超过10%,1900点位被跌破;
除此之外,其他非主流的虚拟币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 虚拟币市场有超过17万人在过去的24小时内爆仓,金额超过65亿。
截止发文,虚拟币整个市场还在大跌。上面说的点位均已全部跌破。
除了从银行和支付机构保持高压态势之外,全国很多地方均已开始对“矿机挖矿”的行为进行禁止,因为这玩意说实话,太费电了。
前段时间的有个消息说:挖矿耗费的电量都赶上一个小型国家的耗电了。
从最近个各方面对虚拟币的高压态势来看,不难发现,上面对于虚拟币的态度非常坚决:就是要全面清剿。虚拟币的下跌趋势短时间也不会发生改变。不要再怀有侥幸心理。
可能很多还在这个市场的朋友听不得这样的话,但是良药苦口。
虚拟币本身就是一个被高度控盘的市场,而且完全不在监管范围内,只要暴涨暴跌,必然伴随着大量的人爆仓,这是什么,这就是割韭菜。
你以为你那点资金量,可以翻云覆雨?可以跟资本对抗?
另外,大部分人进入这个市场,都是听说某某在虚拟币市场一夜爆发等等,想着快速赚钱。
但是最终见好就收的又有多少?如果你在赌桌上赢了一大笔,有多少人会见好就收?
缺乏监管+暴涨暴跌+人性的弱点导致我们很难在这个市场获得长期收益!
最后,我想说的是:这次绝不是监管的结束,虚拟币的跌势也才刚刚开始。
你认知范围之外的财富,即使赚到了,也会还给市场!
感谢楼主的提问,随着时间的推移,全世界90%的国家都会禁止虚拟币的交易,虚拟货币客观上类似于私人金融集团建立的,可以在一定范围之内绕过国家的支付清算系统的新的支付清算系统和绕开监管的金融项目,现在来看禁止虚拟货币的国家为数不多,但是凡是具有主权货币的国家,都不会允许它绕过国家的支付清算系统跟金融监管的。
在传统的支付清算系统中,国家央行是货币的生产者,银行是货币分发和流转的渠道,随着纸币的使用量减少,几乎所有的货币都在央行的系统中流转,都能够被监管,虚拟货币尽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它也无法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虚拟货币只要不变现,一直流转,但他整个流转的过程都处于暗箱操作 的一个状态,很难被监管到,我们常说的洗钱、地下交易、腐败、财产出境都可以非常方便的通过虚拟货币来实现,同时为虚拟货币提供分发,兑现的服务平台就变成了类似于传统的银行和证券交易所的角色,如果金融机构想正式来做这份生意,必须有一个主体为虚拟货币提供兑换法币的服务,没有国家主体背书,没有人敢买。二是建立一个大的虚拟货币资金池,类似于股票交易市场,这个大的虚拟货币交易所有两个作用,一是收集大量的法币,只有足够多的法币才能兑换交易完成,二是维持虚拟货币的估值,各大行发布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是为了保护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被骗,虚拟货币宣扬自由主义,躲避金融监管,避税,实际上就是这些人利用自己的优势,设计的模式,帮着他们自己获得流动性获利。
1、首先这是在确定政策以后 各大银行具体的跟进措施
2、本来虚拟货币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即没有法定地位
3、虚拟货币在灰色地带,给现有的金融体系带来的冲击无法预料
央行最近约谈了6家银行和支付机构,为的就是给他们打好预防针:接下来国家都要对虚拟货币进行整顿和清理。
所以各大行都开始陆续发布禁止虚拟币交易、建立账户等行为,就是响应国家的号召。虚拟货币诞生至今,一直被不少人质疑,这样一个虚拟的东西,为何能炒上天?
事实上,虚拟货币今年开始就出现颓势,一夜之间大跳水的新闻随处可见。并且,目前全球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虚拟货币建立了保护的法律法规,也意味着其实各位手持虚拟货币的投资者们,一旦这其中出现什么意外,都不会受到任何的帮助,除非你自己愿意承担风险。
这种第三方虚拟货币是注定无法成为大众化的东西,未来不可能看得见这样的场景:上街买一瓶水用比特币付款、网上淘宝购物用比特币支付等。更何况虚拟货币挖矿本身就会浪费大量电力,产生二氧化碳,国家肯定是不会放任的。
现在已经明令规定: 所有服务商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便利。 不光各大行,支付宝微信现在都不可以了。我们该如何看呢?
第一、虚拟货币交易存在巨大风险。 现在的虚拟货币交易者,基本上都是任人宰割的韭菜。那些大户、大交易所才是永远的赢家。因为他们操作大盘太容易了。现在由于监管没法完全到位,这片交易看到就存在诸多不可控、不正当的因素,所以,目前为了个人资产安全,还是不要玩虚拟货币交易为好。
第二、很大一批投资者吃亏了,为了大家的资金安全考虑。 各大行现在都不能提供服务了,这就能保证我们法币的安全,不至于随便外流。为虚拟货币交易设置阻碍,就可以减少冲动投资、盲目投资,甚至被骗投资。
第三、虚拟货币代替法币只能是个别人的幻想了。 虚拟货币和黄金的属性类似,但是它确实没法完全代替货币,尤其是现在这个风险频发的时间里。各大行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就是在捍卫法币的权威性。法币的地位是坚不可摧的。
虚拟货币交易从刚开始的新鲜,也受到一部分人的追捧,到现在各国、各行、各个环节都被限制的局面,恐怕不是单单触及到利益那样简单,它自身存在的问题才是被禁止的根源。
避免了外国资本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