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场外交易市场的功能包括什么
场外交易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具备以下功能:1、可以扩宽融资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2、为不能再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提供流通转让的场所;3、提供风险分层的金融融资产管理渠道。
场外交易市场主要由柜台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组成,场外交易市场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规定的成员资格,没有严格可控的规则制度,没有规定的交易产品和限制,主要是通过私下协商进行的一对一的交易。
进行场外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
场外交易是证券交易的重要形式,我国场外交易的规则不明确。在证券成交问题上,场外交易采取协议原则,故可依《证券法》、《公司法》及《合同法》有关规则办理,但仍需注意一些问题。
场外交易的交易风险。
与场内交易相比,场外交易的证券交割及过户风险相对较大。在场内交易情况下,证券投资者拟出售证券及拟交付的资金,均应事先存人其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证券成交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清算交割程序,可直接从账户内划拨证券或资金。但在场外交易中,没有事先交存证券及资金制度,证券及资金交割风险相对较大。
场外交易的过户登记。
除上市公司之非流通股票应在证券交易所附设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外,其他证券之过户登记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但根据《公司法》规定,不记名证券的转让,由证券持有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记名证券的转让,采取背书或法定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在公司债券存根或股东名册上作出记载。这意味着,无记名证券以证券持有状态作为过户的外部标志,记名证券则以公司登记作为证券过户的外部标志。
场外交易的监管制度。
我国现行证券法律以调整上市公司以及场内交易为主要内容,场外交易的法律调整以及监管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这种状况加剧了场外交易的无序发展。根据我国场外交易实践,投资者交易是场外交易的主要形式。我国应及时颁布实施相关法规,设计出适合这一特点的场外交易监管制度,以防止证券交易秩序的无序和混乱。
❷ 期货交易的功能是什么
期货交易一般具有套期保值、投机和价格发现三大功能。
(1)套期保值:这是人们为规避现货价格风险,而在期货市场操作与现货商品数量、品种相同,而方向相反的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期货合约的对冲来弥补现货价格上遭受的亏损,或者通过现货交易的盈利来冲抵期货合约对冲时的亏损,达到总投资基本不盈不亏的目的。
(2)投机:期货投机是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合约买卖。投机者依据对市场行情判断,作出买入或卖出若干期货合约的决定,他手中不必真有现货,如行情预测正确,通过合约对冲获利,反之将遭到亏损。投机是期货交易、证券市场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可以说,没有投机,就不存在证券市场,也就没有期货交易。投机具有三方面基本作用:一是投机具有价格平衡作用。投机者力图通过对未来价格的正确判断和预测在期货市场上低吸高抛,贱买贵卖,这种操作手法恰好起到削峰填谷的平衡效应,使市场供求趋于大致相当,这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对缓和市场波动起到了一定效果,尽管其平衡价格的结果是投机者当初所始料不及和不希望看到的。当然,这种投机的积极作用要以投机者的理性和适度为前提条件的,即,他们的投机行为要符合、遵守市场游戏规则,否则,恶意的、失去理智的投机行为必将导致证券市场的震荡,并引发国民经济的紊乱,对此,世界各国都有过惨痛的教训。二是投机加速了市场的流动性。期货市场的活力在于流动性,其强弱取决于投机行为的大小。投机的参与介入,为套期保值提供了机会,投机创造了市场。适度的投机,使期货价格的连续性得到保证,能较准确地反映合约的远期价格。三投机者是证券市场的风险承担者。凡证券买卖,目的不处乎二个:保值增值和投机。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者为避免风险进行合约买卖,如果无人承担风险,套期保值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投机者之所以愿意承担价格变动风险,是因为高风险带来高收益,他们为获取高收益而甘愿承担高风险,于是,保值者与投机者各取所需,市场才能有声有色地正常运转。
(3)价格发现。价格发现也称价格导向,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市场中,通过无数交易者激烈的竞争形成某一成交价格,它具有真实性、连续性和权威性,基本上真实反映当时的市场供求状况,达到某种暂时的平衡。它对市场后期价格走势也形成一种预期,较准确地揭示出某种商品未来价格的趋势,对生产经营该种商品的人们提供价格指导,对未来现货价格作出预期。期货价格不一定总比同品种的现货价格高,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差,被称之为基差,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基差为负值,又称远期升水,反之,基差为正值,也称远期贴水。从理论上讲,一般基差应为负值,反之,如供求失常,价格扭曲,投机盛行,基差也呈正值,而这正是投机者大显身手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