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为什么要电力市场化交易
节约用电成本:电力市场化的核心就是电价市场化,其最终目的就是打破电网公司,在电力交易中对于发电企业的单一买家地位和对于用电企业的单一卖家地位,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逐步形成发电与售电价格由市场来决定。
由于交易规则鼓励节能环保机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能效标杆企业优先成交,促进了市场主体节能减排。在实际成交结果中,60千瓦级以上发电机组的成交量达72%,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电力市场化交易注意事项
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支持电力用户与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开展市场化交易。
首先鼓励跨省跨区网对网、网对点的直接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直接交易,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与其他电力用户均应按要求承担配额的消纳责任,履行清洁能源消纳义务。
② 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解读
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解读如下:
1、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2、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
3、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
4、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市场化定义包括:
1、指建立国家调节的市场经济体制,并由此形成统一的市场运行机制和市场体系;
2、指在短期内实现用市场经济体制取代双轨过渡体制的改革过程。
是一项在开放的市场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竞争的优胜劣汰为手段,实现资源充分合理配置,效率最大化目标的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
(四)个体工商户;
(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③ 电力市场交易的具体内容有什么
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电力批发交易是指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或电力大用户之间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现阶段,是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争等方式开展的中长期电量交易。电力零售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中小型终端电力用户(下称“一般用户”)开展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