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使用权房子如何交易
1、购买上海使用权房的业主,必须要能提供上海市户籍证明文件。2、购买上海使用权房的业主,因为没有房产证,所以不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除非卖方同意让分期,否则需要全款购房,按照现在的行情,购房者需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才行。3、上海使用权房进行交易时,卖方需要将户口迁出,然后购房者在办理好相关业务之后,再将户口迁入,所以如果卖方的业主不想迁出,或者不能迁出,那交易就无法进行下去。
一、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
1、初始登记。
2、填写申请表。
3、拿会测图/表。
4、领取相关证件。
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
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⑵ 上海使用权房买卖新政策
新办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一些新条款的加入也一一印证了我们之前的推断。这颗房屋交易领域的重磅炸弹一出世便受到了上海市民的普遍关注,虽然房价已经稳定了一段时间,但关于房子政策的变化总是市民们关心的头等大事。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
一直以来使用权房交易的不限购和税费低廉在产权房限购的大环境下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这一特性使其市场单价甚至一度高于同地段产权房的价格。
自从去年7月上海短暂叫停使用权房交易后,曾出过一个临时性的文件,其中就规定了一套使用权房在手的个人不能再购买,以及购入后5年内不得出售。
终于2019年10月10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一些新条款的加入也一一印证了我们之前的推断。
这颗房屋交易领域的重磅炸弹一出世便受到了上海市民的普遍关注,虽然房价已经稳定了一段时间,但关于房子政策的变化总是市民们关心的头等大事。在主流平台浏览了市民们的主要评论后,主要关心的问题有五点:
1、我还能不能买;
2、我要怎么买;
3、税增加了没有;
4、已经买到手的房子有什么影响;
5、这样一搞房子会涨还是会跌有啥解决办法吗。
限购政策主要来源于《新办法》第十条(受让限制)的第一、二款。原文如下:
“本市户籍家庭拥有2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
本市户籍单身且年满18周岁个人拥有1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
变成大白话就是:
“本市户籍家庭有2套以上住房的(包含产权房及使用权房)只能进行使用权房的交换,不能再购买。
本市户籍18周岁单身个人有1套以上住房的(包括产权房及使用权房)也只能进行使用权房的交换,不能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