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哪些交易方式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1.竞价交易。竞价交易指在交易市场组织下,买方或卖方通过交易市场现货竞价交易系统,将可供需商品的品牌、规格等主要属性和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数量、底价等信息对外发布要约,由符合资格的对手方自主加价或减价,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以最高买价或最低卖价成交并通过交易市场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实物交收的交易方式。分为竞买专场和竞卖专场。竞价交易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每个交易日的 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2.大宗交易。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30,成交确认时间为15∶00-15∶30。
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北交所另行规定。
4.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协议转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不同交易方式有各自的特点。竞价交易可引入做市商机制,科创板和创业板的交易制度都是一样的,实行T+1交易制度。
2. 沪深证券交易所对于证券竞价交易有哪几种竞价方式
沪深证券交易所证券竞价交易采用两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3. 股票的竞价交易原则、方式和结果是什么
你好,目前证券交易所一般采用两种竞价方式,即在每日开盘时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在日常交易中采用连续竞价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所主机在每一营业日9:15-9:25期间进行,在此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贮存委托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间,系统根据输入的所有买卖盘而产生一开盘参考价,继而将能够成交的委托以此参考价为成交价全部撮合成交。这一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股票成交价格决定的原则:
a、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b、 高于决定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决定股票价格的卖出申报须全部满足;
c、 与决定价格相同的一方(买方或卖方)须全部成交。 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可选取其中间价或离昨收盘价最近的价位。 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随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连续竞价
1.连续竞价时的申报方法为:无论买入或卖出,按现行规定,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股票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但新股在上市当日无此限制。国债连续竞价的价位为在前一笔成交价的基础上涨跌幅度不超过10%。
2.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位。
4. 竞价交易的方式有哪些
你好,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