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疑交易的特征包括
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提前偿还大额贷款,但其还贷资金来源与现金流状况不符;客户经常存入旅行支票及外币汇票存款,特别是此类支票及汇票是境外开具,与其经营状况不符;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从其他单位银行账户转入,年利润汇出大幅超出原投入股本或明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保险类可疑交易】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和保险金额;投保时拒绝告知真实身份或提供虚假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财务状况等文件;以趸交方式购买高额保单不能合理解释;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
【证券类可疑交易】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低于但接近大额现金交易报告限额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客户短期内将资金分散存入、集中转出或集中存入、分散转出资金账户;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期货类可疑交易】客户长期不进行或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客户频繁地进行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基金类可疑交易】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经济及合法理由;客户要求变更其
‘贰’ 反洗钱法可疑交易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反洗钱法可疑交易标准如下:
(一)个人的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达到了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一些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支出或者收入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积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只要是为自然人,然后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叁’ 银监会是如何监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何为大额交易,何为可疑交易
一、监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银监会会有一个专门的反洗钱管理系统,对所有银简拍行账户的交易按大额、可疑类型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职的反洗钱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和信息支持。
二、大额交易
下列交易属于大额交易,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判友告管理办法》第二章大额交易报告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部分):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可疑交易
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属于可疑交易。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七条可疑交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机构应当在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同时,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报告,并配合反洗钱调查:
(一)明显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的。
(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情形。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第七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交易或行为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包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参掘咐槐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