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年前买的黄金现在还能查到底单吗
不能。根据查询黄金的相关信息显示,黄金首饰购买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购买的珠宝店很难查询到购买记录。在没有保证单的情况下,以旧换新比较困难和麻烦。购买黄金首饰的质量保证单不见了,一般也是能够换的。只磨腊吵不过在换新的过程中,会比较麻烦。购买两年之内的保单不见了,在购买店铺的电瞎侍脑系统中,能够查询到购买记录。这种情况,通常是局罩不影响以旧换新的。
⑵ 买的老庙黄金在app上查不到消费记录
在交易软件里点开历史成交,设置好查询的时间段,是可以查到历史交易记录的。
如果查不到,要咨上海老庙昌让黄金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上海老城隍庙工艺品商店”,创建时间是1982年,是国务院批准国内恢复销售黄金饰品后上海开设的第一家黄金零售点。1994年12月20日,发展为专营黄金珠宝首春模饰扒迅缓的上海老城隍庙金银珠宝公司。1998年7月28日改制为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历经多年的努力,公司的注册资金已从当年的2000万元,上升到11亿元。拥有资产16亿元。询所APP客服。
⑶ 我想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上查询贵金属积存交易记录,如何操作
您在中行手机银行“首页-更多—贵金属积存-交易查询”页面,选择交易类型,并选择起始/结束日期,点击查询按钮,对您自主操作或银行自动操作的交易进行查询,其中对于购买贵金属积存的查询,包括您发起的立即交易的买入和卖出交易,也包括按照定投指令周期性执行的购买交易。
温馨提示:您可以查询一年内的交易记录,查询的时间跨度不得大于一个月。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⑷ 怎么查询黄金交易记录
查询黄金交易编号方法:
1.客户要先向在线客服提出申请,伦敦金每手收取5美元手续费
2.成功申请后所做的交易都会有交易编码及收取费用
3.申请前所做的交易都不能查回交易编码,及申请后不能取消申请
4.由于金银业贸易场的最少交易单位为10盎司,所以申请后不能交易0.05手单位的合约
⑸ 建行卡上十年前买的黄金能查到吗
建行不可以查10年前的明细,液笑搏只能查询五年内的交易明细。建行明细查询方法:
1、带本人身份证和建行银行卡到建行网点办理明细查询业务。
2、工作人员会把用户一定时间内的明细全部打印出来。
3、用户也可以带上建行银行卡去营业厅里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
4、交易明细和凭证一般作为长期留存的重要信息升隐有专门的闹祥地方保管,但只可以查询五年左右的。
⑹ 中国黄金购买记录怎么查询
可以在电脑上查询,也可以根据小票的正联进行查询。
现在在金店,购买的黄金首饰除了所开的票据以外,基本上都会录入电脑系统。如果购买的票据丢失的话,一或乱般在三年之内购买的黄金首饰,黄金店铺都是有记录帆禅的。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中国黄金”品牌运衫轿档营的大型专业黄金珠宝生产销售企业。
⑺ 中行手机银行实盘贵金属买卖交易记录如何查询
手机银行实盘贵金属买卖交易记录查询:
您可通过手机银行“账户贵金属”功能页面中的“交易记录”入口进入,支持对“当前有效委托状况”、“历史委托交易状况”、“成交状况”共三类交易记录进行查询(按照3个标签页进行分别展示),其中:
1、当前有效委托状况:您可直接查询所有当前有效的买卖交易委托,没有最长查询时间和时间跨度的控制。
2、历史委托交易状况:您可通过此功能查询账户贵金属买卖委托状况,最长查询时间为一年,最大查询时间跨度为三个月。
3、成交状况:您可通过此功能查询账户贵金属买卖成交状况,最长查询时间为一年,最大查询时间跨度为三个月。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⑻ 怎么查询黄金交易记录
开户里面的个人账户可以查询“交易记录”,有买卖数量和委托时间等等,也有“盈亏状况”。
⑼ 支付宝黄金如何看成本价
直接在app中查看
方法/步骤
1在手机中打开支付宝APP,并登录自己的账号;
点击APP底部菜单中的“我的”
继续点击“我的”详情页中的“总资产”一项;
然后点开资产明细栏目中的“黄金”;
在黄金管理页面中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三个点的图标
在弹出的选项中选择查看“交易记录”;
在这里,您可以看到您在支付宝中操作过的所有黄金交易的记录,包括买入、卖出、定投等不同类型。点击任一记录项目,即可查看该项记录的具体详情了;
⑽ 买金子发票丢了还可以找到购买记录吗
是可以找到购买记录的。
买金子的发票丢失了不用过于担心,只要是在正规的黄金首饰店买的一般都是伏销可以查询到购察厅闭买记录的。
而且买金子的发票丢了,也有补救的方法:
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败裂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