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品房买卖要交哪些税费
一、 商品房 买卖要交哪些税费 购房 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须交纳的有关税费为: (1) 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该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如, 郑州 市的契税减半收取为2%。 (2) 印花税 。 (3)交易服务费。各地情况不一,郑州市的商品房交易服务费为0.55%,开发商交0.25%,购房人交0.3%。 (4)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费,包括工本费、产权登记费、测绘费。以郑州市为例:①工本费为10元;②产权登记费,以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基数收3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收0.4元,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50)×0.4+30;③测绘费,以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基数收2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收0.35元,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50)×0.35+20。以上收费标准各地略有差异。 二、商品房出售需要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 土地使用权 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 拆迁 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购买商品房,一般是从开发商手里直接购买的,否则的话就是购买 二手房 ,而通常情况下商品房都是一手房。之后完成了交易,还要求办理过户手续,这其中不可避免的就需要购房者交纳一定的税费,详细内容上文已经作出了介绍,与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涉及到的税费项目、标准均是不太一样。
‘贰’ 一般纳税人卖出一件商品应缴多少税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二、其他一般纳税人按照17%税率计算,应缴税金=销售税-进项税-上期留底,此外还要缴纳城建税,印花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税,有利润的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进价5000,进项税为800。含税10000,销项1379.31,应交增值税579.31,还应交城建税。
单纯就这一件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7%)计算的话:
第一种情况,进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390X17%=66.30元,销售时应缴纳增值税450X17%=76.50,减去可抵扣进基税额66.30元,实际应缴纳76.5-66.3=10.2元,也就是(450-390)X17%=10.20元,增值部分纳税。
第二种情况,进化时未出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销售时销售时应缴纳增值税450X17%=76.50,因无进项税抵扣,只能全额缴纳增值税76.50元。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增值税
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其中:销项税额为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17%计算,进项税额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 ,以及采购农产品按照13%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采购、销售货物运输费用按照7%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城建税按照应纳增值税税额依照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3、教育费附加按照增值税税额依照3%费率计算缴纳。
4、印花税,购销合同按照按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记载的金额万分之三税率贴花,营业账簿,记账资金账簿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数依照万分之五贴花,以后就增加额贴花,其他账簿按件五元贴花。
5、企业所得税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25%税率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此外,如果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应当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按照房屋原值减除10%-30%后余值,依照1.2%税率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占有土地面积依照规定单位税额计算缴纳;车船税以每辆(乘人车辆)每吨(载货汽车)按照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具体纳税期限,减除比例、单位税额,因这三税属于地方税种,请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个人所得税以工资薪金收入扣除缴纳“五险一金”再扣除2000元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依照5%-4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有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进1吨含税10000元货---不含税进价=10000/(1+17%)=8547
运费不含税900元,那么进货成本=8547+900=9447元
不含税15000元卖,
不计算税金,利润=15000-9447=5553.元,
如果计算税金的话,那就没有那么多利润了
希望能帮助到你!
般纳税人应该缴的企业所得税是25%,股东分红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另还要设企业公积金5%-10%,开票还要缴相应比例的地税(我们这是国税的10%),请问还要缴其他什么费用吗?
最好举例用资料说明;
是不是旧车呀。
旧车的话,
你的增值税=100000/(1+4%)*4%*50%= 1,923.08
我正在学税法目前所知道的一个是要交消费税一个是增值税,消费税是复合计税从价是20%,从量计税按500克0.5元计算一吨1000元,得看白酒进了多少吨,组成计税价格应该是
93600/1.17=80000
消费税从价应该是80000*20%=16000
而从量也只能由你自己求一下了1吨1000,一公斤1元,计算结果是X的话
那么应该交消费税为16000+X
增值税=80000*17%=13600
共交税=16000+X+13600=29600+X
当期应交增值税=2324.78-6790.56=4465.78,资产负债表里应缴税费如果只有增值税的话,就是-4465.78.
但是一般都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费
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
堤围防护费=销售收入*0.0001
深圳是这样,其他地方税率不一定相同。
如果你没有营业税、消费税,那么你当期因为留抵,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都不用交,但是堤围防护费,要按照销售收入去计算比率。
这是因为购买时:
借:材料采购 117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现金等) 117
说明:如果收的是专用发票,增值税直接入成本,不能抵扣。
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购入的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
借:库存商品 117
贷:材料采购 117
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现金等) 10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这里我把你收到的103万为含税价,倒算不含税价为103/1.03=100万,应交增值税100X3%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7
贷:库存商品 117
因此你的主营业务收入比主营业务成本少17万。
但你说少14万的话,那么收的103万是不含税价,同理要计算增值税是3.09,你的应收账款是106.09。主营业务收入比主营业务成本万少14万。
‘叁’ 商业买卖需要交的税费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额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信和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睁坦颤、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悉败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