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理主城区活禽交易宰杀该不该禁止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来了
《关于在主城建成区禁止活禽交易宰杀
及规范禽产品经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旅旦议的报告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相关规定,为依法依规开展好规范性文件修订,我局于2022年9月16日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对《关于在主城建成区禁止活禽交易宰杀及规范禽产品经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两条意见建议,现将征求到的意见情况及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条意见情况
(一)意见内容。在大理主城区禁止工业饲料喂养的活禽交易、宰杀是可行的,但禁止农民散养的土鸡交易、宰杀不现实,无法挑选土鸡进行购买;许多传染病传播渠道不明,应考虑其他合理方式防范传染病。
(二)考虑情况。我局在实施范围上也考虑到了该意见建议情况,在非禁止区域可进行活禽交易,选购土鸡;针对传染病防控问题,通过实施后将有效防控人畜共患病。
二、第二条意见情况
(一)意见内容。一是《通告》涉及法律法规表述不清;二是《通告》中“结合我市实际”表述不明;三是《通告》中实施范围涉及过大,影响群众生活便利性;四是《通告》增长了活禽交易产销链,加大了日常监管难度;五是若实施《通告》,检疫将存在诸多问题;六是若实施《通告》,小菜市、马路市场、村内集市将难以监管;七是监管举报电话分工不明;八是活禽集中屠宰企业可能造成企业垄断。
(二)相关依据及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败则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云南省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 从事禽肉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的禽肉产品,应当经检疫检验合格。”等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明确要求,实施此项工作。2.目前州内已取得《家禽集中屠宰厂》4家,我市已具备实施家禽集中屠宰的条件和供应能力。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云南省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取得《家禽集中屠宰厂》配备官方兽医,对家禽集中屠宰场依法查验动物检疫证明,依法检疫。检疫不收费用,不会因此提高市民生活成本。发改部门将指导《家禽集中屠宰厂》合理定价,并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市场监督部门将依法查处哄抬物价等不正当行为,不会存在坐地起价等情况发生。3.《通告》(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执行区域为“主城建成区”,非区域内均可进行活禽交易,不影响选购土鸡。4.本《通告》(征求意见稿)实施区域为我市主城建成区,此区域内不涉及小菜市、马路市场。在《通告》实施后,我市将成立联合执法队,对实施区域内所有市场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后期,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环保等多个部门按职能职责履职监管,能够保障监管正常开展。5.接到举报电话后,会根据部门职责对举报情况及时核实处理察镇棚、回复。
三、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经研究,以上两条意见有一定价值,我们在下步制定实施方案中会将制定相应的措施,但鉴于第一个意见与《关于在主城建成区禁止活禽交易宰杀及规范禽产品经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不涉及具体内容,不予采纳。第二条意见中关于“实施范围”予已采纳,将进一步分析研究后,对《通告》实施范围作修改明确。
再次感谢社会公众对于我局工作的大大力支持。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7日
2. 疫情期间养殖户的活禽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滁州市全力以赴,积极应对,多方协调,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帮助家禽养殖企业渡过难关。
一、面临的主要矛盾
一是销售受阻、肉禽压栏严重。受活禽市场关闭、交通管制等因素影响,家禽活体运输、销售基本停止影响,该市活禽压栏严重,截至2月6日,全市存栏肉禽1734.89万只,5日内将出栏216.04万只,10日内将出栏271.87万只。
二是集中屠宰困难、市场供应紧急。滁州市家禽主要外调宿州和江苏等地屠宰、加工,现开工的2家家禽屠宰企业日屠宰能力约7.5万只,难以满足需求。加之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分散,因交通管制调运困难。
三是疫病风险加大。当前正值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多发季节,由于压栏增多,饲养密度增大,管理受限,疫病发生风险倍增。全椒县大墅镇一养殖户病死肉鸡6000多只(已经排除禽流感疫情)。
四是生产资料保障不足。饲料原料中玉米、豆粕等供应不畅,饲料原料上游工厂(如米厂、油厂)恢复生产延迟,饲料生产企业产能跟不上,造成饲料企业产能下降,部分养殖户出现饲料供应短缺,甚至出现畜禽饿死或者弃养活埋现象。定远县七里塘乡养殖户柏传方因缺少饲料扑杀掩埋1.8万只肉鸡。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滁州市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最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致病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家禽监测排查和检疫监管,统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家禽等畜禽产品供应等工作。组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家禽养殖场户16454户、排查家禽3249.3万只;开展对畜禽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全市共消毒畜禽养殖场9703户,消毒面积702.98平方千米,使用消毒药品83.62吨(千升),投入消毒经费15.22万元。严格家禽调运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家禽等行为。强化应急准备。进一步加大物资储备,健全应急队伍,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实控重大动物疫情。
2、多措并举解决饲料问题。主动对接饲料生产企业,协助解决用工、防疫、供热等问题,全市33家饲料生产企业中有18家配合饲料生产企业,目前11家已提前开工生产,产能达170万吨;2家饲料企业近日将
3. 2020全国部分地区关闭活禽交易市场 什么时候开放
目前,新型肺炎疫情仍在肆虐。在这样的背景下,河南、湖北、云南、安徽、山东等多地要求全面禁止市场销售活禽。与此同时,北京等地也对活禽交易有不同程度的限制。事桐滚实上,国务院也就此发文。下面,一起了解一下吧。
国务院发布的通知要求,加强活禽交易市场分类管理。对正常开放的,明确开办者和销售者责任,完善经营设施条件,加强监管排查,严格落实按时清洗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等管理措施。对因防范疫情暂停交易的,通过集中屠宰、产销对接等方式,建立“点对点”活禽销售通道,帮助养殖场户解决活禽屠宰上市问题。
直至如今,新型肺炎疫情还没有消弭,家禽行业仍处在“水深火热”当中。活禽交易市场什么时局姿余候能恢复开放?目前仍是一个问号。但相信疫情得到全面控制之时,活禽有望在市场上销册早售。大家可以留意一下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
4. 全国将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养殖业又要受累了
在市场上买活禽的时代,即将过去了。以后想要在市场上买到现宰杀的活禽,基本上是不可能了。如果真的想买,或许就只能去农村的养殖户家里去买了。以后在市场,再也不会看到有现杀鸡鸭这种血腥场面了。而市场里,也不会有活禽出现,搞得整个市场味道又重,卫生又差了。
从长远来看,取消活禽市场对养殖业会有一些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取消活禽市场对整个养殖业的发展,是起到积极作用的。
现宰现杀的活禽,并不代表就那么新鲜,更不代表口感会更好。经过集中处理,进行排酸的肉,比新鲜的肉口感更好,对身体也更健康。所以说,对于家禽来说,真的没必要吃现杀的,毕竟现宰现杀的活禽交易,不积能不能保证卫生,还容易传染疾病,吃着也不安心。
5. 交警把违章老人的鹅全部买下,疫情期对买卖活禽有何规定
前几日,江苏淮安淮阴区交警大队在路口执勤时,正碰上一个骑电动三轮车的老大爷进城卖鹅,由于城区禁止骑电动三轮闯入禁区,所以交警将老大爷拦下并依法进行处理,通过询问得知,老大爷今年已经75岁,目前独自一个人生活,这天从凌晨3点出发,骑行40多里路来进城卖鹅,一个也没卖出去。再铁的心也是肉做的。所以交警随即联系交警队食堂,将5只鹅全部买下,念及老人是初犯,只是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有罚款。
其实,国家做出这样的决定是有十分正确的,禁止活禽交易就是禁止更多病毒流传,我们应该尊重并严格遵守这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