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手房可以不通过中介直接与房主交易吗
你当然可以选择直接跟房主交易,但因为二手房的交易流程相对比较麻烦,所以多数购房者会选择通过房地产中介来买二手房。
在多数情况下,如果我们选择交易二手房的话,我们首先需要选择靠谱的房地产中介,同时也需要登记自己的实际购房信息或卖房信息。如果一个人在买房之前已经找过房地产中介了,并且房地产中介已经给购房者推荐了楼盘,购房者需要通过中介的方式来交易房屋。如果说不到这一点的话,这个行为跟跳单其实没有任何区别,跳单的行为也需要给出相应的赔偿。
最后,因为通过房地产中介交易二手房的难度会小很多,房地产中介收取和二手房的交易税费也非常低,特别是在有竞争的情况下,很多房地产中介所收取的税费可能只有0.5%左右,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跳过房地产中介来交易二手房。
‘贰’ 房产证办下来了就可以直接交易吗
房产证办下来后可以直接交易。产权人可以对其自住房屋进行实际控制,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收取房屋产生的经济利益并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房屋。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叁’ 房产证办下来后就可以直接交易吗
房产证办下来后就可以直接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的,《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是管理性规范,没有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3)房产直接交易会怎么样扩展阅读: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屋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产权人行使其合法权益的必备要件。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会给购房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房产证交易时要注意的事项:
1、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买卖。即使私下成交,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抵押。以房屋抵押进行贷款,是一种银行认可的安全融资方式,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屋不能抵押,将影响做生意或。
3、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证,租赁双方发生纠纷(欠租或到期不腾房),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4、要认真签订买卖合同。对于付款条件、违约、争议处理方式等重点条款,在合同中务必要约定清楚、明确。同时对要求对方履约等情形尽量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作为将来可能发生纠纷时的证据。
‘肆’ 房产证办下来后就可以直接交易吗
房产证 办下来后就可以直接交易, 房产证办理 的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 房屋买卖合同 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 身份证 、户口本、《 商品房 销售合同 》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 契税 、 印花税 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 代理 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 房屋所有权 证、《商品房 购销合同 》、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 定金 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 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 购房 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