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权质押是怎么解除的
股权质押解除的办理是: 1、债务人依法履行了债务; 2、出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办理股权质押 的解除手续; 3、提交出质人的身份证明、股东证明、股权质押协议等材料; 4、注销质押登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贰’ 解除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解除股权质押需要以下条件:
1、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股权质押;
2、债务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到期债务的,可以解除股权质押;
3、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叁’ 股权质押怎么解除
法律分析:1、把该项目的贷款结清证明复印一份。
2、带同已经填写好的《公章审批表》 ,盖公司公章。
3、带齐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手续,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4、在通知的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即可。
二、股权质押解除需要提供的资料
1、区县商务部门请示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3、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内容包括质押情况、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盖企业公章4、解除股权质押协议5、董事会决议,签字或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6、企业合同、章程7、股权质押合同8、股权质押批复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二条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第十三条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二)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肆’ 解除股权质押的手续是什么
法律分析:解除股权质押的手续如下:
1、把该项目的贷款结清证明复印一份;
2、带同已经填写好的《公章审批表》,盖公司公章;
3、带齐相关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手续;
4、在通知的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即可。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