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文物不能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四)来源不符合本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文物。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㈡ 国家对文物买卖都有哪些规定
1、文物分为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为建筑。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分为三种,国有、集体所有、私有。
2、《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通文物的途径为: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等。
3、只要文物来源合法就可以进行拍卖和交易。
4、拍卖和交易的方式必须按照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㈢ 有哪些尽管是祖传的东西却也禁止买卖的
有哪些尽管是祖传的东西却也禁止买卖呢,我今天做了个的总结,具体包括如下几大类,第一、经过国家认定为文物的物品或者住宅等。第二、被纳入保护动物名录的动物制品。第三、国家明令禁止传播的文化物品。第四、管制类物品。
总的来说,只要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和传播的物品,不管你是不是祖传的,都是不能出售的。
㈣ 按现行《文物法》:哪些文物不能买卖哪些可以自由买卖
有很多人会想着如果睡一觉就变成了有钱人应该有多么好,但是现实生活中真的有很多人在很短时间内变成有钱人。除了买彩票中奖那些极少数人以外还有一类人是靠着家里的古董文物变成有钱人的。那么你知道,其实买卖文物里面是有很多讲究的吗?很多人一不小心买卖文物就违反法律了,接下来和你们说说有哪些文物是不可以买卖的。
那么说了这么多的文物都是不可以买卖的,哪有什么文物是可以卖给别人的呢?有一种就是真正属于你们自己家族一代传一代下来的东西可以买卖的。因为这个很明确就是你们自己家的东西,别人没有权利干涉是不是可以买的。
㈤ 文物可以买卖吗
一、文物可以买卖吗
1、文物不可以买卖。倒卖文物可涉嫌倒卖文物罪。判刑是:
(1)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倒卖文物罪】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倒卖文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倒卖文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倒卖文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倒卖文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倒卖文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㈥ 买文物犯法吗
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谓的“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是不准买卖,这个是指未出土文物,比如说有个王爷的坟墓或者皇陵,有人去盗了,然后拿着盗墓所得新出土的文物交易,这是不允许的,而不是指已经明确在世上流通,传承有序的文物。对于文物出境,国家有严格规定;如在文物交易场所,相关部门要提供好服务,把好文物鉴定关。只有这样的文物交易才算是合法交易,受到法律保护及鼓励的。由此可见,私自买卖国家明令禁止的文物肯定违法。因此,在文物交易场所,相关部门要提供好服务,把好文物鉴定关。只有这样的文物交易才算是合法交易,受到法律保护及鼓励的。
拓展资料:
所谓的“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是不准买卖,这个是指未出土文物,比如说有个王爷的坟墓或者皇陵,有人去盗了,然后拿着盗墓所得新出土的文物交易,这是不允许的,而不是指已经明确在世上流通,传承有序的文物。对于文物出境,国家有严格规定;如在文物交易场所,相关部门要提供好服务,把好文物鉴定关。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㈦ 文物可以私人买卖吗
文物不可以私人买卖。
国家一级文物个人可以收藏,但是不可以进行买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1、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2、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3、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
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1、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2、从文物商店购买;
3、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购买;
4、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5、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着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
(三)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
(五)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
㈧ 买卖文物犯法吗
除了法律禁止买卖的文物,其他古董交易不犯法。法律禁止交易的文物:
1、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2、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3、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4、来源不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㈨ 国家禁止拍卖的文物有哪几种
一共有八类文物禁止拍卖: 1.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
2.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
3.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包括国家各级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
4.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5.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附属构件;
6.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
7.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如象牙犀角等。
㈩ 什么文物买卖不犯法
根据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都可以买卖,但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准卖给外国人和卖出境外,国有文物不得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10)文物哪些不能交易扩展阅读:
民间收藏文物的买卖以及捐赠
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
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
第五十三条文物商店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进行管理。
文物商店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第五十四条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商店。
第五十五条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文物收藏单位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文物商店不得销售、拍卖企业不得拍卖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文物。
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文物购销、拍卖信息与信用管理系统。文物商店购买、销售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记录,并于销售、拍卖文物后三十日内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拍卖文物时,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为其保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可以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购买价格由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五十九条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应当与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拣选掺杂在金银器和废旧物资中的文物。拣选文物除供银行研究所必需的历史货币可以由人民银行留用外,应当移交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移交拣选文物,应当给予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