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办土地使用证要多少钱
1、证书工本费:10元/本(普通)、20元/本(精制);
2、初始登记费(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按个人、单位用地面积的大小收取0.25-1.0元/平方米;
3、变更登记费为50-100元/宗;
4、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费用总额的1.4%-2.1%收取; 5、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按不同等别收取5-40元/平方米。
各地标准会不同。
B. 办土地使用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办 土地使用证 收费标准是什么? 1、 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划拨性质 需缴纳按评估价40%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 印花税 票5元。 营业税5.4%, 契税 3%, 增值税 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分。 2、 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出让性质的, 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印花税票5元。 营业税5.4%,契税3%,增值税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分。 二、土地使用证的含义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 土地使用权 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 土地所有权 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现在随着国家的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土地的征用和房屋的 拆迁 越来越多,土地使用证的规范化也在逐步的进行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费用可以查询相关的法律文件,避免出现乱收费等现象,具体咨询专业的 律师 。
C. 土地使用费收费标准
一、土地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每平米140元。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按照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
国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拟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倍。最高的一等地区,将从7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按照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土地纯收益。据估算,标准调整后,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将提高1倍。
D. 办土地使用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标准主要有:
1、 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划拨性质
需缴纳按评估价40%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印花税票5元。
营业税5.4%,契税3%,增值税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分。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 (含500)_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_的为300元,1000~2000_的为500元,2000~5000_的为800元,5000_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 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出让性质的,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印花税票5元。营业税5.4%,契税3%,增值税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分。
3.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10元一本,宅基地登记发放证第5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需缴纳土地勘丈费和登记费,居民住宅用地100平方米以下的收费15元,每超过50平方米内加收5元,最大加收不超过15元。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由各地自行制定,各地有所不同。以咨询当地土管部门,如果收费不合理,可以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 土地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
没有那个费,更没有那个行为,土地实行审批制度,交易是买卖,只能挨罚
F. 土地交易服务费标准
法律分析:国有建设用地的交易服务费包括了四项内容,分别为抵押服务、租赁或转让服务、挂牌交易服务及分招投标服务,其中抵押服务的收费标准为每宗五百元,租赁或转让服务的收费标准为每宗六百元,挂牌交易服务的收费标准为每宗一干元,招投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土地成交价的0.05%到1%之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G. 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要多少
1、假如所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划拨性质的,需缴纳按评估价40%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印花税票5元。
营业税5.4%,契税3%,增值税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分。
2、如果你所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出让性质的,则除出让金部分不用缴交外,其他收费同上。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H. 什么是土地交易服务费
土地交易服务费 土地交易机构经物价部门批准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中根据服务的类型和成本收取的费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标准(2002年试行)分招投标服务、挂牌交易服务、转让或租赁服务、抵押服务4项,收费标准分别为:招投标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05%~1%(中标价1亿元以上不收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最高为1000元/宗,转让或租赁服务费最高为600元/宗,抵押服务费最高为500元/宗。
I.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
关于确定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房地字【1996】第244号)
市土地局:
你局《关于申请正式确定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函》(地财字【1996】184号)收悉。鉴于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试行收费标准实施期限将满,为促进土地交易,规范土地交易收费行为,现将重新确定的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函复如下:一、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收费为土地市场交易中取得的服务性费用,按经营性收费管理。
二、交易手续费。按土地交易总额的规定比例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收费标准为:
土地交易总额(万元)收费标准(‰)
500及其以下3.5
500以上至20003
2000以上至50002.5
5000以上2
三、代办代理服务费。按代办代理标的总额在下列收费标准范围内与委托方协议收费:
代办代理标的总额(万元)收费标准(‰)
500及其以下10
500以上至20008
2000以上至5000 6
5000以上4
四、进场席位费。按不高于600元/位.月向进场单位收取。
五、展示厅租场费。按每次500元(每次不超过4小时)向租场单位收取。
六、信息、咨询、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实行双方协商议定。
以上收费项目及其标准自1996年9月16日起执行。市物价局津价房地字(1995)第176号文件同时废止。
J. 土地交易税的详细计算方法
土地交易税的详细计算方法: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
(10)生活服务土地交易服务费怎么收费扩展阅读:
缺陷
缺乏规范
立法层次低,缺乏统一规范
现行的几部涉及土地税收的法律都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管理法规,其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地方实际制定。
几部法规不但立法层次低,而且在内容上留下了许多空白,需要地方政府去填补。这虽然有利于各地结合地方实际,但过多的空白造成了各地区法律适用的不统一。
在改革开放初期,这或许是权宜之计,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法规不统一的弊端日益显露:一方面权威性差,缺乏规范;另一方面导致房地产市场发展不良。
影响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法规都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其中有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税费混杂
中国的土地税费关系混杂,以费代税、以费挤税、重费轻税现象十分严重。
据统计,许多地方仅官方认定的土地收费项目至少在百项以上,如果把搭车收费等乱收费项目计算在内,估计多达200项左右。
这其中很多收费都具有税的性质:一是以费代税。比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宣布开征的“土地闲置费”;《土地管理法》宣布开征的“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等实质上都是一些具有惩罚性质的税;
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二是以费挤税。中国涉及土地资源的各种收费项目名目繁多,比如新菜地开发基金、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等,费项总数远多于税项总数。
其原因一是土地税制不完善,筹集的税收收入过少;二是政府通过基金、收费等形式筹集收入是被允许的,一些地方税披上了“费”的外衣,直接扭曲了收费的性质,孳生腐败;
同时,由于收费单位所有制和管理上的弊端,具有很强的内在膨胀倾向,最终形成收费泛滥,导致土地的高成本和高价格,带来了房地产价格的迅速上涨。
税费混杂的状况,抑制了真正意义上税收的培育和成长,使税收政策难以发挥其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