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交易市场 > 定金担保交易有什么用

定金担保交易有什么用

发布时间:2022-12-27 21:59:11

‘壹’ 在签合同的时候,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具体区别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条、128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这是定金担保优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突出特点,尽管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一定金钱的给付行为,但定金担保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均可适用定金罚则。定金担保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债,而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担保或者作为反担保。而且多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同时履行而仅能先后分别履行债务的情形,一般给付定金的一方应为依约承担金钱支付义务的一方。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一般而言,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其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法律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式。为更明确地解释押金的法律属性,结合其与定金的法律特征的异同,简述如下: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基于上述关于定金、订金、押金的法律属性的理解和认识,建议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使用;但必须明确的是:如果选择定金担保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定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定,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等。

‘贰’ 定金和订金是什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如今的社会发展越来越迅猛,很多人就开始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更多的人都想着买房。不过在买房之前,购房者是需要支付一笔定金或者是订金的。那么这一字之差订金与定金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别着急,下面我就来为大家解答!

如今的社会发展越来越迅猛,很多人就开始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更多的人都想着买房。不过在买房之前,购房者是需要支付一笔定金或者是订金的。那么这一字之差订金与定金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别着急,下面我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就是指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在应该给付的数额内预先向对方交付一定金钱的担保形式。 通常情况下, 定金都是用书面的方式形成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交付定金当天开始生效。

定金的数额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决定的, 但是要控制在主合同标的额的 百分之二十 以内。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它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能够正常的履行,同时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二、什么是订金?

订金就是指卖方与买方都有意向交易该房屋 ,房屋买卖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

订金和定金不同的是,订金属于预付款, 没有法律效应,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订金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未能履行的情况下,不管哪方违约,订金原数返回。

三、定金与订金有哪些区别?

1、含义不同

定金属于一种担保手段,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 其 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 当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但是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 预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 没有法律效益,没有 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

2、退还情形不同

不管是哪一方违约了,另一方都是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接受定金有一方违约时,就要双倍返还, 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 也可以理解为, 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规定有限制的, 《担保法》 中 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百分之二十 ;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 没有要求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的支付方式和订金也有区别,定金是必须一次性付清的,但是订金可一次性付清,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的,有关于定金和订金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了,相信大家在看完此文章后对定金和订金有了更深的了解。在买房之前有必要弄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将这两者分别清楚,那么就很容易将其搞混淆,导致出现纠纷和差错。

‘叁’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从担保法角度详解

买房子就会涉及到定金的缴纳,那么定金和订金二者之间的意义有何不同呢?一字之差的两个名词在担保法上的概念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从担保法的角度来具体分析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希望能帮助大家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的不同

一、定金的法律意义

《担保法》中对于定金的规定主要是: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用于抵作价款或者进行收回。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合约时,支付定金的一方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合约时,收定金的一方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支付应当有书面的合同或协议来进行约定,并且在定金合同中要有约定支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会在实际支付定金的那日起生效。

根据上述的规定,简单的来说,就是定金对房产交易起到了一个保障作用,购房者买房则需要向卖家支付定金,从而达成交易意向,并且签订定金合同来约定好想事宜。如果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后不想购房的话,定金就会归卖家所有;如果卖家单方面毁约的话,就需要双倍支付定金给买家。这样一来,购房定金可以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保护买卖双方各自的利益,避免临时毁约而造成的损失。

一般来说,购房者在约定定金时数额不必过多,定金的支付数额不超过总房款的20%即可。此外,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主要的作用就是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同时也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二、订金的法律意义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订金其实是被视为预付款的一种形式,因此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如果支付订金的一方要求行使定金的权利,在人民法院是不予以支持的。对于订金的支付标准应该是总房款的千分之五之内,签订好购房合同后,订金应该及时返还给购房者或直接作为房款。如果购房者在支付订金之后,不想购买该套房子的话,可以根据订金协议的约定办法来处理。当然如果卖家不将房屋卖给买家的话,订金会退给买家,但是没有双倍偿还。

以上就是在担保法方面来分析定金和订金这二者的区别,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各位购房者了解到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购买房子时尽可能的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肆’ 押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1、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

2、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4、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伍’ 定金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及比例由开发商制定,但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会超过总房款的20%。

还要提醒购房者,在签认购书时,关于定金的详细细则,比如,什么情况下违约等,都要写在认购书里。

法律法规参考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陆’ 商品房买卖中认购协议和定金具备什么效力

商品房买卖中认购协议和定金具备的效力如下:

1、定金的作用是担保合同的成立、履行,具有担保的性质,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2、定金有特定的定金罚则,带有惩罚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当购房者将定金交予开发商之后,若是由于购房者的原因而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不返还定金;若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而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

4、如果双方顺利地签订了合同,那么购房者可以要回定金或者用其来充作购房款。如果只是因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订立合同失败,开发商也应将定金退还购房者。

(6)定金担保交易有什么用扩展阅读:

解约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

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一方当事人有利可图时,就会以返还双倍定金或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这有损诚实信用的原则)。

1、解约定金的实质在于给予合同当事人于放弃或者加倍返还定金等条件下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2、合同中约定了解约定金的,当事人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对该合同不能强制实际履行。

3、当事人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际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

4、定金处罚不排除损害赔偿,在守约的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上收益情况下,承担了定金处罚的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柒’ 定金与押金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阅读全文

与定金担保交易有什么用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交易所系统维护是多久 浏览:16
个人承包市场国家有哪些规定 浏览:358
传递信息怎么更清晰 浏览:482
隐藏正在运行的程序是什么 浏览:614
变电安装技术总结怎么写 浏览:484
代理洗漱用品怎么样 浏览:691
国外农产品电商平台有哪些 浏览:951
白石洲到福田农批市场地铁怎么走 浏览:213
一份市场数据调查多少钱 浏览:598
梦幻刚买的好宝宝多久能交易 浏览:539
景泰牛肉面调料怎么代理 浏览:508
市场营销没用怎么办 浏览:329
公司产品被仿冒怎么走法律程序 浏览:516
进货时赠送产品为什么有库存单价 浏览:688
信息管理属于哪个学科大类 浏览:324
世界最先进的停车场技术有哪些 浏览:656
交易所usdt怎么解冻 浏览:945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校服多少钱 浏览:217
村民如何查询被征地信息 浏览:614
微信上的小程序如何彻底删除 浏览: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