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途径有哪些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分层改革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即在集团层面实现股权多元化,在子公司层面有序推行混合所有制,在三级及以下公司层面鼓励民营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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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股东产权转让
通过原股东产权转让的路径实施混改,本质上属于“存量混改”,即在不改变混改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的基础上,通过原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方式实现混改的目的。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产权转让原则上不得对受让方设定资格条件,主要遵循“价高者得”这一根本原则。
(2)增资引入新股东
通过设定投资者资格条件并开展综合评议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切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投资者,也能解决混改企业的资金需求问题,有效解决部分国有企业存在的资产负债率偏高问题。因此,增资扩股系目前国企混改的主流模式。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引入投资者,这里的投资者通有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一般是指拥有丰富投资经验和雄厚资金实力的国内外投资者。这类投资者进入能使国企快速获得充裕的营运资金,还可以倒闭国企的经营效率和成本效应提高。
混改最重要的部分是国企股权的让渡,并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进而对公司进行一系列现代化企业制度改革,包括:职业经理人制度、员工持股、高管股权激励等,核心是要消除公司制度的代理问题,从而激发企业活力,提升效率。
其一,开展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路径之一,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入企业员工持股丰富国有企业持股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可作为股权激励,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实践中员工持股常常与增资扩股相配套,即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可同时开展。目前,在增资扩股的混改路径下,业已形成“增资扩股+员工持股”的典型模式。
其二,开展管理层股权激励,国有企业混改和实行管理层股权激励后,国企权益方基于对于混改国企的基本面、品牌和商誉价值的外溢效应长期看好,国企的股东权益方或降低对最低年度收益率的要求,使得股本成本降低,针对管理层股权激励有利于发挥公司管理层的人力资本积极性,留住核心的骨干人才,有效提升国有企业人力资本的积极性,进而使得企业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额提升,流动资产提升,以上因素叠加将使得国有企业的加权平均成本降低,会提升企业的公司自由现金流,进而提升公司内在价值。
② 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步骤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③ 股权交易流程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流程: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5、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④ 股权交易流程都有哪些
一、股权交易流程都有哪些? 1、领取《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 营业执照 (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 公司章程 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 身份证 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 股权变更 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 债权债务 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 股权转让 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 股权登记 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 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 《 公司法 》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近几年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企业也会包括不同的形式,其中就包括股份公司,当股份公司中的股东将股权进行转让时,也是需要先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后,再到税务局和工商局进行变更手续,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一定要遵守相应规定,避免个人和公司收到损失。
⑤ 股权交易的形式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的形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⑥ 混改公司的股权分配是怎么样的
影响混改中股权结构的要素一共有六个,分别是国有股东的战略意图、混改后的股东构成、未来的治理安排、混改企业资本规模、混改企业经营收益能力以及是否有团队持股。
1.战略意图
不同企业混改的战略动机或者叫战略意图是不同的。有的国有企业,推动混改的目的是对接外部市场资源,推动企业活力提高,通常仍然需要保持国有股权的绝对控制地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国有股东的股权仍要保持在比较高的位置,一般在50%之上,公司也不适于过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以保证国有控制力。
2.股东构成
第二个要素是股东构成,也就是在一家混改企业中,是由一些不同背景的国有股东来投资,还是国有、民营、外资、核心持股等多种不同特点的股东进行投资。股东构成的结构不同,混改企业的股权结构也不一样。
3.治理安排
混改企业的治理安排,有两种比较极端的情况。第一种是希望在混改后,国有股东的管理系统仍能起到重要的管控影响力。在此情形下,需要混改企业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相匹配。第二种情况是在混改后,让企业核心经营层发挥更大的管理作用,发挥更大战略性价值。在此情况下,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是较为有利的。
4.资本规模
有的国有企业底盘比较大,已经有了成熟的业务体系和几十亿乃至以上的净资产,这一类属于资本规模比较大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在考虑股权结构时,可以通过相对分散股权的形式,可以降低每个股权份额的资本要求,更容易吸引投资。
5.收益能力
对于一家收益状况一般或者不太理想的国有企业,如果希望混改能够成功,就需要释放出相对较多的股权比例,让外部投资者行使更大的投资决策和企业管控权力,更深的介入到混改企业的决策和经营当中来。
6、团队持股
如果在混改中,可以同步开展团队持股,按照目前的政策,团队持股比例将在30%之内进行设计,企业的股权结构至少包括了国有股东、外部投资者和持股团队三类。在配套进行团队持股的混改中,股权结构可以相对分散,国有股比有条件更多降低。相反,混改中暂时没有团队持股时,企业的股权结构就需要相对集中些,这也是为未来预留的股权空间,也是管控稳定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