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允价值模式下,唤出资产损益如何确认
公允价值模式下,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甲公司以设备一台交换乙公司库存商品一批。该设备的账面原值为50000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25000元,公允价值为30000元。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28000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30000元,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假设甲公司没有为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整个交易过程中除支付运杂费2000元外,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假设乙公司没有为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增值税税率为16%,其换入甲公司的设备做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25000
累计折旧 25000
贷:固定资产——设备 5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借:库存商品 27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7000
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第一步,计算换出库存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企业以库存商品换入其他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发生,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换出库存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0000×16%=4800(元)
第二步,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设备 34800
贷:库存商品 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000
贷:库存商品 28000
企业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 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⑵ 这两个题目类似为甚么解答的方法有差呢我知道一个是按账面价值一个是按公允的,也知道他们一个确认损益
第一道题的最后一句话是重点: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就会说两公司的交换不是商业目的的,这样的交换没有人赚到利益。所以就不走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这两个科目主要使用在具有商业实质的销售上,这俩公司就是为了换换样,好比你有辆宝马我有辆奔驰,价值差不多,咱俩换着开开,没有人获利啊
⑶ 已实现和未实现损益如何影响公司
实施新会计准则对抵销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影响
1、对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
对于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在不同合并理论下的处理是有区别的。在母公司理论下,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按母公司拥有的权益比例抵销;在经济实体理论下,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100%抵销。实施新会计准则对内部交易的抵销应体现经济实体理论的特征。但是,在实务中存在的困惑是,抵销逆流交易未实现损益是全部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还是在控制股权与非控制股权之间分摊?合并财务表准则未对此作出明确规范。企业现行实务中对于未实现损益通常全部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这样处理比较简单,却有悖于经济实体理论。笔者认为,抵销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假如按权益比例在控制股权与非控制股权之间进行分摊,则更能体现经济实体理论对合并表编制实务的影响。因为它将合并主体的概念一视同仁地运用于控制股权和非控制股权的计量,都从合并主体的角度根据交易实现原则计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2、对抵销投资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
解释公告1号对抵销投资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损益的有关规定,体现出我国会计规范对权益法的进一步完善,从不完全权益法转化为完全权益法;有利于统一权益法在个别表与合并表中的处理原则;有助于遏制利用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调节利润的现象;体现了与国际财务告准则体系中IAS2IAS31有关规定的趋同。但是,抵销投资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损益在实务中也存在困惑:究竟在个别表中抵销还是在合并表中抵销?国际财务告准则已经取消在单独财务表中采用权益法,抵销投资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只能在合并表时完成。按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假如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或与其他投资企业共同控制,在个别表中采用权益法处理。因此在实务中不能完全照搬国际规范,应在个别表中抵销投资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
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的分析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的分析
新会计准则在多个具体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包括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差额应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是(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下同):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还应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③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如果一个企业购入及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完成,则其会计处理会相对简单合理,因为在期末结账前“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已无余额,无需结转入“本年利润”。如企业跨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问题就会变得复杂,存在已转入“本年利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新的会计期是否转回、如何转回等的会计处理问题(应用指南并未指明)。已有一些学者针对这些问题展开了讨论,并提出了建议,但笔者认为这些建议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值得深入探讨。
对跨期的理解与处理
会计分期核算是会计的基本前提之一,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分期可以是月、季、半年和年,会计报表日可以是月末、季末和年末等。因此,如果按月核算调整公允价值的金额,那么跨月就是跨期,同样跨季、跨半年、跨年的核算也是跨期;如果每半年一次核算调整公允价值的金额,那么跨半年、跨年才是跨期,其它如此类推。
损益类账户结账及结算利润的方法有两种:即表结法和账结法。账结法是每月末均把损益类账户的净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也包括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内计算利润。表结法是在年度内(1—11月份)损益类账户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期末暂时不必结转本年利润,而将其计入利润表,即在账外采用报表计算当期利润,12月末再将损益类账户年度净发生额结转本年利润。可见,在表结法下,年度内损益类账户不结转,年度内的跨期问题可被化解。即在表结法下,如果企业购入某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同年内出售,那么上述应用指南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是适合、可行的,不受跨月、跨季和跨半年的影响。如果是跨年出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跨年结转和转回问题将难以避免,必须寻求新的解决途径和方法。下文所指的跨期就是指跨年。
跨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务处理存在的缺陷
对跨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账务处理,一些学者提出了有创意的方法,但仍存在不足,现通过案例逐一分析。
【案例】安达公司2008年10月16日购入某上市公司A股票10万股,每股10元,支付相关税费3000元,共计1003000元;2008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11元;2009年5月21日,公司将该股票卖出,扣除费用4000元后取得价款1200000元。(不考虑其他各月的价格变动)
会计处理方法一:
(1)2008年10月16日
①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0
投资收益 3000
贷:银行存款 1003000
(2)2008年12月31日
②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
同时:
③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
贷:本年利润 100000
④借:本年利润 1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00
(3)2009年5月21日出售时
⑤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
投资收益100000
此种方法反映出售的投资收益仅为100000元。从投资过程看,该笔投资实际产生的净收益为200000元(不考虑原始投资的税费),少计的100000元正好是上年已确认但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虽然该方法对利润形成不会产生影响,但出售时会计处理未能全面反映该笔投资的投资收益。因而,有学者又提出其他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二:
在按方法一相同处理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调整分录,即对上一年已确认但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本年实现时再次确认,这种再次确认仅作损益的内部调整不会增加利润:
(4)2009年5月21日出售时增加再确认分录:
⑥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0
此种方法如实地反映了投资产生的实际收益为200000元。但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转销后又再次确认、转回,显得牵强,而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又多出一笔发生额,将影响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理解,不便于对公司整体进行分析。
会计处理方法三:
本方法的会计处理也是在与方法一相同处理的基础上,需在2009年初(或出售时)先将2008年已结转至累计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待出售该投资确认投资收益时再确认(见附表)
(5)2009年1月1日(或5月21日)
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
(6)2009年5月21日出售时
出售分录同⑤
同时,结转2008年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入2009年的“投资收益”,结转分录同⑥。该方法完整过程的分录为:①、②、③、④、⑤、⑦、⑥。
与前两种方法比较而言,这种方法似乎思路清晰,操作合理,但该方法仍存在一个缺陷,那就是其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存在重复计算利润和计提盈余公积金的问题。因为上年(2008年)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计入当年的净利润并计提了盈余公积金,本年(2009年)又将该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上年的未分配利润中转出进入本年的利润中,形成新一年的利润并参与新一年的盈余公积金计提等分配事项,造成循环计算利润和重复计提盈余公积金现象。因此,该方法的缺陷也是明显的。
上述三种处理方法中,后两种方法是对第一种方法的改进,其出发点十分明确,都是为了使“投资收益”账户能准确反映公允价值计量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完整、真实的收益,以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投资收益的真实情况。但是,且不说这些方法本身存在缺陷,即使不存在缺陷这些方法也未必能达到让报表使用者了解该投资收益的真实情况的目的。因为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是一项一定时期内公司的综合指标,包含了其他方面投资的收益状态,因此,从该项指标上报表使用者无法获得某项独立投资的具体收益信息,除非投资项目是唯一的,或者让报表使用者查阅相关的明细账,显然这是不容易做到的,也是不合常理的。
跨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务处理及披露建议
事实上,想通过会计核算的.账务处理过程让报表使用者了解某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的真实情况是不现实的,更何况这些账务处理方法尚存缺陷。笔者认为,应改变思路从报表的披露上寻求解决的途径,可增设一份利润表的附表加以解决,该附表可叫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表”,具体账务处理要求及该附表的格式设计如下:
(一)跨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务处理
跨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务处理的方法完全按照上述方法一操作,不需作任何的其他调整。该处理简明、清晰,完全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此不必考虑“投资收益”是否获得完整反映,“投资收益”的全面完整反映则交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表”来完成。
(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表的设计
设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表的目的是要让报表使用者清晰地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因公允价值计量而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其产生和实现情况,以便更好地了解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风险。该表的项目、内容可设计成表1格式,并根据表2资料填制表1.
填表说明:期末未实现收益合计③=上期的“期末未实现收益合计③” 本期确认未实现收益②-前期确认本期实现收益④;实现总收益⑥=上期的“实现总收益⑥” 前期确认本期实现收益④ 本期确认本期实现收益⑤;已实现净收益⑨=实现总收益⑥-取得费用⑦(由于本期确认本期实现收益⑤已扣除了处置费用⑧,故在此不再扣减)。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表与利润表的关系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表中的“上期确认未实现收益①”和“本期确认未实现收益②”分别为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上期和本期的金额。“期末未实现收益合计③”反映已进入利润,但尚未实现的收益总额。“实现总收益⑥”反映某项目已实现收益的累计数。该表是利润表的补充附表。
(四)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表的作用
该表清晰地反映了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收益确认、计量及其实现过程,而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资产或负债的变动损益都可在该明细表中获得反映,以方便报表使用者详细地了解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形成过程,了解损益的确认、计量和实现情况。该表的指标信息及功能是对利润表的极大补充,满足了报表使用者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其投资收益的信息需求,适用于短期投资项目较多的企业,特别是证券投资等金融业。
公允价值计量代表了会计计量的发展方向,逐步扩大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是会计的发展趋势。公允价值变动及其损益的核算与披露将更加重要,核算中未能详尽的问题也可通过加强报表披露方式进行解决,编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表是一种好的尝试,既可化解核算中不易解决的“跨期”问题,又可较好地丰富披露的报表信息内容,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⑸ 怎样通过两个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对比分析出两个公司的经营情况。
资产负债表所表示的是一个公司这一个月及本年累计的资产及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体现.想要分析公司的经营情况,我认为可以从流动资产这里参考,应收货款体现公司这一个月销售所产生的应收额,还有应付帐款一般就是公司购材料或者其它成本所产生的应付款项,一个公司的流动资金越多,它的短期偿债能力就越强.对企业管理者来说,短期偿债能力的强弱意味着企业承受财务风险的能力大小。对投资者来说,短期偿债能力的强弱意味着企业盈利能力的高低和投资机会的多少。对企业的债权人来说,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强弱意味着本金与利息能否按期收回。 对企业的供应商和消费者来说,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强弱意味着企业履行合同能力的强弱。而这些数据的参考就可以体现一个公司的大概经营状况.
⑹ 请教汇兑损益的操作流程及其账务处理~
一、具体的帐务处理方式如下
1、结汇时(外币兑换人民币)
借 银行存款(人民币,实得数字)
借 财务费用(借贷方得差额,如借方小于贷方,为汇兑损失,用蓝字,如借方大于贷方,为汇兑收益,用红字)
贷 银行存款(外币,按照记帐汇率计算人民币数字)
2、购汇时
借 银行存款(外币,按照记帐汇率计算人民币数字)
借 财务费用(借贷方差额,如借方大于贷方,为汇兑收益,用红字,如借方小于贷方,为汇兑损失,用蓝字)
贷 银行存款(人民币,实际支付数字)
每月月末调整汇率时,若月初汇率低于上期汇率
3.借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 银行存款(外币)
借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 应收帐款(外币)
借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 预付帐款(外币)
借 财务费用-汇兑收益
贷 应付帐款(外币)
借 财务费用-汇兑收益
贷 预收帐款(外币)
二、汇兑损益处理情况
1、每个月的月初第一天的汇率为当月做帐时用的汇率,在下个月的第一天会有一个新的汇率,这时需要把帐面的外币折算人民币的金额按照新的汇率进行计算,并调整帐面数字,调整数字时产生的差异就是汇兑损益。
2、另外一种情况则是将外币与人民币相互兑换时,由于银行采用的价格和帐面上的汇率不一致,产生的差价就是汇兑损益。
三、汇兑收益,是指用记账本位币,按照不同的汇率报告相同数量的外币而产生的差额。简单地说,就是公司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在折算成本币时造成损益。而这部分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影响公司利润。
(6)如何分析两公司交易的交换损益扩展阅读
不同性质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不同的会计报表,影响财务报表上的不同内容。
对于交易损益来说,由于它是随着外币业务的产生而产生的,而外币业务由通常对应着一定的货币兑换行为,所以交易损益会真正发生,即交易损益的产生会最终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交易损益应当计入企业的损益表,影响企业的应税收益。
对于换算损益来说,它只是换算外币财务报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的汇率不一致而产生的一个差额数字,它是永远不会真正产生的,即换算损益的产生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换算损益不应当计入公司的损益表而对企业的应税收益产生影响,它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换算损益”进行反映。
从处理的时间来看,可以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会计报表,进行立即认定,一种是根据各种不同的规则进行递延处理。
对于“已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清算当期的损益表,影响当期的损益;而“未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项目,则应递延至其发生,即递延至交易实际清算时,再列入损益表。
⑺ 怎么通过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利润的以五粮液为例
如你自己用别人投资给的钱左手卖给右手,对于你来说没有什么损失,但对于投资人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⑻ CPA 2020 会计教材 - 180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其中,计入换入资产的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当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对资产初始计量成本的规定。例如,换入资产为存货的,包括相关税费、使该资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可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成本;换入资产为固定资产的,包括相关税费、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在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情况下,不论是否涉及补价,只要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相同,就一定会涉及损益的确认,因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通常是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予以实现。
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应当在终止确认时,将换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视换出资产的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
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涉及相关税费的,按照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确定。
【例18-1】20x8年9月,A公司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一台设备交换B打印机公司生产的一批打印机,换入的打印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5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45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打印机的账面价值为110万元,在交换日的市场价格为90万元,计税价格等于市场价格,B公司换入A公司的设备是生产打印机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设备。
假设A公司此前没有为该项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整个交易过程中,除交付该项设备的运杂费15 000元外,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假设B公司此前也没有为库存打印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分析:整个资产交换过程没有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因此,该项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本例对A公司来讲,换入的打印机是经营过程中必须的资产,对B公司来讲,换入的设备是生产打印机过程中必须使用的机器,两项资产交换后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显着不同,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都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条件,因此,A公司和B公司均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并确认产生的损益。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A公司换入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900 000 x 13% = 117 000(元)
换出设备的增值税销项税额=900 000 x 13% =117 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50 000
累计折旧 450 000
贷:固定资产——设备 150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 000
贷:银行存款 15 000
借:固定资产——打印机 900 000
应交税贤——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7 000
资产处置损益 165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6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 000
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企业以库存商品换入其他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发生,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换出打印机的增值税销项税额=900 000 x 13% =117 000 (元)
换入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900 000 x 13% =117 000 (元)
假定B公司换出存货的交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
借:固定资产——设备 900 000
应交税娈——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100 000
贷:库存商品——打印机 1 100 000
在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支付补价方和收到补价方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 支付补价方:
(1)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收到补价方:
(1)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对于支付补价方而言,作为补价的货币性资产构成换入资产所放弃对价的一部分。对于收到补价方而言,作为补价的货币性资产构成换入资产的一部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然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成本,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损益。
在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情况下,对于换入资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
(二)涉及补价的情况
对于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补价的,应当将补价作为确定换入资产初始计量金额的调整因素,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例18-2】丙公司拥有一台专有设备,该设备账面原价450万元,已计提折旧330万元,丁公司拥有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90万元,两项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丙公司决定以其专有设备交换丁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该专有设备是生产某种产品必需的设备,由于专有设备系当时专门制造、性质特殊,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丁公司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经双方商定,丁公司支付了20万元补价。假定交易不考虑相关税费。
分析:该项资产交换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即补价20万元。对丙公司而言,收到的补价20万元4换出资产账面价值120万元= 16.7% < 25%,因此,该项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丁公司的情况也类似。由于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因此,丙、丁公司换入资产的成本均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200 000
累计折旧 3 300 002
贷:固定资产——专有设备 4 500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 000 000
银行存款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200 000
丁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专有设备 1 1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900 000
银行存款 200 000
从上例可以看出,尽管丁公司支付了20万元补价,但由于整个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支付补价方和收到补价方均不确认损益。对丙公司而言,换入资产是长期股权投资和银行存款20万元,换出资产专有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 (450 - 330),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就是换出设备的账面价值减去货币性资产补价的差额,即100万元(120-20);对丁公司而言,换出资产是长期股权投资和银行存款20万元,换入资产专有设备的成本等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即110万元(90+20)。由此可见,在以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下,发生的补价是用来调整换入资产的成本,不涉及确认损益问题。
企业以一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另一企业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或同时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换入另一企业的一项非货币性资产,或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也可能涉及补价。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无法将换出的某一资产与换入的某一特定资产相对应。与单项非货币性资产之间的交换一样,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企业也应当首先判断是否符合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条件,再分别情况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1. 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
(1)对于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由于通常无法将换出资产与换入的某项特定资产相对应,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可以按照换入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比例),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涉及补价的,加上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或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扣除换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分摊,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以分摊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同时换入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中包含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确定换入的其他多项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时,应当将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从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中扣除。
(2)对于同时换出的多项资产,应当将各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
(1)对于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应当以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务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
(2)对于同时换出的多项资产,由于通常无法将换出资产与换入的某项特定资产相对应,应当按照各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可以按照各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涉及补价的,减去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或加上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分摊至各项换出资产,分摊额与各项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同时换出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中包含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判断换出的该金融资产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并进行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在确定其他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的相关损益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应当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中扣除。
【例18-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20x9年8月,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协商,甲公司决定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设备和专用货车换入乙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小汽车和客运汽车。甲公司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 8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3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350万元;货车 的账面原价为6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4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乙公司小汽车的账面原价为1 3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690万元,公允价值为709.5万元;客运汽车的账面原价为1 3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68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乙公司另外向甲公司支付银行存款45.765万元,其中包括由于换出和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不同而支付旳补价40.5万元,以及换出资产销项税额与换入资产进项税额的差额5.265万元。
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没有为换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换入乙公司的小汽车、客运汽车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乙公司换入甲公司的设备、货车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上述交易涉及的増值税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且已得到认证;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分析:本例涉及收付货帀性资产,应当计算甲公司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甲公司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等于乙公司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乙公司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即:
40.5万元 -(1 350 + 100)万元= 2.79% < 25%
可以认定这一涉及多项资产的交换行为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于甲公司而言,为了拓展运输业务,需要小汽车、客运汽车等,乙公司为了扩大产品生产,需要设备和货车,换入资产对换入企业均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该项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各单项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因此,甲、乙公司均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总成本,确认产生的相关损益。同时,按照各单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确定各单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
换出设备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 350 X13% =175.5(万元)
换出货车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x 13% =13(万元)
换入小汽车、客运汽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709.5 + 700)x 13%
=183.235(万元)
(2)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1 350 + 100 = 1 450(万元)
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709.5 + 700 = 1 409.5 (万元)
(3)计算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 =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 补价 +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1 450 -40.5 +0 = 1 409.5(万元)
(4)计算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小汽车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709.5 ÷ 1 409.5 =50.34%
客运汽车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700 4-1 409.5 = 49.66%
(5)计算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成本:
小汽车的成本 = 1 409.5 x 50.34% =709.5(万元)
客运汽车的成本 = 1 409.5 X 49.66% =700(万元)
(6)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6 200 000
累计折旧 7 800 000
贷:固定资产——设备 18 000 000
——货车 6 000 000
借:固定资产——小汽车 7 095 000
——客运汽车 7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832 350
银行存款 457 650
资产处置损益 1 7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6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885 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
换入货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00 x 13% =13(万元)
换入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 350 x 13% = 175.5(万元)
换出小汽车、客运汽车的增值税销项税额=(709.5 +700)x 13% =183.235(万元)
(2)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
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1 350 + 100 = 1 450 (万元)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709.5 + 700 = 1 409.5 (万元)
(3)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
=1 409.5 +40.5 = 1 450(万元)
(4)计算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设备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1 350 ÷ 1 450 =93.10%
货车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100 ÷ 1 450 =6.90%
(5)计算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成本:
设备的成本=1 450 x93.10% =1 350(万元)
货车的成本=1 450 x6.90% = 100(万元)
(6)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 300 000
累计折旧 13 700 000
贷:固定资产——小汽车 13 000 000
——客运汽车 13 000 000
借:固定资产一设备 13 500 000
——货车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885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832 350
银行存款 457 650
资产处置损益 1 795 000
对于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涉及换入多项资产或换出多项资产,或者同时换入和换出多项资产的,应当分别对换入的多项资产、换出的多项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例18-4】20x9年5月,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较大转变,产品结构发生较大调整,原生产产品的专有设备、生产产品的专利技术等已不符合生产新产品的需要,经与乙公司协商,将其专用设备连同专利技术与乙公司正在建造过程中的一幢建筑物、及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甲公司换出专有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 200万元,已提折旧750万元;专利技术账面原价为450万元,已摊销金额为270万元。乙公司在建工程截止到交换日的成本为525万元,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50万元。由于甲公司持有的专有设备和专利技术市场上已不多见,因此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乙公司的在建工程因完工程度难以合理确定,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由于乙公司对丙公司长 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假定甲、乙公司均未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因素。
分析:本例不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由于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甲、乙公司均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各项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分配后确定。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
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525 + 150 =675(万元)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1 200 -750)+(450 -270)=630(万元)
(2)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630(万元)
(3)计算各项换入资产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 在建工程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525 ÷ 675 =77.8%
长期股权投资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150 ÷ 675 =22.2%
(4)确定各项换入资产成本:
在建工程成本=630 x77.8% =490.14(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630 x22.2% =139.86(万元)
(5)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4 500 000
累计折旧 7 500 000
贷:固定资产——专有设备 12 000 000
借:在建工程 4 901 400
长期股权投资 1398 600
累计摊销 2 7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 500 000
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4 500 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
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1 200 -750)+(450-270)=630 (万元)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525 +150 =675(万元)
(2)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675(万元)
(3)计算各项换入资产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
专有设备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450 ÷ 630 =71.4%
专利技术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180 ÷ 630 =28.6%
(4)确定各项换入资产成本:
专有设备成本 = 675 X71.4% =481.95(万元)
专利技术成本 = 675 x28.6% =193.05(万元)
(5)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专有设备 4 819 500
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1 930 500
贷:在建工程 5 25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500 000
⑼ 两个企业之间交换资产的会计处理
两个企业之间交换资产,就是非货币性交易。
资产交换的会计分录: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出资产按照处置资产相同的处理,换入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允价值)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
资产处置损益(换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或借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资产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倒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⑽ 怎样核算两个分公司的当期损益
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独立法人,如果是会计报表,应由总公司统一核算或提出要求,分公司按要求核算。
如果仅是为了核算清楚两个公司的成本收益情况,可模拟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核算。
第一,分别核算;
第二,关联方交易相互记入,即,记入一方成本的同时记入另一方的收入,一方记入收入的同时也应记入对方的成本。
其他计算过程和公式同独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