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独所有的房子可以单独卖么
法律分析:可以。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单独所有是可以一个人卖的,如果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或者多人名字,是不可以单独所有一个人卖的,需要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同意之后签字,才可以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 单独所有房子如何过户
只要是已婚身份,卖房,需要 房产证 登记人本人和配偶,两人,一起持有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房产证,到房管局和买家签字办理过户。 只要是已婚身份,房屋产权是单独所有,有也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这是因为单独所有也可能存在是 夫妻共同财产 的情况,因为过去的 房屋产权证 没有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单独所有的情况。如果能够提供 证据 证明该房产是属于一人的,则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变更房产。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根据不同登记申请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3. 单独所有的房子可以单独卖吗
单独所有的的房子可以单独卖。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单独所有是可以一个人卖的,如果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或者多人名字,是不可以单独所有一个人卖的,需要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同意之后签字,才可以卖。
只要是已婚身份,房屋产权是单独所有,有也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这是因为单独所有也可能存在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因为过去的房屋产权证没有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单独所有的情况。
由此可见单独所有的的房子是可以单独卖的,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到大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4. 自己的房子想卖给别人应该怎么卖
1、讨价还价
既然是生意,只要有人要买,肯定要讨价还价。毕竟,没有人的钱来自风。这时候,由于房子的价格不像普通商品的成本,价格往往取决于消费者的识别和市场销售情况。因此,卖家必须为买家预留讨价还价的空间。
2、支付定金
如果买家与您的房子匹配,他们需要支付一些押金。在商业性房地产交易中,买方履行合同后,应当抵销或者收回保证金;买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索要定金。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合同,押金应加倍。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保证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金额的20%。一旦双方书面约定定金并实际支付定金,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3、签订合同
定金支付后约1周,买家需准备:印章、身份证、定金收据。然后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确认买卖,并支付合同款。
4、印刷:(合同签订后7-10天)
购房者必须先到户籍办公室申请印章证明,这是购买合同中使用的印章的法律效力。并持有账簿3份、印章证明3份、印章及出卖人在所有单据上加盖双方印章。同时,支付第二笔款项。付款后,卖方将印章、所有权证明等相关文件交给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5、纳税(合同签订后30天内)
购房者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当地有关部门缴纳买卖房屋的税费,包括契税和印花税。这时候买家需要注意的是,在交税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卖家是欠房产税还是地价税,确保税费足额缴纳。
5. 房子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能单独交易吗
法律分析: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的可以单独卖掉,属于共同财产的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方可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6. 单独所有房子如何过户
法律分析:如果房屋是通过买卖、赠与等情形过户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如果是继承、判决等情形过户的,当事人可以自己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