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共有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什么
一、共有房屋买卖 过户流程 是什么? 购买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时,比单一产权人过户要复杂,需要每个共有权人都签署与售房有关的所有文件,如果 买房 人办理贷款,还需所有共有权人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签署售房文件。 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共有人应当到场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现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 授权委托书 ,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需要的手续主要有: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 身份证 》、户口本、原《 房屋所有权 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 契税 ,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 土地使用权 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二、什么叫共有产权房? 1、共有产权房的概念 共有产权房是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 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 2、共有产权房的特点 “共有产权房”作为 经济适用房 的变异形式,其显着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并完全按照 商品房 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也等同于商品房。 另一个显着特点在于“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垫资,并不影响 购房 者向银行申请 商业贷款 等。 就其出资方式的本质来说,与开发商推出的所谓“零首付”优惠政策比较,前者的垫资人是政府,后者的垫资人是房产商,从融资模式上看,并无本质差别。 近几年中,随着公民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也会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那么购房的需求也是大大增加,因为房屋的总价过于高昂,所以在购房时双方一定的签订合法有效的 买卖合同 ,同时要在合同中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也可以通过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2. 共有产权房怎样买卖
共有产权房的买卖方式为:一般情况下,房屋共有人在买卖共有房屋时,应跟其他共有人签订共有协议,按照共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才能买卖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3. 大连共有产权房产权交易规则
法律分析:共有产权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未满5年的,可按购买时市场价格增持产权份额。签订合同满5年的,应按届时市场价格增持产权份额,届时市场价格由专营机构提出,市政府确定。购房人签订合同满10年仍未购买完全产权的,需按政府持有产权份额所占相应面积缴纳房屋租金,租金标准由专营机构依照届时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并收缴。共有产权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且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共有产权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另购住房。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应当增购共有产权份额并取得完全产权,或由专营机构回购其共有产权住房。
法律依据:《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市金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积极支持共有产权购房人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银行购房贷款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可出台配套的共有产权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共有产权住房采取商品住宅项目配建和盘活存量房源的方式筹集。
商品住宅项目已确定配建共有产权住房的出让地块,竞配建同类型的共有产权住房。竞配建住房的增幅面积原则上均按照90平方米的整数倍确定,配建条件应在土地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配建的共有产权住房竣工备案后,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移交专营机构。
盘活存量房源主要由专营机构采取收购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等方式,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
第八条 共有产权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应合理,有效满足居住需求。
第九条 宗地挂牌出让前,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共有产权住房配建协议书文本提供给自然资源部门,由自然资源部门将该协议书文本与挂牌出让文件一并发布。
宗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现场与专营机构签订共有产权住房配建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分期建设的商品房项目,配建的共有产权住房原则上安排在开发建设首期,建设标准与所在项目的可售商品住房保持一致,共享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