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产权交易它分别有哪些种类和特征
51资金项目网专家为您解答:
产权是财产所有权人(企业法人与自然人)的财产权利。产权所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具有组合性、可分性、交易(转让)性。
产权交易中的“产权”:从狭义上来讲,专指企业所有者的出资权;而目前通常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即除了企业出资权以外,还包括一定数额(一般限定在价值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资产)的企业法人财产。
(一)产权的种类和特性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般有六种形式:
1.按产权历史发展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物权、债权、股权。
2.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3,按产权占有主题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4.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5.按客体的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6.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此外,还可以根据产权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公民财产所有权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
2.产权具有可分离性。
3.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
㈡ 房屋交易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房屋交易的形式:
1、房屋互换。
房屋互换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到房屋利用最优化的一种交换行为。
2、房屋信托。
房屋信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专业组织接受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的委托,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代为经营管理房产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活动。
3、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房屋典当。
房屋典当是指将房屋出典于人,取得一定典价,在约定的期限内原价回赎。过期不赎作为绝卖。在典期内,承典人有权使用房屋,还享有在典期内将房屋出租或转典的收益权。
5、房屋出售。
房屋出售,又称房屋买卖。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含捞基地)转让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接受该项房产并给付所有人约定价款的行为。经过房屋买卖行为,买方一次性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和全部使用权。它是房产交易中最典型、最重要的形式。
6、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不改变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㈢ 农村产权交易的种类有哪些具体应该如何操作
农村产权就是农村资产,产权交易就是农村资产交易。因为之前没有相关的交易中心,所以都是口头协议或者自己签署的转让协议。基本上,很难区分真伪。往好的方面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也正式开业了。那么,农村产权交易的方式有哪些呢?建立产权中心有什么好处?
双方将信息提交房管、税务部门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双方带着资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在买房时获得新的房产证了。你了解农村产权交易吗?如果有朋友需要农村产权交易,最好咨询专业人士帮助,签订买卖合同进行交易,避免陷入困境或失败的局面。帮助。
㈣ 房地产交易包括哪几种形式
1、房屋互换
房屋互换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到房屋利用最优化的一‘种交换行为。
2、房屋信托
房屋信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专业组织接受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的委托,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代为经营管理房产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活动。
3、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房屋典当
房屋典当是指将房屋出典于人,取得一定典价,在约定的期限内原价回赎。过期不赎作为绝卖。在典期内,承典人有权使用房屋,还享有在典期内将房屋出租或转典的收益权。
5、房屋出售
房屋出售,又称房屋买卖。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含捞基地)转让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接受该项房产并给付所有人约定价款的行为。经过房屋买卖行为,买方一次性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和全部使用权。它是房产交易中最典型、最重要的形式。
6、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扎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不改变房屋的所有权。
(4)产权交易形式有哪些扩展阅读: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
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㈤ 什么是房产交易,房产交易的形式有哪些
1.房地产交易的分类。
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地产租赁。
按交易客体中土地权利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与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对后者现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国,一般而言,房地产交易仅指前者。前者还可进一步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
按交易客体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受限交易(如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的交易,带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按交易客体存在状况的不同,可分为单纯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房地产期权交易和房地产现权交易。
2.房地产交易的一般规则。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权利、义务承接。房地产交易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房地产交易中,前一权利人负载于房地产上的权利义务依法或依约按序承接给后一权利人。
(3)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刚刚建立市场机制,目前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4)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申报。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
(5)依法登记。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㈥ 产权交易按交易主体之间的组织形式分为哪些
您好,产权交易按交易主体之间的组织形式分,有六种形式:兼并、承包、租赁、拍卖、股份转让、资产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