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二手房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没有二手房居住权,不过在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居住权是谁的。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
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物权法上的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居住权的性质:
第一、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住房以及其附着物,故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
Ⅱ 关于房屋居住权的协议书怎么写
1、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 2、正文:条款内容:协商目的、协商目的责任、协议的时间和期限、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履行条款期限、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落款签署}、签署日期。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Ⅲ 民法典规定房子有居住权,现在能买二手房吗
房子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房屋的所有人会给房屋设立居住权,其中在这个设立的过程当中会约定什么人可以占有使用该房屋,而根据民法典规定防止有了居住权以后,现在是可以买二手房的。民法典规定,二手房具有居住权的,出卖人要告知买受人房屋设立了房屋居住权,如果买受人同意,那么该房屋可以进行售卖,并且可以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一、可以进行买卖
正如本人上面所说,如果二手房有了居住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不过前提条件是买方与卖方要达成相应的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才能进行一个正常的变卖。如果说卖方与买方之间没有达成协议,况且二手房又具有居住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为了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身利益所以会让卖方去消除房屋居住权,所以只有买方和卖方在协商的基础下才能进行二手房的买卖。
Ⅳ 房屋居住权如何确定
居住权是由当事人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的合同确定 的。当事人在书面合同约定居住权的适用期限、是否 有无偿的使用、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位置、当事人之间 的争议和解决方式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居住权 是按照合同内容来确定的。设立居住权,需要去有关 机关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 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 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 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Ⅳ 二手房怎么查房屋的居住权
查询方法如下:
可以直接到房产局进行查询,去的时候准备好自己的房产证以及个人身份证等。也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想要在网上查询的可以直接搜索某个地方的房产管理局网站,然后点它的链接进去查询,输入产权人的姓名以及产权证号等就可以进行查询了。
Ⅵ 二手房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居住权吗
可以。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间(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设立居住权的,需要约定居住权的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Ⅶ 二手房居住权期限是多少年
二手房居住权期限年限一般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共同确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为居住权人的终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Ⅷ 过户时发现原原主在房子设了居住权
法律分析:(一)事前查询
购房时除应查询房屋的权属、抵押、司法查封等情况,还应及时查询是否登记有居住权。此外,还应详细了解所购房屋内实际居住人口及居住原因。
(二)事中约定
买方和卖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居住权进行约定,如买方同意居住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仍可居住房屋内,但不得转租该房屋,如果违反合同条款,卖方可以主张违约金。卖方同意居住权人继续居住的,不得妨碍居住权人正常居住使用房屋。
(三)事后救济
如在交易过程中因卖方违背诚信,隐瞒已设居住权或交易中新设居住权的,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建议买方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自然人依据合同或遗嘱而取得的,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所设立的一种享有占有、使用权能的用益物权。
Ⅸ 房屋居住权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居住权协议书的书写方法如下:1、标题,由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2、正文、条款内容包括协商目的、协商目的责任、协议的时间和期限、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履行条款期限、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落款、签署日期等。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房屋居住权的义务有哪些
房屋居住权的义务如下: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Ⅹ 房子的居住权是怎样确定的
居住权是由当事人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的合同确定 的。当事人在书面合同约定居住权的适用期限、是否 有无偿的使用、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位置、当事人之间 的争议和解决方式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居住权 是按照合同内容来确定的。设立居住权,需要去有关 机关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人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 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 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屋的居住权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 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 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屋的居住权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