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检察院由国家哪个部门具体管理
检察院属于“一府两院”中的“两院”归全国人大管。如果涉及检察机关违法违纪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或同级纪委监察委举报。
❷ 基层检察院一般都有几个科室,分别是管什么的
检察院一般有9个部门如下: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侦查监督机关: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3、公诉部门: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4、监所检察部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5、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6、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负责研究分析典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并协助有关单位落实;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管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受理查询等工作。
7、案件管理部门:
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服务、参谋、监督职能,具体职责为: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8、检察技术部门:
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承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9、纪检、监察机关:
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等工作。
人民检察院介绍:
在中国,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检察院一般与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并列。在中央国家机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并列,统称为“一府两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
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能: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
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遵循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认为有犯罪行为时,应当依照司法程序立案侦查,或者指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认为必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将原案撤销。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的以外,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要求起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审查,决定起诉、免予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所作的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时,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并且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作出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且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
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违法情况时,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通知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应当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人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发现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执行机关予以纠正。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有违法情况时,依法通知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参考链接:国搜网络:检察院
❸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职能
(一)负责全国检察机关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负责制订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检察机关技术设施建设和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工作。负责建设高检院国家级司法鉴定实验室和国家检察信息数据中心。
(三)负责研究制定全国检察机关勘验取证、文证审查、检验鉴定工作的细则、规范。
(四)承担高检院及下级人民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疑难案件的“会检”。
(五)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组织制定检察机关鉴定机构、鉴定人资格的管理规则。
(六)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的规划、指导。
(七)负责高检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国检察机关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国家检察信息数据中心、侦查指挥中心、高检院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
(九)负责制订全国检察信息化应用软件和检察技术仪器设备标准,并组织统一实施。
(十)负责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专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十一)承担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政策与法规。
(十二)负责应由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承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办公室、人事财务处、科研管理处、检察信息化一处、检察信息化二处、检察技术管理处和司法鉴定中心。
(目前网上没有详细各处室介绍,下面三个处室是历史资料,仅供参考。)
(一)办公室(挂人事处、科研管理处的牌子,并使用相应的印章)
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的调研。负责起草文件,综合、处理有关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的情况资料,编发情况反映、工作简报等内部文件;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承办中心人员的职称、工资、奖励、福利、考核、 任免、调配等相关事宜;负责检察系统检验鉴定人员的资格考核、审查、认证工作,负责迭检的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的受理登记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科研经费的使用与分配以及科研成果的开发、推广;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与保密工作。
(二)检察信息技术处(挂高检院信息化办公室的牌子,使用相应印章)
承办国家检察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组织进行总体设计;制订相关技术指标和技术规范;制订网络管理、网络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措施;承担检察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研制、开发、推广、维护和修改升级工作;承担国家检察信息系统和高检院机关网络核心设备的论证、选型及相关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高检院机关网络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高检院和检察机关的通信网络系统的管理,承担一级专线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检察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体系的建立、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对检察机关、试点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指导;负责组织对检察系统计算机和通信人员的岗位和技术培训,组织检察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承担计算机犯罪案件的检验鉴定工作。
检察信息技术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三)检察技术处
承办对检察系统技术鉴定工作的指导的相关事项;制订检察技术工作规划和建设方案;组织并承担全国检察系统重特大疑难案件的技术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参加有关的“会检”鉴定;协助有关部门对承担受理的重特大疑难案件中有关视听证据的收集、保全和运用工作;承担有关科研项目的研究与攻关;研制开发适合检察技术工作特点的仪器设备;开展检察技术学术研讨;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事项。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5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办公室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检察信息技术处编制21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3名,总工程师1名;检察技术处编制20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4名。
❹ 哪个部门可以查检察院
可以监督检察院
1、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省委,或省纪检委。
3、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有一个内设机构叫做检察技术部门,基层院一般叫检察技术科,市级院和省级院一般叫检察技术处,最高人民检察院有一个事业单位,叫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主管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一般一讲,职务犯罪的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由检察技术部门负责。
但这只是提在一般侦查过程中使用技术手段取证或者固定证据,不是指监听电话等技术侦查手段。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也就是说,对于监听电话等技术侦查手段,检察机关有权批推,但应当交有关机关执行,而不是自己执行,这个有关机关,一般指的是公安机关。
❺ 归口部门是什么意思
归口部门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是指二级资产管理员的所在部门。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该部门除了接受领导之外,还要接受系统内上一级部门的指导、监督,乃至人事管理。如:地方税务局、中共县委建制以上的纪检委等。
归口管理一般是按照行业、系统分工管理,防止重复管理、多头管理。归口管理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实施管理。
归口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系统化制定治理领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机制,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归口数据安全工作。
2、负责建立归口治理领域分类分级保护的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措施需求,并提交给规划建设部门。
3、明确划分与各业务运营部门以及其他支撑部门所承担的各项数据安全工作职责。
4、配合数据安全统筹管理部门,对相关数据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以及评估。
5、指导或直接处理治理领域内发生的数据安全事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6、组织治理领域全省数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评估、考核各单位数据安全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数据安全联系人机制,保证联系渠道畅通。
❻ 检察院技术侦查在哪个部门
检察院有一个内设机构叫做检察技术部门,基层院一般叫检察技术科,市级院和省级院一般叫检察技术处,最高人民检察院有一个事业单位,叫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主管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一般一讲,职务犯罪的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由检察技术部门负责。
但这只是提在一般侦查过程中使用技术手段取证或者固定证据,不是指监听电话等技术侦查手段。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也就是说,对于监听电话等技术侦查手段,检察机关有权批推,但应当交有关机关执行,而不是自己执行,这个有关机关,一般指的是公安机关。
❼ 检察院至上而下有哪些部门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政治部、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监所检察厅、民事行政检察厅、控告检察厅、刑事申诉检察厅、铁路运输检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局、国际合作局、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内设机构及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日报社、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理论研究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 省级检察院:办公室 政治部 侦查监督处 公诉一处 公诉二处
公诉三处 反贪污贿赂局 反渎职侵权局 监所检察处 民事行政检察一处
民事行政检察二处 控告申诉检察处 职务犯罪预防处 检察技术处 法律政策研究室
警务处 计划财务装备处 离退休干部处 机关党委 监察处
检务督察办公室 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省检察官培训学院
信息中心 市级检察院:办公室 政治部 侦查监督处 公诉一处 公诉二处
公诉三处 反贪污贿赂局 反渎职侵权局 监所检察处 民事行政检察一处
民事行政检察二处 控告申诉检察处 职务犯罪预防处 检察技术处 法律政策研究室
警务处 计划财务装备处 县级检察院机构: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纪检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技术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法警大队、检务督察科、监察室
❽ 检察院属于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检察院属于“一府两院”中的“两院”归全国人大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