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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有哪些特点

发布时间:2022-05-07 13:13:05

❶ 技术贸易对象具有什么性质

技术贸易对象具有增值性,技术不会因为使用而被消费掉,而且使用越多越完善,使原有技术产生增值效果。

技术贸易(technology trade)是指技术输出方把某项技术或权利采取交易的形式转让给引进方。技术贸易现已成为国际上一项重要的贸易活动。

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有:

(1)技术买卖。即技术所有权的转移,这种工业产权所有权的转让,在技术贸易中是极少见的。

(2)许可证贸易。即技术使用权的转移,是指技术的输出方将某项工业产权或专用技术的使用权及相关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通过许可证合同有偿地转让给引进方的一种交易。许可贸易范围主要包括专利许可、商标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组合许可等。

(3)有偿技术咨询。

(4)技术服务与技术协助。

(5)合作开发经营。

(6)国际直接投资。

(7)成套工程承包。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技术贸易

❷ 技术贸易壁垒的特点是什么呀

1. 广泛性。从产品角度看, 不但包括初级产品, 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着。从过程角度看, 则涵盖了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从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到消费。从领域角度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从表现形式看,涉及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等各个方面。

2. 隐蔽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实行贸易保护方面有很强的隐蔽性。一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理论上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没有限定在某一国家,从而避免了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额度在分配中存在的明显的不合理和歧视性问题;二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形式灵活多变,使出口国、出口商难以适应,其限制进口的目的是通过间接途径达到的。三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广泛地利用安全、卫生及环境标准作为限制进口的武器,很容易把人们的视线从贸易保护转移到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上,从而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3. 合理性。设立技术法规、标准及检验程序, 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及消费者利益,因而有其合理的一面。WTO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协议并不否认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只是要求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应妨碍正常的国际贸易,不得具有歧视性。

4. 复杂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因其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使其比配额、许可证等其他非关税壁垒更为复杂, 而WTO允许各国根据自身特点如地理及消费习惯等制定与别人不同的技术标准。因此, 要证明技术标准是否妨碍正常的国际贸易并不容易。

5.灵活性。不断发展的技术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形式的多样化为灵活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了条件,技术性贸易壁垒也较其他关税壁垒更容易实施。

6. 影响大。尽管要求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尽量减少对贸易的影响, 但一般来说,一旦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了影响,其程度较之于关税和一般非关税壁垒要大得多。而且一些技术性贸易壁垒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即从一个国家扩展到多个国家, 甚至全球。

❸ 技术贸易谈判特点

货物贸易谈判即货物买卖谈判,有以下特点:①难度相对简单。一是大多数货物均有通行的技术标准;二是大多数交易均属重复性交易;三是谈判内容大多围绕与实物商品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但绝不能因此而轻视, 特别对初次合作、大宗交易、国际货物买卖更是如此。②条款比较全面。
技术贸易谈判包括技术服务、发明专利、工程服务、专有技术、商标和专营权的谈判。技术的引进和转让,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有引进技术的接受方,就有供给技术的许可方。引进和转让的过程,是双方谈判的过程。技术贸易谈判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技术类别、名称和规格。即技术的标的。技术贸易谈判的最基本内容是磋商具有技术的供给方能提供哪些技术,引进技术的接受方想买进哪些技术。
2、技术经济要求。因为技术贸易转让的技术或研究成果有些是无形的,难以保留样品以作为今后的验收标准,所以,谈判双方应对其技术经济参数采取慎重和负责的态度。技术转让方应如实地介绍情况,技术受让方应认真地调查核实。然后,把各种技术经济要求和指标详细地写在合同条款上。
3、技术的转让期限。虽然科技协作的完成期限事先往往很难准确地预见,但规定一个较宽的期限还是很有必要的;否则,容易发生扯皮。
4、技术商品交换的形式。这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内容,也是谈判不可避免的问题。技术商品交换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所有权的转移,买者付清技术商品的全部价值并可转卖,卖者无权再出售或使用此技术。这种形式较少使用。另一种是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买者只获得技术商品的使用权。
5、技术贸易的计价、支付方式。技术商品的价格是技术贸易谈判中的关键问题。转让方为了更多地获取利润,报价总是偏高。引进方不会轻易地接受报价,往往通过反复谈判,进行价格对比分析,找出报价中的不合理成分,将报价压下来。价格对比一般是比较参加竞争的厂商在同等条件下的价格水平或相近技术商品的价格水平。价格水平的比较主要看两个方面,即商务条件和技术条件。商务条件主要是对技术贸易的计价方式、支付条件、使用货币和索赔等项进行比较。技术条件主要是对技术商品供货范围的大小、技术水平高低、技术服务的多少等项进行比较。

❹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的内涵和特点是什么,他们之间有什么关联

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总量之间表现为高度相关性,而且是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互补关系,这不仅是现实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对外贸易转型阶段的现实需要。

不同部门的货物贸易发展对与之相关联的服务贸易部门存在一定差额影响。由于货物贸易受服务贸易各部门拉动的弹性存在差别,货物贸易的进出口对服务贸易部门间的影响也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货物贸易影响服务贸易各部门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各国在服务贸易上的结构变化。

(4)技术贸易有哪些特点扩展阅读:

货物贸易注意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进口付汇需求提前购汇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办理购汇前银行需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查询进口单位名录状态和分类状态。

提前购汇资金用于符合规定的理财等业务的,应充分考虑支付货款的时间周期,实际对外支付时不得再次购汇。

货物贸易项下预付货款的提前购汇,应在实际支付日期前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更正:提前5天办理,此条已经不适用)。

❺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其表现形式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指货物进口国家所制定的那些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技术法规、
标准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性评定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琐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技术性贸易措施可分为三类,即技术法规、
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并把其中符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原则和国际标准的技术法规、
标准视为合理的、允许的。这些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实施,虽然也会对贸易带来一定的影响,
但却并不被视为贸易壁垒,或者称其为合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把不符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原则和国际标准的技术法规、标准视为以技术为名的贸易壁垒,并要求各成员国予以消除,或者称其为非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一)合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合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也称其为单纯的技术壁垒,是指科学技术上的关卡,即指国家或地区政府对产品制定的科学技术范畴内的技术标准,如产品的规格、质量、技术指标等,达不到一定技术标准的不准进口。如有的国家规定汽车废气排放达不到一定标准,不准进口,以阻止低技术产品的进口;或者为了获得垄断竞争优势,实施市场份额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对达到某技术标准的产品不能出口,如运算速度达到多少亿次的计算机不准出口,即限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合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表现在经济技术水平存在差距的国家之间的贸易,
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中。发达国家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水平高,国民的安全、健康、环保意识非常强,因此对商品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严格,制定的标准、技术法规等往往较苛刻;发展中国家由于受科技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对商品质量和性能的要求相对较低,因
此大部分产品的技术性水平远不及发达国家。这样在发展中国家合格的产品,到了发达国家成了不合格产品,造成了贸易的障碍。如发达国家实施的各种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卫生检疫制度等。这类高水平、严要求的标准和技术法规都是发达国家根据其国内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可以做到,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却很难做到,从而将发展中国家的同类产品排斥在发达国家的市场之外。这种合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超过了当前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因此无论怎样,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出发,也构成实实在在的壁垒。
但是众所周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类历史上的四次科技革命为人类社会创造了极大的物质财富。它对于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实现生产和消费的规模经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类安全健康和保护环境,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国际贸易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重要保证。因此,这种技术性壁垒不会消除,相反却会永远存在,并将随着各国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发展中国家对这类壁垒只能正视、适应并予以跨越。
(二)非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非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名义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实质上却是以技术为名的贸易壁
垒,其惟一作用就是限制或阻碍商品的进口,并对进出口国家带来负面影响。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则可以认为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限制了贸易,给贸易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碍,因此是非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应予以消除。
1.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的采用及其实施仅仅是增加了商品的成本。
2.技术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水平高于达到某一特定的政策目标所需的必要程度,是通过牺牲国内产品利润以减损外国产品的利润,因此可能有贸易保护的目的。
3.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程序在适用时或者对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发生影响时有所区别,而区别的差额部分构成不必要的保护。
4.所选择和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不是所有可行的备选方案中对贸易造
成最小障碍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
这种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表现在:(1)一些国家精心设计标准,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形成贸易障碍。如法国曾禁止含有红霉素的糖果进口,从而有效地阻止了英国糖果的进口,因为英国糖果制造时普遍使用红霉素染料染色。(2)利用各国标准不一致,机动选择对本国有利的标准,甚至制定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如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对进口汽油和国产汽油就制定了两种不同的技术标准,以阻碍外国汽油进入美国市场。(3)通过实施有关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迫使出口商对商品重新包装或更换标签,从主观上增加进口商品的技术和费用负担。(4)在实施技术标准、法规的过程中对外国产品设置重重障碍,使商品的销售成本大大增加,或在进行合格评定时延迟检测或者主观地收取额外费用,从而降低进口商品的竞争力。如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签署了一项新的法令,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机关出具的证书,否则不能出口到美国,这增加包装成本将近20%。由于非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明显的歧视性、隐蔽性及不合理性,因而是每个贸易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打破的壁垒。

❻ 技术贸易与一般贸易相比较,具有哪些特点

服务具有四个基本特征:1、无形性。同有形产品不同,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是无形的和抽象的。2、差异性。差异性是指服务不像有形产品样有固定的质量标准,具有较大的差异性。3、不可分离性。该特征是指服务的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同时进行,顾客只有加入到服务的生产过程才能最终消费到服务。4、 可贮存性。由于服务的无形性和不可分离性,使得服务不可能象有形产品一样贮存起来,以备未来销售。

❼ 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以及主要特点有哪些

一、许可合同 许可合同是指许可贸易的技术供方为允许(许可)技术的受方有偿使用其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而与对方签订的一种授权协议。根据授权程度的不同,它有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交叉许可合同等类型。根据其合同标的不同,又有专利许可合同、商标许可合同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等类型。 许可合同由于类型不同,其合同条款及其内容有相同的部分,也有各自特殊的部分。 各种许可合同共同性的条款及内容有如下方面: (l)合同名称和编号。合同名称要确切地反映合同的内容、性质和特征。例如"××专利许可合同"。合同编号是识别合同的特定符号,它反映出许可方的国别、被许可方的名称和部门及签约年份等。 (2)签约时间和地点。签约时间是双方正式签字日期,签约地点往往与签约时间相联系。签约时间和地点往往涉及合同的生效、法律的适用及纳税等问题。 (3)当事人法定名称和地址。这是有关通讯联络不可缺少的,也是双方发生争议确定法院管辖权和适用法的依据之一。 (4)鉴于条款,常用"鉴于"语句,故名。它是叙述性条款,用以说明当事人双方的背景、立约意愿和目的,其中要特别讲明许可方对技术或权利拥有的合法性及被许可方接受技术的经验和能力。 (5)定义条款。为使合同内容清楚、言简义切,常对以下词语进行定义:与合同标的有关的重要名词和术语;各国法律或惯例有不同理解或易产生歧义的重要名词和术语;重要的专业性技术术语;合同中多次出现、需加以简化的名词和术语等。应注意所下定义的名词和术语在同一合同各条款出现时,含义应安全一致。 (6)转让技术的内容和范围。这是整个合同的核心部分,是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它主要规定:具体的技术名称、规格,要求达到的性能和技术指标;转让的方式(包括合同产品设计资料、生产技术资料的范围和内容),供方在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培训人数、方式,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待遇条件,要达到的目标,受方可以使用技术制造、销售和出口许可产品的地区;商标的使用办法,等等。 (7)技术改进和发展的交换。在合同期限内,供受两方都有可能对原转让的技术作出某种新的改进或发展。一般来说,改进和发展的技术的所有权应归作出改进和发展的一方所有。双方均应承担不断交换这种改进和发展了的技术的义务。对这种改进或发展了的技术的交换办法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规定。通常将规定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改进和发展技术的条款称为"继续提供技术援助条款",将被许可方向许可方提供改进和发展技术的条款称之为费用互惠、交换期限一致的原则。 (8)技术文件的交付。该条款包括技术文件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对技术资料包装的要求,技术文件短损的补救办法,技术文件使用文字和技术参数的度量衡制度等内容。 (9)技术价格与支付。技术价格是指技术受方为取得技术使用权所愿支付的、供方可以接受的技术使用费的货币表现。与有形商品定价不同,技术定价是个复杂的问题,其高低取决于多种图素,主要有供方为完成交易所垫支的直接费用;供方所预期的利润;技术的生命周期和技术所处的周期阶段;供方所提供销技术服务量;技术使用的目的和范围;供方对受方授权程度,供方对技术的担保和受方接受能力;技术供求状况;技术的经济效益;受方国家政治环境和对产权保护状况等等。. 技术价款的支付办法也与有形商品不同,常用的做法有三种:一是一次总付。即将技术使用费、技术资料费和技术服务费等费用一次算清加总,其总金额一次付清或分期友。二是提成支付。即当技术实施后,逐年按合同产品的产量或销售额或所获利润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技术价款支付。三是入门费加提成支付。即当合同生效或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先支付一笔约定的金额,然后再逐年提成费用。 (10)保证。该条款主要是为维护被许可方的利益,加强许可方的责任。它包括权利保证和技术保证两项内容。权利保证主要是指许可方应保证其是所转让技术的合法顾有者,并有权进行技术转让,这种转让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技术保证是指供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其提供的技术是安全实用的,可以生产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在保证条款中,主要是规定技术保证的内容。权利保证则主要在鉴于条款、侵权等条款中加以规定。 (11)其他条款。除上述条款外,许可合同中还有"索赔、不可抗力、税费、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合同期限、文字及签字,合同附件等条款和内容。这些内容与一般商品买卖合同大同小异,故此不再赘述。 各种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是根据合同标的具体特点所须规定的条款。 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包括专利条款、专利保持有效条款等等。 专利条款。该条款要明确所转让专利技术的法律状态,列出专利号、专利申请国别、申请时间和有效期限。若属正在申请的专利,则要在合同中订明将来双方的权力义务如何随申请结果而变化,等等。 专利保持有效条款。多数国家规定,专利权人必须按年交纳年费才能维持专利权的有效。因此,在合同中一般应规定:许可方有义务依法交纳年费以维持所转让专利的有效性;若因未交纳年费而导致专利失效,则合同将因此而解除。 在专利许可合同中还应列有规定专利标记的使用、侵权及其处理条款等等。 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主要有:商标内容和特征,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受方使用商标的形式;对商标标识的管理;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权等。 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主要有:初期保密协议,保密和考核验收条款。初期保密协议主要是在进行技术谈判时双方所达成的保密协议,保证在技贸合同未达成的情况下,受方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对从供方那里获得的一切技术秘密予以保密。保密条款则是在双方达成交易订人合同中的关于保密责任、措施等规定。 考核验收条款。技术贸易的"交货"过程,实际上是供方向受方传递和传授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能的过程。其中除移交技术资料外,更主要的是靠言传身教的形式向受方"交货"。"交货"是否完成?所交之"货"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在技术贸易中这些问题只能用考核合同产品的办法来解决。因此,在考核验收条款中,必须订明以下主要内容:考核验收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考核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次数,考核验收的地点、时间,所用关键专用测试仪器及设备的提供,双方参加考核验收人员的安排和责任,考核费用的负担,考核结果的处理,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归属,经济、法律责任归属等等。 二、技术服务和咨询台同 技术服务和咨询也是国际技术贸易实践中常用的一种技术贸易方式,由于其内容、范围和形式相当广泛,故其合同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但一般来说,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合同的标的。主要订明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最终要解决的问题或要达到的技术要求。 (2)服务的要求及形式。在该条款中,应订明服务方派遣技术人员的人次、等级、资历、工作进度、工作地点和待遇条件,委托方接受培训人员的数量、资格、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和待遇条件,服务方提供资料或报告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完成技术服务和咨询的时限。 (3)双方的责任。委托方要如实介绍情况,为服务方实地考察提供方便;按规定支付技术服务咨询费;按时接受对方的工作成果。服务方要尽最大努力为对方服务;及时提出报告;适时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为对方保密,等等。 (4)咨询报告的验收和处理。若属咨询性服务,则在咨询报告期限完了以后一定时间内,服务方要提供出咨询报告,双方举行答辩会,由服务方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或质疑。若发现报告中有数据差错或其他问题,应规定纠正的期限,并确定验收报告的最终期限。 (5)其他条款。

❽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技术有哪些特征

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主要有:
许可证贸易、技术服务、合作生产与合资经营、工程承包、补偿贸易
一、许可证贸易(Licensing):指技术的提供方与接受方之间签订的允许接受方对提供方所拥有的技术享有使用权及产品的制造权和销售权的贸易。许可证贸易的双方分别被称为:许可方(Licensor);被许可方(Licensee)
二、技术服务
1、专家调试设备、指导生产、讲授技术
2、进行培训实习
三、合作生产与合资经营
合作生产:一项产品或一个工程项目,由双方或多方各自承担其中某些部分、部件的生产来共同完成全部项目的一种合作方式。
合资经营: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四、国际工程承包(InternationalContracting for Construction):以工程建设为对象,在国际范围内,由业主通过招标投标或议标洽商的方式,委托具有法人地位和工程实施能力的承包商,完成建设任务的经济活动。
五、补偿贸易 Compensation Trade:在信贷的基础上,一国企业从国外进口技术和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或劳务所得的价款分期偿还的一种贸易形式

❾ 国际技术贸易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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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贸易是以技术作为交易内容,在国际间发生的交换行为,必然遵循商品交换一般规律。但是,由于技术这类商品有自己的特点,在某些方面不同于物质商品,因此,技术贸易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贸易,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世界技术市场,技术贸易与一般商品贸易有以下区别:

第一,标的物不同。一般商品贸易的标的物是各种具体的物质产品。技术贸易的标的物是知识产品,是人们在科学实验和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各种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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