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技术咨询服务的税率是多少
技术服务发票的税率为6%。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二、具体税种:
1、增值税,税率5%。
2、城建税,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缴纳。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2%缴纳。
5、水利基金,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1%缴纳。
6、个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
7、人所得税(税率1%-2%,各地稍有差别)或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1)一般纳税人技术咨询服务的税率是多少扩展阅读: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二十二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二十三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第二十四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⑵ 一般纳税人开技术服务费发票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开技术服务费发票税率一般是6%。
⑶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技术咨询服务费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
第5行“6%税率”: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中适用6%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本行不包含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这行是应该可以填写的,你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6%计税,就不应该按简易计税法填,建议咨询税控系统维护部门确认正确的填写方法。
没有财富值也会有朋友相助的
⑷ 一般纳税人开具技术咨询发票的税目是什么税率应该是多少
营改增后
一般纳税人技术咨询费发票税率为6%
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验证咨询服务
⑸ 技术服务费税率
技术服务费税率为6%。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一般纳税人技术咨询服务的税率是多少扩展阅读: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二十二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二十三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第二十四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⑹ 咨询服务费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咨询服务税率为6%。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总结并加以解释如下:(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6%。注:本条是对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规定。①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②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适用税率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7%。(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注:本条是对交通运输业服务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规定。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以及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照交通运输业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11%。(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注:本条是对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规定。适用6%税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⑺ 技术服务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
⑻ 咨询业增值税税率多少标准
咨询服务业增值税的税率是6%。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第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十六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第十七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⑼ 技术服务费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技术服务费属于营改_范围内的现代服务业,属国税局管辖,税率为6%。
技术服务费是指企业按业主要求,派遣具有一定技术专长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教授或管理人员,为承担项目的技术指导、咨询,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资料,进行可行性研究,传授技术,培训人员,参与管理等,从而,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向业主收取技术服务费这一类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