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船员证书网上申办
船员证书网上申办流程通常如下:
1、访问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2、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
3、在平台上选择“个人办事”,然后进入“船员管理”模块。
4、选择需要申办的船员证书类型,例如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等。
5、点击“在线办理”进入船员申办系统。
6、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7、根据需要选择是否进行无纸化申报,如需提交纸质材料,则选择非无纸化申报并前往窗口提交。
船员证是由海事部门核发给该国或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证件,是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有效证明文件。在进出境时,船员需交边防检查人员检查登记。船员证不仅是船员身份的象征,更是其从事海上工作的必备凭证。
综上所述,船员证书网上申办流程是一个相对便捷的过程,船员只需按照平台指引逐步操作即可完成证书的申办。同时,船员证作为船员身份和资质的重要证明,对于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和船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六条
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可以向任何有相应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及船员服务簿。
⑵ 海船船员证书在哪里可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全国船员考试发证的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依照本规则规定,负责监督实施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制定颁布船员考试大纲和专业训练纲要;监督指导船员专业训练。
第四条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港务监督(或航政机构)为船员考试发证机关。
船员考试发证机关根据主管机关授予的考试发证权限,依照本规则规定,组织实施船员考试;核发船员技术证书;指导船员专业训练;监督、检查持证船员的任职情况。
第五条 申请适任证书者的资格
年满十八周岁至未满六十周岁符合本规则规定的现职船员,经体格检查合格,符合相应的海上服务资历及专业训练要求,均可申请参加船员考试。
第六条 申请考试的手续
船员向考试发证机关申请考试,应填具《海船船员考试发证申请表》(见附件一)并附四张近期二英寸证件照片,递交由船员考试发证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十二个月以内的《船员体格检查表》,出示《海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交验《船员服务簿》和有关证明文件。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海船船员考试发证鉴定、登记表》(见附件二)内填写对该申请人的技术能力的鉴定。船员考试发证机关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给《准考证》。
第七条定义
除本规则其他条文另有说明外,下述名词的定义为:
1.“海船”:系指在内陆水域、遮蔽水域和港区水域以外航行的运输船和非运输船。
2.“运输船”:系指在海上从事商业性运送旅客和货物的机动船舶。
3.“非运输船”:系指运输船以外的任何海上机动船舶。
4.“自动化船舶”:系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授予的《AUT一0》或《AUT一1》船级的船舶。
5.“半自动化船舶”:系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授予的《MCC》或《MIP》船级的船舶。
6.“非自动化船舶”:系指自动化船舶和半自动化船舶以外的机动船舶。
7.“渔船”:系指在海上从事捕捞鱼类或其它海洋生物的船舶。
8.“无限航区”:系指海上任何水域,其中包括世界各国港口和国际通航运河。
9.“沿海航区”:系指中国沿海水域,包括中国沿海港口。
10.“近岸航区”:系指中国沿海各省本省境内的各海港之间或距船籍港的航程不超过400海里,并距离中国海岸(即大陆、海南岛、台湾岛的自然岸形)均为50海里以内的水域。
11.“适任证书”:系指船员考试发证机关认为持证者具备担任某类船舶某一技术职务的资格证明文件。
12.“特殊培训”:系指由于船舶装备、航行操纵、所载货物性质、海上人命财产安全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的特别要求,而对在这类船舶工作的船员进行相应的附加培训。
13.“考核”:系指船员考试发证机关就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者所在单位的人事与技术管理部门对该申请者能否适任其所申请的职务所作的技术鉴定进行的审核。
14.“高等或中等航海院校”:系指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认可的专业院校。
15.“初级考试”:系指申请三副(或值班驾驶员)、三管轮(或值班轮机员)、二等报务员、二等电机员适任证书的考试。
第二章证书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统一印制。
第九条 适任证书的发证机关栏统一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印章;持证人像片处加盖船员考试发证机关的钢印。
第十条 适任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正式授权的官员署名签发。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类别与格式:
一、A类:证书格式见附件三。
A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无限航区船舶的船长、驾驶员;
2.无限航区船舶的轮机长、轮机员;
3.船舶通用、一等、二等无线电报务员,船舶通用无线电话务员。
二、B类:证书格式见附件三。
B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沿海航区船舶的船长、驾驶员;
2.沿海航区和近岸航区船舶的轮机长、轮机员;
3.船舶通用、一等、二等电机员。
三、C类:证书格式见附件三。
C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近岸航区船舶的船长、驾驶员。
2.船舶限用无线电报务员、船舶限用无线电话务员。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
⑶ 渔业船员证书办理流程
1、登录中国海事服务平台,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
2、成功登录后,将鼠标移至“船员管理”模块,就会看到“船员电子申报系统”,然后单击“船员电子申报系统”耐心等待系统缓冲。
3、缓冲结束后就会出现可以申请的证书一览表,根据需求进行选择。这里以申请海船适任证书为例,点击“我要申请海船适任证”栏。待页面加载完毕,点击“新增申请”栏,耐心等待缓冲。
4、出现提示页面后,就按照自己的证书实际情况开始填写个人申报相应信息,在填写受理机构时要特别注意,一般选择证书原签发机构,如我局签发的,就选择舟山海事局。
5、填写完信息后,点击保存,然后回到申报页面上,再点击“申报”(切记:点击“保存”后千万不要忘了点击“申报”,否则海事后台是看不到申报信息的)。
6、点击申报后会看到提示界面,这时需要勾选申请信息真实性申明,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这样就算完成证书申报了,可以随时重新登录申报系统或者留意,查看证书受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