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专家是由谁认定,如何认定的
专家并没有专门的机构和认证。
有些专家是媒体冠名的,有些专家是有证书的,都是各种领域内的学术资深工作者,教授,并发表过书篇重要论文,在某些领域内有其建树,并能独当一面,或自成系统。
以医疗事故鉴定专家为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定组组成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学科专业的,其中主要学科专业的专家不得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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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专家就是对某一事物精通,或者说有独到的见解的人,被称之为这一领域的专家。专家有两类,一是有胆识战略专家,二是有突破能力的业务专家。也就是说,专家又称专业人士,是指具备专业技能,并依赖此类技能为生的职业人士。
其次,关于专家的称谓也没有准确依据,例如,在某一技术领域的专家,是通常需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及训练,并有可经考试获得的“认证书”。
也就是说,专家通常需要通过具有一定水平的资质认证,使人们愿意向其咨询,尤其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公共事务、食物生产、医疗保健、财务管理、风险投资、集团经营、升学深造等方面。
⑵ 技术创新成果在哪个部门认定
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认定。
(一)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二)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三)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
鉴定程序
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
隶属关系不明确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其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鉴定。
⑶ 什么是“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
“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是由省级或部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某项技术或成果进行评估、验证和认定的过程。
这种鉴定通常涉及对技术或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先进性和市场前景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考量。通过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可以确保相关技术或成果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在实际操作中,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通常包括提交技术报告、现场演示、专家质询和答辩等环节。通过这一流程,专家们能够对技术或成果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评估,从而确保其质量和价值。
例如,某科研机构研发了一种新型环保材料,他们可以通过申请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来证明该材料的性能和环保效果。如果鉴定结果良好,这将有助于该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同时也为科研机构带来声誉和资金支持。总的来说,“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是一个权威的评估过程,对于技术或成果的认可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