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际技术转让国际许可协议
国际技术转让是指技术持有方通过签订合同,将技术使用权在特定条件下给予另一个国家的接收方,同时接收方需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这种合同形式被称为国际许可协议。
国际许可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的类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专利许可协议:技术许可方允许他人在其专利范围内独家或非独家使用其专利技术。
专有技术许可协议:涉及非专利的专有技术,许可方允许接收方在特定地域内使用该技术。
混合许可协议:结合了专利和专有技术的许可,允许接收方在多个方面使用技术。
此外,根据许可协议的地域和使用权范围,国际许可协议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
独占许可协议:许可方仅允许单一接收方在指定区域内使用技术,排除其他任何第三方。
排他许可协议:类似独占,但可能允许许可方在其他地域保留使用权。
普通许可协议:许可方允许多个接收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技术,但权利相对分散。
交叉许可协议:各方之间相互授权使用彼此的技术,通常在技术互补的情况下出现。
分许可协议:许可方将部分使用权利授予另一个第三方,接收方仍有部分控制权。
国际技术转让也称“国际技术贸易”,是指技术所有者或持有者通过某种特定的形式将其所持有的生产、经营技术以及相关的权利有偿让与他国的技术需求者的过程。联合国在关于《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 案》中,对技术转让下了一个定义,称技术转让是指关于制造产品、 应用生产方法或提供服务的系统知识的转让,但不包括贸易的单纯买卖或租赁。同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1977年出版的《共发展中国家使用的许可贸易手册》一书的第一章中对技术做出了定义,并将“技术”分为三大类:制造产品的系统知识、一项工艺的系统知识以及有关服务的系统知识。技术转让是指拥有技术的一方通过某种方式,将其技术让与给另一方所有或使用的行为。
⑵ 国际许可协议国际许可证合同的分类
国际许可证协议的分类主要依据合同客体和技术使用权的程度和范围。首先,根据合同客体的不同,分为:
其次,按技术使用权的专有程度和范围,可分为:
国际许可证协议(International License Contract) 此定义的确切含义是工业产权的使用许可,因此可做以下定义:许可证协议是一方准许另一方使用其所有的或拥有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被许可方依照合同得到该项使用权并支付使用费的合同。许可证合同的客体主要是技术使用权,具体的讲,即专利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和专用技术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