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技术负责人需要什么证
施工技术负责人需要什么证需要视情况而定: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有安全员A证、建造师证书(证书分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棚做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要有安全员B证、建造师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有工程类职称证书,职称证书分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每个地区都有些差别,一般是要求必须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才可以。
总的来说,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取得败和老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取得省级住建单位颁发的项目负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安全B证、察升A证。
法律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八条
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B. 技术负责人需要什么证
一、技术负责人需要什么证
1、技术负责人需要相应的专业技术证。技术负责人由具备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
2、法律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五条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二、技术合同备案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技术合同备案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
1、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2、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
C. 施工技术负责人需要什么证
一、施工技术负责人需要什么证
1、施工技术负责人需要建造师证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造师,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法律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范围是什么
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范围是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技术工作。具体如下:
1、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
2、编制材料计划、包括月计划、资金使用计划;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4、负责对土建、水电、绿化各分项工程的部位技术交底及施工工艺做法对下交底,并负责协调土建、水电、绿化的施工工序搭接的相互间的配合工作,土建、水电、绿化的施工员相互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