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企业的技术转让谈判策略是怎样的
中国企业在技术转让谈判中的策略与方式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涉及到的技术内容与对方合作伙伴的背景。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技术转让谈判策略:
明确目标:在技术转让谈判之前,企业应该清晰明确自己的目标和需求,并了解对方的诉求和背景,以便于在谈判中更好地进行沟通和协商。
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涉及到的技术内容和专利,企业需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确保谈判结果对公司有利,并防止泄密或窃取。
重视合同:建立合法、公平、合理、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技术转让的各项细节、条款和责任,以及合同违约等后果,规避和减少风险。
合理定价:企业应该根据市场状况、行业水平、技术难度、专利价值等多个因素制定合理的技术转让价格,既能满足对方需求,又能保证自身的收益。
强调合作共赢:在谈判中,企业应该强调合作的共赢性,即双方均能从技术转让中获得实际好处和价值,并注重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以便于在未来的合作中互惠互利,产生更大的效益。
总之,中国企业在技术转让谈判中应该根据具体的需求和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注重保护自身的利益和知识产权,充分考虑合作双方的利益,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谋求最大化的收益。
⑵ 竞争性谈判报价技巧有哪些小编带你了解!
竞争性谈判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所以常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那么竞争性谈判报价技巧有哪些呢?以下是详细介绍,一起来看!
1.谈判双方要有平等的意思表达。竞争性谈判的双方不能以一方压另一方,单方面要求在价格上做“加减法”,这种做法失去了谈判的本意,会使双方处于一种“敌对”的状态,使谈判很难进行下去,甚至造成“流标”。
为使谈判科学合理,一定要让双方对等发言。站在评审专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角度,应该在谈判程序的安排上,先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一方进行陈述,简要介绍产品的技术性能特点等,作为谈判小组和代理机构应该认真听取,对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作好相关记录作为谈判的依据。站在谈判小组和代理机构角度,应该就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所发现的问题,如技术参数、质保期和售后服务等,提出统一的修改要求,并形成书面意见书,在谈判结束后发给每位供应商一份,进行承诺确认。这种修改应是遵照74号令按谈判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作出的,否则,就不能进行修改。作为谈判小组和代理机构一方的陈述,则要讲清采购标的物的项目背景、运用范围,以及项目的特殊性,使供应商更加理解项目采购的真实意图,使双方的距离进一步拉近,使谈判朝着有利于项目成功的方向迈进。
2.要注重谈判过程的细节安排。为提高竞争性谈判的效率,一方面,应该在谈判文件中对参与谈判的人员组成、授权程度和技术力量作一个系统的安排,切不要简单地要求“供应商派出1至2名人员参与谈判”,而要写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代表须是全权授权人和产品技术顾问或者产品的实际设计制造人员。”
3.当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时,采取多轮谈判,每轮谈判后进行报价,其中投标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当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多于五家时,取报价较低的五家进入第二轮报价,少于或等于五家时,报价最高者不进入第二轮报价。每轮报价最高者不进入下一轮报价,下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投标人自身报价。
当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只有三家时,全部进入第二轮报价,待开拆第一轮报价后,第一轮报价最高者第二轮报价无效。最后只剩两家时,由这两家作出最终报价,较低的最终报价能被采购人接受时,谈判结束;不被采购人接受时,谈判失败,由采购人重新组织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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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求商务谈判中技术转让谈判的主要内容
技术贸易谈判的基本内容就是技术谈判的主要内容
技术贸易谈判包括技术服务、发明专利、工程服务、专有技术、商标和专营权的谈判。技术的引进和转让,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有引进技术的接受方,就有供给技术的许可方。引进和转让的过程,是双方谈判的过程。技术贸易谈判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技术类别、名称和规格。即技术的标的。技术贸易谈判的最基本内容是磋商具有技术的供给方能提供哪些技术,引进技术的接受方想买进哪些技术。
2、技术经济要求。因为技术贸易转让的技术或研究成果有些是无形的,难以保留样品以作为今后的验收标准,所以,谈判双方应对其技术经济参数采取慎重和负责的态度。技术转让方应如实地介绍情况,技术受让方应认真地调查核实。然后,把各种技术经济要求和指标详细地写在合同条款上。
3、技术的转让期限。虽然科技协作的完成期限事先往往很难准确地预见,但规定一个较宽的期限还是很有必要的;否则,容易发生扯皮。
4、技术商品交换的形式。这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内容,也是谈判不可避免的问题。技术商品交换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所有权的转移,买者付清技术商品的全部价值并可转卖,卖者无权再出售或使用此技术。这种形式较少使用。另一种是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买者只获得技术商品的使用权。
5、技术贸易的计价、支付方式。技术商品的价格是技术贸易谈判中的关键问题。转让方为了更多地获取利润,报价总是偏高。引进方不会轻易地接受报价,往往通过反复谈判,进行价格对比分析,找出报价中的不合理成分,将报价压下来。价格对比一般是比较参加竞争的厂商在同等条件下的价格水平或相近技术商品的价格水平。价格水平的比较主要看两个方面,即商务条件和技术条件。商务条件主要是对技术贸易的计价方式、支付条件、使用货币和索赔等项进行比较。技术条件主要是对技术商品供货范围的大小、技术水平高低、技术服务的多少等项进行比较。
6、责任和义务。技术贸易谈判技术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进度,进行科学研究或试制工作,在限期内完成科研成果或样品,并将经过鉴定合格的科研成果报告、试制的样品及全部科技资料、鉴定证明等全部交付委托方验收。积极协助和指导技术受让方掌握科技成果,达到协议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以收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技术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提供协作项目所必需的基础资料,拨付科研、试制经费,按照合同规定的协作方式提供科研、试制条件,并按接收技术成果支付酬金。
技术转让方如完全未履行义务,应向技术受让方退还全部委托费或转让费,并承担违约金。如部分履行义务,应根据情况退还部分委托费或转让费,并偿付违约金。延期完成协议的,除应承担因延期而增加的各种费用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因质量缺陷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技术受让方不履行义务的,已拨付的委托费或转让费不得追回。同时,还应承担违约金。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条件进行协议配合的,除应允许顺延完成外,还应承担违约金。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因提供的基础资料或其他协作条件本身的问题造成技术服务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