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职称有哪些
教师的职称,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高校、实验等类别,按层次分为正高级(教授、中学研究员级教师)、副高(副教授、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中级(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实验师)、初级。
师的职称,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高校、实验等类别;
按层次分为正高级(教授、中学研究员级教师)、副高(副教授、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中级(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实验师)、初级(助教、助理讲师、教员、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主要面向全体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以及电化教育馆中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并在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1、三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学前教育中专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4年;
(2)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后,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2、二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中专学历后,受聘三级教师3年以上;
(2)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
3、一级教师: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获得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2)中小学教师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
(3)中小学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4)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教师工作。
2. 专业技术职称等级有哪些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职称
1、讲座教授
职称升到讲座教授,已获得终身教职(Tenure),可以带博士或硕士学生。拥有此职称的教授会身兼多职,平时很忙,不会亲自指导学生的研究,很可能会指派博士后辅导学生。平均每周能见学生少于一次。
2、教授
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中文的教授两字则源于“传教授业”的字义,是中国古代就使用的学官名称,在中国汉代、唐代的大学中都设此职位。这个词语与英文没有关联。日语中则与中文同用“教授”来称呼大学中的老师。
3、副教授
副教授已获得终身教职,可以带博士或硕士学生。不会像助理教授那样特别努力地做研究,会兼任量其他工作(如系主任、主持会议等),大部分副教授都会亲自指导学生的研究。平均每周见学生多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