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顾问等级是按什么区分的
公司顾问的等级升迁制度是由硬性指标和弹性指标双向进行考核。
顾问等级分别要经历10个阶段:A→ C1→C2→C3→S1→S2→S3→M→P1→P2
具体阐述:
1、C 1级别:越往上考核越多的不是业务能力而是偏管理的能力,行业对高等级人才的要求: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知识,并能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
2、C 2级别:对新功能和模块有自学能力并真实掌握,掌握实施方法论,对用户需求进行分析并能提供常规的解决方案,了解不同模块的流程背后的管理理念,SAP软件功能和业务流程差异,对软件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解并找到解决方案,在高级别顾问的带领下了解如何独立完成任务,对二次开发的了解运用,会安排合理的工作计划,掌握项目的质量控制点和风险点,对风险有初步评估。
3、C 3级别:对模块的技术内容基本可以独立解决,掌握对应模块所涉及的业务场景,可以和客户探讨业务,独立提出解决方案,独立完成本模块内容,能指导低级别顾问完成任务,对二次开发有深入分析研究,配合项目经理安排项目计划,可兼职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能够对项目进行控制。
4、S 1级别(senior consultant 1):关注和维护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对低级别顾问进行有效长期的指导,调动团队积极性,负责配合预销售,深入了解产品。
5、S 2级别:承担并组织新模块新功能的研究,对涉及的行业进行行业经验的总结,在项目管理方面关注收入、利润、人员等的安排,有独立和客户项目经理层面交流沟通的技能和气场,善于处理客户关系,善于获得客户的认可,在销售中处于更重要的作用,硬性要求:工作年限和项目数量的限制,担任过多少项目的项目经理,获得客户好评以及公司层面的好评,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6、S 3级别:完全承担和规划新模块新功能的研究,对企业管理和管理咨询有一定了解和前瞻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出色,拥有跟客户ITO、CIO、老总级别独立沟通的能力,理解客户沟通,对年限有要求,熟悉行业现状和发展现状。
7、M级别(Manager):(Oracle 分有M1,M2两个级别,SAP只有M级别)属于行业和领域专家,公司业务骨干,项目经验丰富,有较好的领导能力,参与部门和团队建设,给新员工培养和发展进行引导。
8、P级别:(P1,P2两个级别)Principle,首席顾问。重要性不言而喻。
Ⅱ 技术咨询包含哪些内容
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内容与条款取决于技术咨询服务的性质、方式和规模。一般来说,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几项主要内容和条款:
(1)供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清单,包括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目的、范围、内容、履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条件等。
(2)如果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涉及工程师、专家、专门技术人员的派遣,在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派遣工程师、专家、专门技术人员的级别、人数、具体的专业、工作量、应完成的工作任务、验收标准、工作地点、工作期限、日工资标准以及其他待遇等,不能留下任何缺口。同时还应规定,如果供方派遣的人员不符合合同的要求,不能胜任工作,受方有权要求供方调换、改派合适的人戚肢员。
(3)人员的培训。在合同中,应该把培训人员的目的、内容(如专业、工种)、应达到的目标、培训的方法、培训的地点、时间、期限,接受培训人员的入境、待遇及在指导人员或受培训人员丧失能力以及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理办法等规定清楚。
(4)供方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担保和保证。例如,供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派遣合格的、有经验、有能力的、身体健康的专门技术人员到受方提供技术服务;保证其专门技术人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能认真地传授技术,耐心地、准确地回答受方受训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保证向受方的受训人员提供合同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过程所需要的有关资料、说明。又如,供方必须保证实现受方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生产率等技术目标,对于在生产规模缩小、原材料和产品组合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必须作出恰当的估计并提出解决的方案。如果供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有瑕疵,则必须负责修理或更换设备,如果供方所担保的技术指导资料、检验高前世标准、图纸有问题,则必须更换,以上所需的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5)国际技术咨询服务报酬的计算和支付。国际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国际技术咨询服务的报酬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包括咨询费、服务费、技术资料费、培训费、专家费、安装费、试车费和维修费等等。
(6)与其他合同的关系。如供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是对独立的第三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则合同就应规定监理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关系。
(7)验收条款。对于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来说,验收条款是很重要的,是保证供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关键。可以规定,由受方单独验收,或由供方和受方共同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验收。
(8)其他条款,如违约补救和索赔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悔芦、法律适用条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八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八百八十三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八百八十四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八百八十五条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八百八十六条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对受托人正常开展工作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