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里可以投诉
一、如果在生产\加工环节,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在流通领域,应当向工商部门投诉;
二、投诉时要带上相关证据,如发票、厂商宣传单、损害证明等。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电话为:12365
工商部门投诉电话为:12315
国家、省级和部分城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产品质量投诉电话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010)62033366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100088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10)64923392 北京安外小关北安苑东里1区12号 100029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22)27128182 天津和平区解放北路34号 300041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21)62488931 上海市长乐路1226号 200040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23)67723550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村17号 400020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311)3995391 石家庄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75号 050051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351)3535007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131号 030002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471)6945543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 010055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24)3904315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9号 110006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451)2301085 哈尔滨市香坛区珠江路100号 150036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431)8973618 长春市民康路14号 130041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25)6650029 江苏省南京市五台山1-6号 210029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551)2674974 安徽合肥市马鞍山路30号 230001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571)966316 杭州市天目山路66号 310013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591)7840344 福州市华林路147号 350003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20)84237325 广州海珠区南村路泰山庙前3号 510220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791)6262085 南昌市省政府大院 330006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531)8011734 济南市历城区华能路西首 250100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371)5952538 郑州市花园路21号 450003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27)87811072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 430071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731)5531748 长沙市新建西路41号 410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771)5313226 南宁市星湖路26号 530022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898)6724666 海口市海秀大道28号 570206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28)4443825 成都市东风路2段北2巷4号 610061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851)6867459 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51号 550003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871)3132024 昆明市东风东路151号 650041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891)6324832 拉萨市北京东路155号 850000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29)2224160 陕西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 710004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931)8827171 兰州市南昌路701号 730030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971)6139060 西宁市西关大街31号 810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951)4109247 银川市凤凰南街南3甲 750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991)2811493 乌鲁木齐新华南路32号 830002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24)3862449 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90号 110006
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411)3633956 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116号 116012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431)8968652 长春市人民大街57号 130056
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451)3624929 哈尔滨南岗区国民街65号 150001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25)7713014 南京市成贤街43号 210018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571)5119161 杭州市保俶路46号 310007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574)7831223 浙江省宁波市五王路2号 315040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592)2070829 厦门市湖滨南路78号 361004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27)4882389 武汉市江汉二桥玫瑰园东村特1号 430051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20)83325474 广州市八旗二马路38号 510110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755)2243771 深圳市上步中路8号 518006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28)6649545 成都市马道街75号 610015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29)7295551 西安市西花门市政府院内 710003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532)2861474 青岛市江苏路8号 266003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531)7958470 济南市经十路327号 250022
8008207890
没用的
还有8008201111
10106789
10106789是上海大众的投诉电话,以前是免费电话,和销售咨询电话是一样的,现在分开并且改成了收费电话.
B. 呼和浩特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和电话是多少
亲爱的网络知道用户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呼和浩特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呼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8楼办公
科 室 电 话 地 址 办公室 5184750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8楼 邮编:010010 网址:http://www.hhhtzjj.gov.cn 人事科 5184601 纪检监察室 5184602 质量科 5184608 标准化科 5184500 计量科 518450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5184511 产品质量监督科 5184632 计划财务科技科
5184757 执法督查科 5184576 新城区分局 2211256 回民区分局 3993150 玉泉区分局 3993161 赛罕区分局 5921641 土左旗局 8118800 托县局 8528355 和林县局 7191439 清水河局 7912159 武川局 8813507
希望可以解决你的问题,祝你好运
望采纳支持一下,谢谢了
C. 请问质量技术监督局属于什么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局(the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国家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省以下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对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11第48号文件改革质监局管理体制。可能采取分级管理。
中文名
质量技术监督局
外文名
the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
合并正部
2001年
管理制度
分级管理
快速
导航
主要职能
机构设置
一般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科、计量科、标准化科(下设机构代码管理办公室)、法制科、机关服务中心、监督稽查科(稽查队)、XX市打假办、12365投诉举报中心、质量检验所,计量所,特种设备检验院,纤维棉花检验所,条码中心 等单位。
主要职能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D.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内设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院成立于1955年。 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的、隶属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考核授权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建立自治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编制计量技术规范,研究制定计量检定方法,研制开发计量标准器和新产品;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商品量计量检验和商品房面积测量,承担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等技术服务。在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证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自治区计量测试院得到了不断发展,装备水平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目前拥有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2号和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路(呼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楼内)两处办公实验场所。固定资产总值1202.3万元,实验室总面积6600m2,恒温室面积540 m2;设备总量1086台(套)。
全院编制105人,现在岗职工9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66人,占全院职工总数的71.7%,有高级职称15人(包括正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5人,初级职称19人,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占全院职工总数的43.5%。全院拥有一批长期从事计量检测技术研究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科技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82.6%。其中有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院里内设办公室、人事秘书科、财务科、业务科、总工办5个行政业务管理科室,设有长度室、热工室、力学室、质量一室、质量二室、流量一室、流量二室、汽检仪器室、电磁室、理化室、电离辐射室、光学室、商品量检验室、科研开发中心、市场开发部15个专业实验室和方圆房地产公正计量站。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院于2002年通过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的对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取得了“计量授权证书”;2004年先后通过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验收”复查考核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为委员会组织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考核(CNAL/AC01:2003等同于ISO/IEC17025)取得了“计量认证合格证”、“验收证书”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现拥有九大类104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其中自治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9项,次级计量标准65项,可对长度、热工、力学、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化学、光学、电离辐射等九大类计量器具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可开展检定项目191项、校准项目187项和多种项目的测试工作。
长期以来,计量测试院坚持“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凭借自身的严格管理,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检测设备,取得了“智能化心脑电图机及心电监护仪检定仪”、“智能化酸度计检定仪”、“尺类综合检定台”等项科研成果,分别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和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部分产品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并实现了成果转化,其产品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远销国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资源保护、法定评价、公正计量方面并列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
对属于强制检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校准。
对各种几何量测量、建筑测量、力值、硬度、转速、振动、冲击、质量、温度、流量、压力、环境监测设备、电压、电流、电阻、功率、电能、接地电阻、耐压测试、时间、频率、脉冲、无线电信号、容量、密度、量器、化学、医疗、定量包装商品、房屋面积、眼镜、光学等方面的计量器具、实验仪器、分析仪器和技术参数进行检定、校准和检测,并可在上述项目方面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
为企事业单位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提供技术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检验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81号,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法定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唯一自治区级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我所从1980年建所以来,检验项目由少到多,技术力量由弱到强,已经成为全自治区最具影响的检验机构之一。我所分别于1992年、1999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共通过认可产品/参数541个。设在本所的国家乳制品及肉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国家毛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通过国家审查认可。
我所是国家公布的首批29家承担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检测单位之一、国家首批五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检验单位和国家西北禽蛋定点检测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机构、农业部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批准的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授权的内蒙古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国家总局授权的白酒、塑料门窗、板材生产认可证发放检验定点机构。
我所现有建筑面积4823M,主要仪器设备500多台(套),其中进口仪器有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能够检测肉类制品中瘦肉精残留的气质联用仪,检测乳肉制品中维生素、抗生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仪,还有其他一些如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电子拉力机等20多台(套)常用设备。国产仪器也属国家规定检验专用仪器。目前有在职职工88人,有高级工程师17人(包括正高工1人),占全所职工的19.3%;有工程师28人,占全所职工的31.8%。 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是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所属的相当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担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对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的现场实施检查;参与有关部门对纤维经营活动的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承担纤维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对纤维专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承担有关纤维检验技术的科研、信息统计工作。
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总工办、综合检验测试科、羊绒检验科、羊毛检验科、棉花检验科、监督科。
核定事业编制4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80%,为36名;行政工勤人员占20%,为9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7正,7副)。
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所为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所属的相当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承担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器、劳动防护用器、烟花爆竹等检验;承担实施证书管理的特种设备、劳动防护民用品、烟花爆竹产品检验;开展技术争议仲裁检验;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的检验;承担特种设备进出口的安全质量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方法研究和检验设备的研制任务。
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技术科、电梯游乐设施检验科、起重机械厂内车辆检验科、防护民用品烟花爆竹检验科。
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80%,为20名;行政工勤人员占20%,为5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5正,1副)。
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相当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收集、收藏、研究、加工,并提供文本和咨询等服务;建立标准文献馆;建立标准信息数据库等服务系统;开展资料发行服务;承担全区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工作;承担WTO/TBT通报咨询和研究工作;承担全区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标准文献室、条码室、代码室、WTO/TBT通报咨询室、信息室。
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80%,为24名;行政工勤人员占20%,为6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6正,6副)。
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所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相当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承担电子产品检验、技术争议仲裁检验、新产品鉴定;承担安防工程验收检验;提供电子信息服务。
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总工办、通讯试验室、整机试验室、元器件及环境试验室。
核定事业编制3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80%,为28名;行政工勤人员占20%,为7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5正,4副)。
经费实行全额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