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技术入股和资金入股如何分配股权
技术入股和资金入股分配股权的方法如下:
1、可以对技术进行评估其价值,折算成现金值,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或协商确定股权比例;
2、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利润分配的原则,根据入股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3、还可以直接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
一、技术入股和资金入股的区别如下:
1、投入不同,技术入股无需实际投入资金,需要投入技术,而货币入股必须实际投入资金;
2、权利不同,技术入股不享有与货币入股的股东权利,但对该技术享有处分权。
二、技术入股亏损承担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独立法人在公司亏损有债务时,应由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东则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如果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利益分配属于各股权人的最终目的,但是分配股权如果不平衡,也会对公司造成较大的影响,包括分立、解散等。
⑵ 技术入股一般怎么分配股权
技术入股一般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分配股权。
专有技术是可以入股的,在入股前,可以对技术进行评估其价值,折算成现金值,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或协商确定股权比例。入股以后,技术权属就归入公司名下所有。退出机制等可以约定。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利润分配的原则一般是根据入股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是各股权人的最终目的。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⑶ 如何技术入股
问题一:技术如何入股 在实践中,重复性入股、非产权人人股、公知技术入股等屡展出现,因此,在技术入股时,应当在入股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一、技术入股者应为技术的合法权历伏利人。技术入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同其他民事合同一样,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何能够作为技术入股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拥有技术,且是入股技术的合法权利人。
技术人股方应当在入股合同中保证其是该技术的合法所有人,没有权利瑕疵;如果人股后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成立,技术人股方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二、入股技术必须是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技术成果具有一定的法律状态,比如是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公知技术等。一般来说,只有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才能用出资入股,而且还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因为以技术入股组建股份制企业的前提是以盈利为目标,即只有入股技术能够给股份制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时,才可能被股份制企业所接受。但同时入股技术作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对于企业来说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在此情况下,技术在股份制企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入股技术提出一些必要的条件和限制是十分必要的。
三、明确约定技术入股的方式。由于技术本身的无形性能够在同时间、不同地点被多个主体同时使用,而其他有形财产却不能。因此,技术入股各方在签订入股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技术入股的方式,即是以入股技术的所有权出资人股,还是以入股技术的使用权出资入股,如以入股技术使用权出资入股,还应明确是何种许可使用方式(指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但是,按照《公司法》规定,入股技术一般应当是技术财产权的入股。
四、入股技术应当是现有技术或成熟技培槐术。入股技术应是技术入股者已经掌握的,具有特定的名称、特定的技术指标、特定的功能、特定的适用范围、特定的使用或生产方法等具体特征的完整的技术方案。如果一项技术方案仅仅是一种设想,不论其在理论上多么完善,所设想的实用价值多大,但设想者本人尚未掌握,各种性能和技术指标尚未确定,无法应用于生产、科研实践,只能作为有待开发的技术,一般是不能用来出资入股的。如果现有技术或成熟技术没有申请专利技术,合同各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专利中请权或专利权利归属。
为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签订技术入股合同时,可参照有关方面的规定,目前调整技术入股方面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问题二:请教用技术入股有哪些注意事项? 不谈股份合作,只要你自己可以接受的待遇要求(包括工资和奖励等所有你的应得收益),拿到现钱远比你得到的干股有保障,不论你和公司签订什么内容和形鼎的合作协议书。
问题三:个人以技术入股某公司,怎样才能确保自己的收益 1.可以签订《入伙协议书》,分配股权份额。
2.写清楚出资形式,获得股权份额多少。
3如果你不是合伙事务执行人,可以查阅账本,有权知悉公司经营情况。
4 入伙前要知道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是否负债等信息
5 违约处理方式可协商规定
如果你要加入的公司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这意味着你要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最好请律师帮你审查下。
问题四:技术入股合作,该怎么分成? 这个要看你们的协商决定。你时技术入股,无需投资,所以你的分红肯定要少,4 和6是你最理想分红。。不过不太可能,37比较可行,你负责管理,只提供技术。 商店扩大了,你逐步吧他的股份买下,最后变成55
问题五:什么是技术入股? 顾名思义,技术入股就是以自身过硬的技术实力或者独家的技术配方在公司股份分配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份额,原则上技术股有一定的时限性,时效性,在公司的盈利过程中不断的稀释,(无论如何稀释都应该大于当初的原始比例所占的资金额度)如果是不断完善,不断研发的技术则不在此条例,通常意义上,技术股份不会超过总股份的25%。
技术入股不需要工商认证(最好工骇认证),但需要必要的公证,合伙期间的文字说明材料,双方认同的比例等具体说明,在公司的盈利状态下,可以逐步以原始投资额度的1.5倍购买实际原始股,(例如原始股有10000万股,每股10元,则正常盈利后,购买可以每股15元购买配烂友,原则上不超过20%)
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属于技术入股(双方认可有第三方公证,书面证明,合法的文件材料),这种情况不多,但可以存在。
问题六:技术入股该如何摊销? 技术入股做无形资产,在以后10年内分别摊销。
技术入股的最高比例为5%-20%,特殊的放宽到35%。
帐务处理:借:无形资产
贷: 实收资本
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
第三十三条 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
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鸡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问题七:技术入股,应该给多少股份 10分 1.10%--25%之间,工资要低了。
2.与你出多少钱关系不大。要你们双丹谈都可接受的比例最重要。
问题八:技术入股如何操作 1、A公司拟入股的技术应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做评估,估值不低于某公司股份的20%;
2、A公司的股东应出具同意以该技术入股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3、某公司的股东应出具同意A公司技术入股的股东会决议;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新组成的股东会出具新的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某公司给A公司出具出资证明书;
5、拿着上述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公司以后有增资的行为时,A不参与则所占股份比例下降,如参与则需增加或现金或依然以技术入股,所有这些行为都需要公司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问题九:技术入股,如何退出公司 200分 你是股权嘛,你有权转让股权或不转让继续持有,他们也法律上不能限制你的自由。辞职也是可以的。
债权与你无关,公司欠的是公司欠的,如果以后公司倒闭则最多是你的股权价格归0,没别的损失。
-但是你们也是好不容易建好一个公司,是吧。
你要重新做一个公司也不容易,是吧。
最好协商让其他公司股东无偿送你更多的股权嘛。这样你赚了就会多分红。心里就平衡了。
我觉得有技术占20%不为多。
-否则你还在那里做个鸟啊,真的啦,赚了没分红,股东扯皮内乱不止,上市无指望。
问题十:以技术入股应该怎样签订协议才有法律效益? 问题:我想与一间工厂谈合作,想以自己的技术入股工厂10%的股份。这样签订合作协议的时候都要注意什么?怎样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益? 田律师:可以以提供技术合作,公司给予利润分红的形式达到目的的,如果直接以技术参股的形式,要看是参股后企业想以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发展,性质不同,约定和变更企业性质的程序都是不同的。 孙律师:技术合作没问题,但以技术入股,要视该项技术能否变更到公司名下,否则出资无效。 孔律师:有无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合同本身,但对于一份保护自己权益的合同来说,仅仅有效是没什么用的。 相关知识――什么叫做技术出资入股? 技术出资入股是一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内容,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经济逐步与世界经济接轨,努力搞好技术出资入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对于技术成果这一特殊事物可以有不同一般的特殊规定,如此才能有利于发挥技术成果更大价值。在权能出资上,我国法律应规定允许技术出资人将技术成果以部分权能出资入股;在作价方式上,在有验资环节防范作价不实的情况下,评估作价与协商作价没有很大区别,我国应放宽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方式;在出资比例上,应适应知识发展的需要,放宽技术出资比例的限制;在技术出资人股权保障上,法律应针对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两个不同阶段作出不同规定,而不应因技术成果的增减而增减技术成果出资人的股权与收益。 技术入股在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中货币资金不能低于30%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不能超过70%。
⑷ 技术入股一般怎么分配股权
一般来讲,公司章程会对技术入股和资金入股的股权分配进行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