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装修量房都是怎么测量房屋尺寸的
1、巡视一遍所有的房间,了解基本的房型结构。
2、在纸上画出大概的平面。
3、从进户门开始,一个一个房间的测量,并把测量的每一个数据记录到平面中相应的位置上。
4、具体测量方法
(1)用卷尺量出房间的长度、高度(长度要紧贴地面测量,高度要紧贴墙体拐角处测量)。把通向另一个房间的具体尺寸再测量后记录(清楚地了解两个房间之间的结构)。
(2)观察四面墙体上有没有门、窗、开关、插座、管子,如果有,在纸上简单示意。测量门本身的长、宽、高,再测量这个门与所属墙体的左、右间隔尺寸,测量门与天花的间隔尺寸。
(3)测量窗本身的长、宽、高,再测量这个窗所属墙体的左、右间隔尺寸,测量窗与天花的间隔尺寸,测量窗与地面的间隔尺寸。按照门窗的测量方式把开关、插座、管子的尺寸记录。(厨房、卫生间要特别的注意)。
(1)技术用房怎么测算扩展阅读:
测量房屋的作用:
1、首先能够清楚地了解房屋的具体尺寸数据。通过量房就能准确的制定室内各个房间的具体长宽高,还有门窗、空调、橱柜等具体安装方位,量房对装修的预算会产生直接影响。
其次能够知道房屋在布局上存在着哪些利弊。通常对装修房屋的现场测量,设计师能够更好地掌握住房屋的朝向和位置以及周遭环境情。
2、比如所噪音是否太大、空气质量好坏、采光效果等,这些因素对于后期的设计有着直接影响力。像是有的房屋的格局或者其外部环境并不怎么理想的情况下,就可以通过设计对其进行弥补。
3、再有能够更好地保证房屋装修完成后的质量。越是精准的量房工作越是能够设计出贴近于房屋的好方案来。
例如暖气、上下水道、煤气等事不至于在后期装修施工时,有些项目会由于尺寸的原因而无法完成,只能对其进行修改,影响了整个整修的效果。先没测量好,很容易使得后期所购买的水盆、坐便器等由于尺寸的问题导致换货、退货等现象的发生。
Ⅱ 工业厂房单层层高超8米,建筑面积怎么测算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败野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孙唯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技术用房怎么测算扩展阅读:
工业厂房建筑察凯喊面积计算: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Ⅲ 房子的面积怎么测算相信开发商的数据
商品房买卖涉及房产面积测量、广告、合同、权属等众多方面,因而与之相关的法规也特别地多,同时,房地产是一个还处在发展中的市场,有关法规的变化也就特别地频繁,这些法规发布实施时间有先后,有些法规还几经修改,法规的内容有些还有交叉重复,因此,只有全面地、完整地、准确地援引相关法规条文,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有关商品房面积的纠纷。
以建筑面积计量已成惯例
自房地产进入市场直到现在,大部分的法规和实际销售以及物业收费标准等都以建筑面积作为计量单位。
国务院1998年7月出台了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该《条例》第28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虽未规定商品房以何种方式计价,但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明确规定了销售合同要载明使用面积。两年多来,这项法规在许多地方并未得到执行。如北京市,2000年共销售商品住宅9.9万多套,共计898.2万平方米,在使用的由管理部门提供的几种格式合同中,绝大多数没有载明使用面积。
在此之前,并没有法规对使用面积作出规定。早在1982年11月,国家经委颁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就已对房地产建筑面积作了明确的界定,其中并无使用面积的计算规则。1992年7 月1 日施行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商品住宅楼房管理办法》也规定,商品住房实际售价以建筑面积计算。1998年5月,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快办理出售公有住房权属审查、面积测算、买卖过户、登记发证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同样采用了建筑面积作为计量单位。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在北京市有关部门 1998年12月11日(京房地权字1285号)和2000年9月据此发布实施的该分摊规则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为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其中虽然也规定了住宅套内的使用面积,但只是在计算套内建筑面积时才用到使用面积这一概念及计算方法,并没改变销售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
在此之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采用了多种计价方式,即按套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按建筑面积计价(第18条),但也未明确采用按使用面积计价。
从上述法规可以看出:在1998年7月以前,没有一个法规规定商品房销售应在合同中约定使用面积,在此之后,也没有法规对此作出相应规定,相反,倒有很多法规都以建筑面积作为计算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即使采用使用面积作为计算单位,也只能作为辅助手段,因为购房者还要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及墙体建筑面积,开发商如加大分摊面积购房者的实际使用率仍会降低,如缩小分摊面积又可能影响购房者的使用功能。
合同示范文本也未采用使用面积
根据1994年发布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管理规定》,北京市外销商品房的预售、销售,买卖双方均须签订由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印制的《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或买卖契约,这一格式合同一直沿用。去年9月,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再次发布推行新的合同示范文本,11月30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据此发出《关于使用房屋买卖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一监制,从 12月1日起在全市使用。即日起不再印制《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三种契约文本。在此之前买卖双方已签订的三种契约文本(含已经办理预售预购登记的)不再换签新的买卖合同。
无论是新的合同文本还是原北京市房地局印制的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都只有建筑面积的字样,没有使用面积一词。与原来的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不同的是,新合同示范文本提供了三种建筑面积计算方式,同时对原来没有明确、需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即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之间的面积误差作了3%的明确规定。
在此之前,由于对面积误差没有作具体规定,因而实际销售中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约定,新合同示范文本对此并无进行调整的法律义务,有关专家认为,只要双方当初在订立合同时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的,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有关双方就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面积误差怎么算
1995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印发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中第一次规定了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时,双方可按约定的误差百分比进行处理的办法。但对误差比例并无规定。
今年6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不仅规定了误差比为3%,而且第一次列出了面积误差的计算方法,即: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其中合同约定面积是指建筑面积,根据《〈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的补充规定》,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既不是使用面积,更不是自测的使用面积。
同样,广告和楼书等资料中的面积数据,无论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也不能作为面积误差的依据,因为根据 199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合同法》,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由于广告经常引发纠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才对此作出新的规定: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房屋面积测量谁说了算
我国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面积测量长期以来一直由房产管理部门“垄断”,由于机构人力有限,开发商往往要排很久的队才能办理实测,开发商拿不到实测数据,就无法向房地产权属部门提交齐全的办理产权证的资料,加之办证还要排队,这就造成房子入住后迟迟拿不到产权证的情况屡见不鲜。
根据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必须具备与其所从事的测绘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对其测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承担测绘任务。按规定,北京市的外销商品房都由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测绘,根据该所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楼房)测绘技术规定,面积计算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
去年2月25日,建设部曾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一次提出要“抓紧研究房地产测量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工作”。在《房产测量规范》发布后,建设部再次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提出“要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按照房产测绘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推进房产测绘体制改革,使房产测绘监督管理与测绘经营行为分离,房产测绘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等三种情形的房屋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国家实行房产测绘单位资格审查认证制度。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格证书》。当事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
今年6月1日,建设部开始实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鉴于产权证的办理有开发商所不能左右的因素,该办法将原来办理房产证的时限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建设部官员在解释相关条文时,明确表示:“不需要由每一个购房人去申请测绘。当然,如果购房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测绘成果有异议,可以由自己委托社会上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复测,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北京市的实施通知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迄今为止所有法规都规定,从事房产测绘的机构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测绘资格,没有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测绘工作;二、测绘虽然由开发商委托测绘单位完成,但测绘结果需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不是开发商能左右的;三、发生面积纠纷时,异议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复测,委托个人或无资质测绘机构复测都是无效的,而且复测结果仍要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否则也是无效的。
Ⅳ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如何计算技术层的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以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5、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得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蔽做积。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设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4、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6、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7、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8、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19、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体育源燃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其超过1.8米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算)。20、原始设计为假层(含顶层阁)屋面全部翻高后,前后墙沿口到楼板高度超过1.8米的,按实计算建筑面积。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突出墙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角、台阶、无柱雨篷等。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3、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夹层。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储仓、车库,及地下人防干、支线等。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宏裂衡景的天桥、挑台。7、单层建筑物内分割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8、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9、岗亭、警亭、书报亭等。10、里弄房屋后天进内的天棚。11、利用马路、通道及隙地所搭棚架。12、阁楼。13、房屋的平台、晒台、花台、屋顶平台等。
Ⅳ 工业厂房面积怎么计算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厂房是指在规定区域内统一规划的,具有通用性和配套性以及集约性等特点,主要为中小型工业企业集聚发展,以及为外来工业投资项目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发展平台。推进厂房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还能缓解用地紧张这一矛盾。那么,工业厂房面积怎么计算?建筑启仔闹面积怎么计算?
厂房是指在规定区域内统一规划的,具有通用性和 配套 性以及集约性等特点,主要为中小型工业企业集聚发展,以及为外来工业项目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发展平台。推进厂房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还能缓解用地紧张这一矛盾。那么,工业厂房面积怎么计算? 建筑面积 怎么计算?
一、工业厂房面积怎么计算
工业厂房面积包括套内的使用面积和套内墙体面积,也就是建筑面积减去分摊的面积。
二、工业厂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1、 性结构的单层 房屋 ,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戚简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在2.20m以上的,按其 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
4、 楼梯间 、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 自然层 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 性建筑,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 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 柱 走廊悄罩,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 性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 地下室 、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 幕墙 等作为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属 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 架空层 ,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以上就是工业厂房的面积和建筑面积的计算。因为各个行业的厂房的用途、结构、设备和资金等情况都不一样,因此不同的行业没有统一的厂房。而相同的行业,在一定的范围内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也是相对而言的,并非 标准。
Ⅵ 要交房了,怎么测量房屋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简单点。
建筑面积: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使用面积: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
1、永久固定,层高2.20 米(含2.20 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3、漏简掘不计算建筑面积通常是层高小于2.20 米的房屋及部位;装饰性的建筑;与室内不相通的部位;沿街巷社会公用的建筑及无上盖或上盖为社会公用的建筑(除挑阳台、非广场式室外楼梯算一半面积外)。
(6)技术用房怎么测算扩展阅读:
在住宅的建筑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有: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和挂(壁)板,如:柱、垛、勒脚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60厘米以内的钢梯。
3、独立不贴于外墙的烟囱、烟道、贮水池等构筑物。
4、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间。
5、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设备层)。
6、单层住宅的返核分隔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7、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间。
Ⅶ 农村房子是怎么测量的
房屋测量的目的就是为了确权,防止以后在拆迁时乱建房子,国家赔偿就要多掏钱了。
房产测量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及城镇规划建设等提供数据和资料。
国家现在实行所谓的“城乡一体化、城镇发展,为了更好的促进乡镇发展。提高农村生活水平。
其实说白了就是把原来的农村住宅全部一马平川推掉,在靠近公路、铁路、大路的地方集中盖楼房,让老百姓都住上新的楼房,原来的老房子推掉之后用于耕地。
拓展资料:
房产测量主要是测定和调查房屋及其用地状况,为房产产权、房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征收税费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测量数据和资料,是常规的测绘技术与房产管理业务相结合的测量工作。它是研究城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相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绘的理论,仪器和方法的应用技术。房产测量与城市地形测量、地籍测量有相同之处,但由于服务对象不同,内容和要求又有所不同。
一般步骤:
(1)基础测量。首先,测绘人员利用测绘仪器,对测区布设房产平面控制点,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其次,测绘人员依据房产平面控制点,对测区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测量,绘制1:500房地产总平面图。
(2)外业项目测量。测绘人员依据房地产总平面图和房屋竣工图,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实地测量,分幢逐户丈量记录,调查房屋权界、共有部位,采集房屋内、外部各类边长数据。房产测绘要求当事人现场配合,指认产权界限、共有面积。
(3)内业绘图、测算面积。测绘人员依据外业测量采集的各类边长数据,利用计算机绘制房产平面图,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房产测绘及房屋面积计算工作应当执行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面积分摊规则》。
(4)质量检查验收。测绘人员将测绘成果提交质量检查部门,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对测绘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5)出具测绘成果。房产测绘成果经检查验收质量合格的,转交产权登记部门用于房屋产权登记。
Ⅷ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有的算一半 有的算全部
收房时很重要的一步就测量房屋面积,但是你知道如何测量和计算么?有的地方只能算一半,有的地方不能计入建筑面积,你都了解吗咐改?今天就来说一下。
收房的手续和过程比较麻烦,其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步骤,那就是对房屋的面积进行测量,当房屋的面积误差超出一定范围的时候,买房人有权要求退房。那么如何测量房屋面积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步骤。
工具:普通皮尺、计算器。
注意:测算是指测量和计算两个不同步骤。
测量:主要是量取住宅的实际尺寸
如何测量房屋面积
步骤一:获取详细的标准层或自家所在楼层平面图
根据详细的住宅平面图测量和计算才能方便衡迟判而准确。
平面图中应包括住宅的主要数据有:各房间的轴线尺寸(即承重墙或柱的中心线之间的尺寸)和外墙的总尺寸,即两道尺寸线,还有各房间的使用面积。
大部分住户都在标准层,测量和计算主要根据标准层图纸和面积。
如果住宅所在楼层较为特殊,如底层、顶层,则要用所在楼层的图纸。为了测算一户面积,可以不对全楼的面积进行测算。
步骤二:测量和计算自家内部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的测算。对房间内部测量所得到的尺寸,是房间轴线尺寸减去墙体厚度和抹面厚度的尺寸,不能作为面积中的尺寸。也就是说,根据这个尺寸算出的面积并非是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是按轴线尺寸除去结构厚度尺寸的房间内部尺寸计算的。一般来说,承重墙体是砖墙时,结构厚24cm,寒冷地区外墙结构厚度为37cm,混凝土墙结构厚度20cm或16cm,非承重墙12cm、10cm、8cm不等。一般来说,轴线位于墙体的中间,中间两侧各为半个墙厚。白灰抹面厚度一般为2~3cm(具体图纸中应标注)。
测量位置应在距地面1~1.2米高处。对于轴线尺寸360cm的房间,测量结果应是360-20-2.5×2=335cm。据此可推算出房间内部轴线尺寸360cm,计算尺寸340cm。尺寸误差如果在几厘米之内,说明抹灰厚度不准确、不均匀,一般不影响轴线尺寸和房间内部尺寸。
如果误差接近或超过20cm则可能有问题。测量出房间两个方向的内部尺寸,相乘即得房间使用面积。门窗洞口的面积不计入使用面积。
各房间(包括:门厅、过道、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阳台等非固定结构围成的空间)使用面积之和为住宅总使面积。
住宅内建筑面积的测算:将自家住宅与别家、公共部分的相接处沿轴线分开,自家轴线之间的总面积为住宅内的总建筑面积。其计算方法,一种是将总使用面积再加上各段墙体的结构面积;一种是直接计算自家轴线所围成的几何图形面积。但住宅内的总建筑面积在图纸中一般不标注,没有实质意义,仅供下一步计算整套住宅建筑面积使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般规定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旦戚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屋屋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以及其他材料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其墙厚亦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与房屋相通的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雨蓬上盖面积小于柱外围水平面积时,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
机械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均按一层计算。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 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屋的伸缩缝,若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围护结构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雨蓬、车棚、货棚等,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内倾斜时,按围护结构上沿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外倾斜或外凸时,按底板外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 米的房屋及房屋附属部位。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棚等,以及有主墙体的玻璃幕、金属幕及其他材料幕墙。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房屋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顶层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6.房屋的平台、花台、晒台及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等。
7.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8.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社会公共通道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9.屋面上有柱有盖但无围护结构的一些观景建筑设施。
10.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的建筑。
11.广场式室外楼梯。
12.独立烟囱以及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3.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百元现金直接领
Ⅸ 党政机关技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按照测量规范的规定,房屋的建筑面积等于套内面积加上公摊面积。和房屋的使用性质没有关系,党政机关的技术业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和其他房屋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