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铁路技规主要规定什么
法律分析:《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简称《技规》)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技术规章,铁路总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技规》的规定。近年来,大量新技术设备应用于铁路,高速铁路从无到有并迅猛发展,铁路运输组织和管理方式不断改进提高,迫切要求修改完善原铁路部《技规》。本次编制完成的《技规》,借鉴了英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外铁路技术管理的经验,对铁路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的大量技术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经过4年的工作,完成了诸如列控系统、动车组运用、延续进路设置、车机联控、站台邻靠正线、行车凭证、确认列车开行、限速管理、施工维修、灾害天气行车、设备故障行车、非正常行车等50多项技术问题的专题研讨,结果纳入《技规》条文中。
法律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第一条 铁路的基本建设、设备制造,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综合配套,保证质量,积极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种技术设备要尽力采用先进技术,并加速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要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Ⅱ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一章基本要求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设备制造,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综合配套,保证质量,积极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各种技术设备要尽力采用先进技术,并加速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要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根据已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进行,并须充分吸取施工、维修和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按规定的审批银派程序批准。第3条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的要求进行,并应采用科学的施工组织和先进的施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在营业线上施工时,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力争减少对运输的影响。第4条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后的质量,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概算要求,并检查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后,方可交接。
如运输生产急需时,可按上述原则分段验收交接。第5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第6条机车、车辆等设备、器材及其零、部件,均须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类型及技术要求制造。新产品须按铁道部的规定,由指定单位进行设计、试制、试验(试用)和鉴定,经批准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变更设计(包括运营中的设备)时,应征求使用和维修部门的意见,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铁道部批准。
机车、车辆等设备、器材及其零、部件投入使用后,制造部门应经常征求使用和维修部门的意见,不断改进产品,提高质量。第7条一切产品都必须有严格的检验制度。机车、车辆等重要产品,须经铁道部指派的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产品出厂时,须附有合格证、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第8条对新设备(包括改造后的设备)在开始使用前须有细则、操作规定、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和保证安全生产的办法,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经过技术测袜闭验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第9条铁路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信号、给水、供电等技术设备,均须有完整和正确反映其技术状态的文件及《技术履历簿》等有关资料。
上述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保管,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记载修订。第10条机车、车辆等技术设备须有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标记。
隐蔽的建筑物及设备须在地面上设有标志。第11条机车、车辆等主要设备的调拨、封存、部备、报废及改变结构等,均须经铁道部批准。第12条对现有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标准的技术设备,应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或更换。
限界第13条一切建筑物、设备,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接近限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
在设计建筑物或设备时,距钢轨顶面的尺寸应附加钢轨顶面标高可能的变动量(路基沉落、加厚道床、更换重轨等)。
靠近铁路线路修建各种建筑物及电线路时,应经铁路局批准。
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第14条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标准距离规定如下:
1、直线部分(表1略)。
站内正线须保证能通行超限货物列车。此外,在编组站、区段站及区段内选定的三至五个中间站(包括给水站)上,单线铁路应另有一条线路,双线铁路上、下行各另有一条线路,须能通行超限货物列车。
现有站内线间距离不符规定的,应逐步改造。在未改造前,如需在线间装设高柱信号机时,其限界准许在正线、到发线上为2100毫米。
2.曲线部分
区间及站内线路曲线部分中心线间的水平距离,线路中心线至建筑接近限界的水平距离,均按曲线半径大小,根据本规程规定的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公式计算确定。
养护维修及检查第15条技术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应积极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严格责任制和检验制,坚持以预防为主、检修与保养并重、预防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检修周期,组织定期检查,加强日常维修,提高质量,发挥设备能力,延长使用年限锋好贺。
Ⅲ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法律分析:《携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在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规定 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国家铁路辩袭举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八条 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的技术管理办法,参照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禅凳程制定。
Ⅳ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是2014年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在2007年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基础上重新组织编写而成,适用于200km/h以下的普速铁路部分,是国家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是各部门、单位制定铁路技术管理文件的依据和基础。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全书分为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共三篇十九章,附图2种,附件10个。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内容包括线路桥梁隧道、通信信号、铁路信息系统、车站枢纽、机车车辆、供电给水、房建用地,编组列车、调车工作、行车闭塞、列车运行,固定信号、移动信号及手信号、信号表示器及标志、听觉信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相关目录
第一章:基本要求
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限界、安全保护区
养护维修及检查
救援设备
灾害防护
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
一般要求
铁路线路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路基
桥隧建(构)筑物
轨道
道口、交叉及线路接轨
安全线及避难线
防护栅栏
声屏障
第三章:信号、通信
一般要求
信号
联锁
闭塞
列车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系统
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
控制设备
CTCS-2级列控系统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驼峰信号
道口自动信号及自动通知
Ⅳ 铁路<安规><技规>的全名是什么,在哪里能买到
安规全名是《XXX安全工作规程》例如《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等,项目分类比较多。可以到北京铁道出版社所辖服务部购买,除北京出版社所在地外,各铁路局附近都有铁道出版社服务部,新版的在发行后都可以买到。
《铁路技规》的全称是《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简称《技规》。这是铁路的专业工具用书,在外面的新华书店是购买不到的,你只有通过铁路工人去购买。或到中国铁道出版社(100054,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西街8号)购买。